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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突然公布東海演習畫面 日本上下一片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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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hua99 發表於 2013-4-15 16:3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國突然宣布東海禁航通告,4月10日至15日在中國東海演習。14日晚,中國央視突然公布東海演習畫面,強大的東海艦隊大批艦艇如狼似虎列陣海上,炮聲隆隆,導彈橫飛,022狼群更是非常兇猛異常。

       5日出版的《溫州晚報》稱,中國人民解放軍將於4月10日至15日在中國東海水域進行實際使用武器訓練。正是在釣魚島情勢升級的背景下,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部於4月2日發布了《禁航通告》和《禁漁通告》。日本媒體迅速進行了報道,認為在釣魚島如此緊張的局勢下,中國海軍的演習又陡然增加了緊張的氣氛。





       據香港《大公報》稱,中國海軍東海艦隊舟山保障基地,是中國最大的軍港之一,有5萬噸級的深水碼頭及約1萬名軍人駐守。東海艦隊是海軍三大艦隊中配備最精良的艦隊,擁有4艘現代級驅逐艦。

       而對於中國海軍為何不在離釣魚島更加近的距離進行演習,日本戴維九欄信息社專題課長中田明海博士稱,中國此次選擇的距離,是環線距離而不是直線距離。所謂環線距離是指,中國海軍最遠接近距離為200海里,而直線接近距離為100至150海里。一旦有意外情況,中國海軍完全可以在四至五個小時內趕到。

       日本共同社稱,中國先進的預警機和戰鬥機也將參與此次演習,如果屬實將意味著中國的戰鬥力將切實的轉移到釣魚島附近,如此一來,日本將失去在釣魚島附近的實際控制力。

       此外,解放軍海軍潛艇的神出鬼沒引來了日方的抗議。中國在並未事先通知日本的情況下,便組織多艘本國軍艦在前往西太平洋的途中,穿越了日本近海海域。對此,日本防衛大臣深感不悅。對於這幾艘中國戰艦在秘密通過日本近海的過程中,是否得到北京政府自2000年以來所發射的系列北斗導航衛星協助的問題,日本防衛大臣並未明確回復。

       中國東海大陸架戰略圖曝光 下一步堵死日本

  中國政府提東海部分海域外大陸架外部界限劃界案

  近日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代表中國政府向聯合國秘書處提交了東海部分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陸架外部界限劃界案。

  該劃界案指出,地貌與地質特徵表明東海大陸架是中國陸地領土的自然延伸,沖繩海槽是具有顯著隔斷特點的重要地理單元,是中國東海大陸架延伸的終止。中國東海大陸架寬度從測算中國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超過200海里。

  劃界案同時明確,提交該劃界案不影響中國政府以後在東海或其他海域提交其他外大陸架劃界案。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大陸架界限委員會議事規則》和《大陸架界限委員會科學和技術準則》有關規定,大陸架超出200海里的沿海國應將其大陸架外部界限的信息提交《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設立的大陸架界限委員會。





  早在今年9月,中國政府決定向大陸架界限委員會提交東海部分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陸架外部界限劃界案。

  國家海洋局參與劃界案編製工作的部分專家15日表示,雖然劃界案對於其他國家並沒有強制的約束力,但仍然是我國申明東海權利主張範圍的重要步驟。

  「我國提交東海部分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陸架外部界限劃界案,實際上是要為在法律上證明我國在東海存在延伸超過200海里的大陸架提供詳細科學數據。」國家海洋局海洋戰略研究所副所長張海文接受記者採訪時說,「這與兩國之間的海洋權利劃界並不是一回事,兩國主張的權利範圍有重疊的地方,是需要雙方坐下來談判解決的。」

  作為大陸向海洋的自然延伸,大陸架擁有豐富的礦藏和海洋資源,包括石油、煤、天然氣、銅、鐵等多種礦產。正因為如此,對大陸架的劃分和主權的擁有歷來是各國十分重視和爭議激烈的問題。

  「我國上世紀70年代起就主張東海大陸架最終延伸到沖繩海槽,但直到這次的劃界案才是真正推動了該主張的具體化,也就是按照國際法理上的要求和科學數據,劃定出了具體的點。法律和科學結合在一起,構成一個清晰的邊界。」國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副所長李家彪說。

