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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評論:
1. 如此,一切犯罪都可以是改革創新而被寬容。
2. 奇聞共欣賞。
3. 真傻!人家早就在搞資本主義,官僚主義,權貴主義,黑金主義,買辦主義,新左派如果還寄希望於所謂黨內健康力量的覺醒,簡直就是空談,一定會誤國。
4. 一個城市的幾個官員就想隨便立法,太不自量力了!這個法,那個法,誰也別想改變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膽敢社會主義的根本大法即憲法,就造它的反!
5. 他們這是讓掌握改革權力者為所欲為!
6. 如此則可剔除瀆職罪。
7. 奇事怪事現今都佔了。
8. 打到走資派,打到賣國賊!
9. 這是十八大之後嚴重的政治違紀,必須嚴查嚴懲。
10. 就看習主席的了。趕快在思想領域撥亂反正,回歸真正的社會主義理論;在政治上撥亂反正,回歸真正的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的改革。一句話,懸崖勒馬,回頭是岸。
11. 擔憂啊!
12. 瀆職罪是否取消?
13. 嚴查嚴懲,絕不能姑息養奸!
14. 改革邪教,一統江湖,裡應外合,內外勾結,整死中國,
15. 這樣的立法請求,古今中外恐怕都罕見,真是莫名其妙,既然如此,市長別幹了,辭職算了!中國現在真是無奇不有。
16. 上海擬立法規定改革創新要『寬容失敗』,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第五十三條,第九十三條,以及第一百零一條,是嚴重的違法行為.
17. 不是說要與國際接軌嗎?外國可是連什麼人都可以問責、都可以審判的,哪怕你是總統、總理,我們為什麼不接這個軌呢?
18. 這就是中國走資派的夢:好處全占,惡行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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