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衛方演講現場實錄《薄案,真實的證據才能揭示案件真相》:
薄谷開來,當然我們首先要說她為什麼叫「薄谷開來」?(現場笑聲)。
我覺得官方一點不告訴,我記得是我生活在北京,有時候還能夠聽到各種各樣的小道消息,但是我從來不知道,為什麼這個案件一直稱呼人家本來叫「谷開來」,也是我們法學院的畢業生,北京大學法學院的畢業生谷開來,人家就叫谷開來,從來沒用過…49年以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來沒有過把丈夫的姓冠到妻子的前面,我們沒有聽說過叫「毛江青」(現場大笑)。
我們也沒有過什麼「江王野平」,「胡劉永清」,(掌聲)。
為什麼會一定說前面冠這樣一個名,這是很奇怪,到現在不給我們一個解釋。也不告訴我們說,為什麼那個英國人叫Neil Haywood,Neil Haywood大家知道,那是被殺掉的,被谷開來殺掉的那個人,為什麼他的名字本來…大家看過商務藝術館的英文國家姓名辭典,你會看到,他就應該翻譯成「尼爾海伍德」,當初為什麼一定叫尼爾.伍德,我也不搞不清楚。有人說Neil Haywood,聽起來像「你兒害我的」,(笑聲),或者是「你兒我得」,你兒我的?這不亂了嗎?你兒是我的?(掌聲)。
案件的審理在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當時真的是很期盼,坦率說,我這些年一直是利用這樣一種重大案件去呼籲司法能夠真正的揭示案件事實真相,比方說陳希同,能不能叫司法真正的獨立呢?告訴我們這個案件到底是一個什麼人,無論什麼樣的人,無論什麼樣的情節,告訴我們全地球人都能夠知道,這個是公正審判的非常基本重要的前提,但是我們一直沒有成功過。這次谷開來,哦,不,薄谷開來,又是這個樣子的。最後我們發現有時候最重大的事實環節,我們搞不清楚。我在我的博客上寫了一篇文章,叫《貌似10個問題,實則28個問題》,這個案件審理過後,我發現其實我們需要了解到,比方說薄瓜瓜,為什麼一個24歲的在校學生,居然被英國人尼爾海伍德要求支付2000萬美元的款項?怎麼這麼奇怪,他本身是一個學生,你怎麼會要求他支付2000萬美元的款項?那薄瓜瓜到底在整個事件中間他在做什麼,他是一個什麼樣的身份?說尼爾海伍德給薄瓜瓜寫了一篇電子郵件,說你如果不給我錢的話,You will be destroyed,你將會被毀滅。You will be destroyed是什麼意思?我們知道,You will be killed,我們知道你要被殺掉。但是You will be destroyed,這個太抽象了。我有時候跟我兒子說,你要不好好學習,You will be destroyed。(現場大笑)。
那這個是什麼意思?說尼爾伍德,尼爾海伍德,在外國曾經綁架薄瓜瓜,曾經「軟禁」薄瓜瓜,不僅僅是威脅,而且做了這樣的事情,那證據是什麼,有沒有證據?然後如果在座的各位,在前面的老師們,你們的孩子如果受到這樣的生命威脅的話,你們會怎樣做?我相信我第一個選擇,我是會向蘇格蘭警方報案,密切英國警方密切關注這樣的一個事件,因為自己的孩子受到了生命威脅。尤其是像谷開來這樣的具有國際視野的律師,她應該去做這樣的事情。但是她居然不使之圖,她居然選擇了一個最笨的辦法,讓尼爾伍德到中國來,然後自己親手把他殺了。喲,這個方法太笨了。而且不能夠即刻的保護她兒子的生命。然後這個人也就來了,尼爾伍德先生就來了,他來的過程中間有沒有感受到威脅,你威脅過人家的兒子的生命,你甚至綁架過,你怎麼會一路高歌,千里走單騎,然後就到了重慶。在這個過程中間,他跟任何人有過交往嗎?有過說「我看起來此去凶多吉少嗎?有沒有這樣一種威脅感?有沒有證據,有沒有證人出庭作證?我們發現全都沒有。
然後他就跑到重慶去了,到了重慶住在重慶長江南岸區的一個高級賓館裡邊,在房間裡邊,然後谷開來同學就來了。然後兩個人就在房間裡面喝酒,聽說尼爾伍德不喝酒,哎,他怎麼就喝酒,一個大禮炮。什麼叫大禮炮,我也沒喝過,蘇格蘭威士忌,那種大禮炮。一個從來不喝酒的人,或者至少喝酒的人,居然就跟谷開來兩個人在賓館的房間裡面就開喝。哎喲,(突然咳嗽)... ...
哎喲,說起谷開來我就有點激動。
他們兩個就在房間裡面喝,我自己也經常出差住賓館,我從來不會在房間裡邊喝酒的,怎麼會在房間,你至少到餐廳裡面去,邊吃菜邊聊天,喝酒,為什麼兩個人就會到房間裡面去開喝。喝喝喝,就喝多了,哎喲,好辦法。爛醉如泥,躺在衛生間的地上不省人事,然後谷開來這時候就拿到了那個醬油壺,醬油壺裡面放著毒藥氰化鉀,然後就往他嘴裡邊擱,然後他就「咂咂」,(笑聲)就快喝。
我的天哪,這個事情像神話一般,就喝了。壺哪去了?法院裡面展現沒展現這樣的一個壺?證據呀,朋友們,這跟葯家鑫拿刀子把人給捅死以後那把刀一樣,是特別重要的證據,法庭上告訴沒告訴我們,這個壺哪去了?壺在哪?壺上面有誰的指紋?哎喲,這個太重要了,這個涉及到壺的傳遞,誰參與了這個事情。警方有沒有對這樣的一些情況進行勘驗?還有谷開來對於死者死的時候那個狀態的描述,跟公安局最後勘驗的那個人死的描述正好是腦袋顛了個兒,原來說是腦袋沖著腦袋相反的方向,後來公安局發現是腦袋沖著窗的方向。天哪,他被毒死了以後又起來溜達了一會兒,再躺下來就睡著了。哎呀,你們知道刑事司法中間,這樣一種證人出庭作證問題,這真正是太重要了。如果沒有這樣一種證人,證據全面的呈現,我們這樣的一種所有的案件事實問題的一種混亂,那就搞不清楚。法庭的設置就完全沒有了意義。我在我的文章裡面說,看來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所做的事情,與其說是在揭露案件事實,不如說在掩蓋案件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