  張海文介紹說,各國向聯合國提交的大陸架劃界案最終要由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來進行審議。「這個委員會只有21名委員,而我國這次提交的東海劃界案,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1982年通過以來各國提交的第63份劃界案,委員們工作時間有限,到目前也才審議到第18份劃界案,照這個進度下去,估計要等較長時間。」

  「實際上,在劃界案提出后3個月內,如果有相關其他沿海國提出理由充分的異議,委員會就可能將劃界案暫時擱置。即使劃界案最終得到認可,也僅僅對主張國有約束性,其他國家完全可以不接受。」張海文補充說。事實上,專家們已經預料到這份劃界案必然會遭到日本方面的抗議,被暫時擱置的可能性很大。

  「但這絕不是說提交劃界案沒有意義。」張海文強調,「提出劃界案,就是向國際社會重申我們權利主張的範圍,也是我國申明東海權利主張範圍的重要步驟。不提,就意味著我們放棄了權利的主張。也就是說,接不接受是人家的事情,提不提是我們的事情。」



  她舉例說,俄羅斯在向聯合國提交的大陸架劃界案時就將北方四島問題歸入其中,澳大利亞的劃界案則包括了對南極大陸架的主張。「即使知道會被擱置,該提的還是要提。」

  「劃界案的提出,對將來的實際權利範圍劃界有重要的影響。」李家彪說,「只要有機會,我們就應該把自己的主張都說出來,為以後的談判做好準備。」

  日本政府還試圖在外大陸架申請上做文章

  今年4月底,日本外務省和相關媒體報道稱,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通過了日本外大陸架主張,日本獲得了總面積約31萬平方千米的外大陸架,其中包括以沖之鳥礁為基點主張的區塊。

  隨後,委員會5月中旬在其網站上公布了第29屆會議的《主席的說明》(CLCS/74),介紹了該屆會議審議日本劃界案的情況,6月3日,委員會進一步公布了劃界案建議摘要。這些信息為外界還原了事情的真相:以沖之鳥礁為基點劃定的外大陸架區塊沒能得到委員會的建議,委員會更沒有認可沖之鳥是島嶼。

  近日,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丘君對「大陸架界限委員會第29屆會議主席的說明」和「日本劃界案建議執行摘要」這兩個重要文件舉行了權威解讀,揭示了有關真相。

  「大陸架界限委員會第29屆會議主席的說明」解讀

  大陸架界限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是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成立的機構,與國際海洋法法庭、國際海底管理局一起並稱為《公約》三大機構。委員會負責對沿海國所劃定的外大陸架外部界限是否具有充分的科學技術和法律依據進行審議,然後以「建議」的方式對沿海國提交的外大陸架主張做出認可、部分認可或否定的決定,沿海國應依據該建議劃定其大陸架外部界限。

  根據委員會的《議事規則》,委員會下設小組委員會負責具體審議劃界案並撰寫建議草案,委員會全體會議負責討論、修改建議草案,並通過最終建議。《議事規則》同時要求委員會全體會議和小組委員會的會議應以「非公開方式舉行」,這對外界了解委員會的工作構成較大限制。

  為了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其工作的透明度,委員會開闢了兩條渠道供外界了解其工作,包括:(1)每一屆委員全體會議之後,委員會主席都會對外發布「關於委員會的工作進展的主席的說明」,向外界簡要通報該屆全體會議上委員會討論問題的情況和取得的主要結論;(2)考慮到委員會關於劃界案的建議只遞交給劃界案的提交國和聯合國秘書長,為了讓外界了解委員會所做出的建議,委員會還在其網站公布劃界案建議的摘要(以下簡稱「建議摘要」)。



  一、委員會審議日本劃界案始末

  2008年11月,日本向委員會提交了關於劃定其大陸架外部界限的劃界案,提出了7個外大陸架區塊,總面積約74.7萬平方千米。其中,日本以沖之鳥礁為基點主張了面積約43萬平方千米的專屬經濟區和約25.5萬平方千米的外大陸架區塊(南九州帛琉洋脊區塊,簡稱KPR)。此外,日本主張的另外兩個外大陸架區塊(四國海盆區塊和南硫磺島區塊,分別簡稱SKB和MIT)也與沖之鳥礁的200海里線相關,面積分別約17.7萬平方千米和4.6萬平方千米。

  根據《公約》第121條,沖之鳥礁是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維持其自身經濟活動的岩礁,不能擁有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日本提出劃界案后,中國和韓國先後發表外交照會,對日本關於沖之鳥礁的專屬經濟區和外大陸架主張提出質疑,並要求委員會不對日本劃界案涉及沖之鳥礁部分採取行動。

  2009年3月,委員會第23屆會議對日本劃界案進行了初步審議,考慮中韓兩國照會的關切,委員會決定暫不設立審議日本劃界案的小組委員會。在同年8月舉行的委員會第24屆會議上,委員會決定成立小組委員會著手審議日本的整個劃界案,同時,委員會還決定「不對小組委員會撰寫的涉及上述普通照會中提到的地區的那部分建議採取行動,直至委員會決定這樣做」。也就是說,除非委員會另行決定,否則其將不討論、不修改、也不通過小組委員會撰寫的與沖之鳥礁相關區塊的建議草案。

  日本劃界案的小組委員會本著「委員會的任務僅限於與《公約》第七十六條和附件二有關的問題,不包括對第一百二十一條的解釋」的原則對日本劃界案進行了長達2年的審議,並形成了建議草案。2011年8月舉行的委員會第28屆會議收到了日本劃界案小組委員會撰寫的建議草案,並完成了對其中部分內容的討論。

  2012年4月召開的委員會第29屆會議重點討論了第28屆會議未能完成的SKB和KPR區塊的建議,並協商一致通過了「大陸架界限委員會關於2008年11月12日日本提交的劃界案的建議」。關於SKB區塊,委員會不同意將公式線以外的整片地區劃歸日本大陸架。在SKB區塊內部還存有一塊面積約1.8萬平方千米,屬於全人類共同繼承財產的國際海底區域。

  關於KPR區塊,委員會明確表明了立場:在上述來文(作者註:即中國、韓國、日本照會)中提及的問題(作者註:關於沖之鳥礁法律地位的問題)得到解決之前,委員會無法就建議中關於南九州帛琉洋脊區塊的內容採取行動。該決定表明,委員會並沒有認可沖之鳥礁是島嶼,更沒有認可日本以沖之鳥礁為基點主張的外大陸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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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weihua99 發表於 2013-4-15 16:41 | 只看該作者
  二、KPR區塊相關建議的形成

  第24屆會議決定「不對小組委員會撰寫的涉及上述普通照會中提到的地區的那部分建議採取行動,直至委員會決定這樣做」 。根據該決定,委員會在開啟討論相關區塊之前,必須先做出一個採取行動的決定,否則,第24屆會議關於暫不採取行動的決定將繼續有效,委員會將不能採取行動。

  與沖之鳥礁相關區塊有三個,其中KPR是直接以沖之鳥礁為基點的,MIT和SKB區塊不以沖之鳥礁為基點,但涉及到沖之鳥礁200海里線。針對MIT和SKB區塊,委員會的建議的外部界限最終與沖之鳥礁200海里線脫鉤。KPR區塊完全以沖之鳥礁為基點,沖之鳥礁法律地位問題無法迴避,因此,討論KPR問題前的第一件事項就是對「應否對建議中與南九州帛琉洋脊區塊有關的內容採取行動」這一問題舉行表決。

  由於委員會內部的不同意見,該表決在進行過程中演變成了兩次表決。第一次表決是要確定「應否對建議中與南九州帛琉洋脊區塊有關的內容採取行動」這一問題屬於實質事項還是程序事項,第二次表決則是在第一次表決所確定的,該問題確為實質事項的基礎上,進行的正式表決,第二次表決直接導致了委員會不採取行動的立場。



  (一)關於實質事項和程序事項的表決

  《主席的說明》第19段提及「有人提出此事為實質性還是程序性的問題。對此,主席裁定此為實質性問題,需要三分之二的多數票決定之。這一裁定引起爭議,隨後以8票對7票、1票棄權的簡單多數得以維持」。這是對第一次表決過程的描述。

  委員會決定的事項可以分為實質事項和程序事項兩類,《議事規則》規定,「對所有實質事項的決定,應由出席並參加表決的成員三分之二多數作出」,「對所有程序事項的決定,應由出席並參加表決的成員過半數作出。」

  《議事規則》並沒有給出界定實質事項和程序事項的有關定義,但規定「如果出現某一事項是程序事項還是實質事項的問題,應由委員會主席就問題作出裁決。對此項裁決提出的異議應立即付諸表決,除非被出席並參加表決的成員過半數推翻,主席的裁決繼續有效」。

  根據上述規定,若「應否對建議中與南九州帛琉洋脊區塊有關的內容採取行動」這個問題屬於程序事項,則只要參加表決的一半成員同意,委員會就可以決定採取行動。若該問題屬於實質事項,則需要參加表決的成員三分之二多數同意,委員會才能決定採取行動。

  因此,對該問題屬於實質事項還是程序事項的表決,對於後續的關於是否應採取行動的表決將產生直接的、重要的影響。經過主席的裁決,以及對主席裁決的表決,最終確定「應否對建議中與南九州帛琉洋脊區塊有關的內容採取行動」這個問題屬於實質事項,相關提案需要得到三分之二的多數票才能獲得通過。

  (二)對應否採取行動的正式表決

  《主席的說明》第19段提及「委員會對關於建議草案中與南九州帛琉洋脊區塊有關的內容採取行動的提案進行表決。該提案沒有得到三分之二多數票的支持」。

  由此可見,第二次表決的提案內容是「委員會應該對關於建議草案中與南九州帛琉洋脊區塊有關的內容採取行動」。第一次表決已經確定了這一問題屬於實質事項,因此,該提案若要獲得通過必須有三分之二多數票的支持。

  表決結果是,參加會議的16位委員中,有5人支持該提案,8人反對該提案,另有3人棄權。這一表決結果表明多數委員都不支持委員會對KPR區塊採取行動,這也從側面說明日本媒體關於委員會認可了沖之鳥礁為島嶼的報道純屬無稽之談。



  三、29屆會議決定的重要意義

  第29屆會議決定為委員會對KPR部分區塊採取行動提出了非常嚴格的先決條件,是在第24屆會議決定基礎上的重大進步。對比上述兩屆會議關於沖之鳥礁相關部分決定的核心內容,可以發現它們在邏輯上是類似的:(1)兩個決定都明確指出暫不採取行動;(2)兩個決定都明確提出了以後採取行動的條件。所不同的是,24屆會議決定關於以後採取行動的條件是非常寬鬆的,而29屆會議決定的條件卻是非常明確且嚴格的。

  第24屆會議關於以後採取行動的條件是 「直至委員會決定這樣做」。也就是說,是否採取行動取決於委員會本身,只要委員會願意,它就可以對相關區塊做出建議。29屆會議決定關於以後採取行動的條件是:在中日韓三國照會中提及的問題得到解決。中日韓三國照會中所提及的事項有若干,其中核心是關於沖之鳥礁法律地位的不同認識。也就是說,只有在沖之鳥礁屬島屬礁的問題得到解決后,委員會才能就KPR區塊採取進一步行動。

  若通過某種被廣泛認可的程序認定沖之鳥礁是礁,則委員會可直接否定KPR區塊;若認可沖之鳥礁是島嶼,則委員會可根據小組委員會審議的結果,對KPR區塊做出建議。目前看,無論是《公約》相關規定,還是學術界主流觀點,還是相關國際實踐,都不支持沖之鳥礁是島嶼。因此,委員會的決定基本上打消了日本「指礁為島」,企圖利用外大陸架問題強化其沖之鳥礁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主張的如意算盤。

  總的來說,委員會第29屆會議的決定是對沿海國過度擴展大陸架的有力打擊,有利於維護全人類的國際海底區域利益,有利於維護《公約》制度的嚴肅性和海洋正義,並將對世界海洋劃界格局產生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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