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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師蕭.平.實獨創魔法名詞「入胎識」(之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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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gri 發表於 2013-3-14 14:0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邪師蕭..實獨創魔法名詞「入胎識」(之十三)
——撕下「神我外道」畫皮之蕭邪瞎扯「十因緣」


  「無實不堅固 無有我我所 於此苦陰身 大智分別說」——釋迦佛陀

  揀魔辨異X32
  對《雜阿含·二八七經》解釋時,★邪師蕭.平.實:「『我作是思惟時,齊識而還不能過彼,謂緣識名色……如是純大苦聚集。(這裡只作十因緣的逆觀而推知名色由本識生……)』」(《阿含概論》P187)悲智註:括弧中的話是邪師蕭.平.實特意加註的。

  ★邪師蕭.平.實:「本識入胎識(如來藏)(《阿含概論》P139)
  邪師蕭.平.實擅於穿鑿附會,只要見到「識」字,就肆意曲解,努力往其獨創的魔法名詞「入胎識」上靠,曆數已經扒下的十二張「入胎識」畫皮:外識、識界、識神、本識、本心、不系識、取陰俱識、阿賴耶識、第八識、真我、如來藏、第一因等等,皆非子虛烏有的不壞「我」。
  近兩千年來,魔王使化身偽菩薩,大肆編造邪說,極盡惑亂、踐踏真大乘法之能事,可謂無所不用其極。邪師蕭.平.實亦復如是,僅其魔子一人十數年間所獨創魔詞與邪說就已數不勝數,像法以降又何止千年,萬千魔使所篡造的相似偽經謬論真可謂浩若煙海。
  邪師蕭.平.實瞎扯之「十因緣」,又可謂前無古人之獨創魔說。蕭邪把十二因緣中「無明緣行、行緣識」去掉,從「識緣名色」開始集起諸苦謂之「十因緣」,「識」也由十二因緣中的識陰,硬被其誣稱為「十因緣」獨有的本識入胎識。
  為了把「識」從識陰混淆為本識入胎識,蕭邪在其《阿含概論》P136—255共100多頁里,長篇大論地編造諸多邪說,繞來繞去、拉拉雜雜,真大乘法被混淆得面目皆非,不把一乾眼盲者繞進無間地獄蕭邪是誓不罷休。擅於混淆是非的蕭邪,亦慣於用長篇大論並曲解佛經來把人繞暈,悲智就簡潔明了地還原真相。

  第一,邪師蕭..實肆意曲解「齊識而還不能過彼」。
  在《雜阿含·二八七經》中,佛陀講的是其「未成正覺時」思維十二因緣的悟道過程,此過程並非由一次思維所完成的。首先是由老死逆向觀察觸受、六根乃至身心名色中導致生死的根原、原首,一直觀察到喜貪攀緣名色五陰中的識陰,發現識陰是名色五陰生起的最主導因素,可謂原首,不可能再找到任何一陰、或者不壞「我」能超過識陰、更為名色原首了,故而說「齊識而還不能過彼」。
  蕭邪師徒顛倒地誤以為有超過識陰的法存在,那就是其錯認的不壞本識入胎識,歪曲顛倒為:過識(陰)不還、硬能過彼!
  然而,五陰無我,詳說即五陰皆「非我、非我所、不相在」,以色陰為例:色非我、色非我所、色中無我、色外無我、離色無我,參見《撕下「神我外道」畫皮之蕭邪錯解「異我」》。
  與此類似,五陰無我=五陰無如來,詳說即五陰皆「非如來、非如來所、不相在」,以色陰為例,即:色非如來、色非如來所、色中無如來、色外無如來、離色無如來,參見《撕下「神我外道」畫皮之蕭邪錯認「如來藏」》。
  一切名色或五陰身心之中,是由識陰喜貪攀援識陰自身乃至名色而致生死,五陰中實在找不到有任何一陰能超出識陰——不能過彼。然而,識陰雖然是導致生死的五陰中的原首,但是並非生死的根本或原本,正如《增一阿含經》所說的:「此識最為原首。令人致此生.老.病.死。然不能知此生.老.病.死生之原本。
  在《雜阿含·二八七經》中,佛陀繼續思維緣何而有識,得知更有「行」生起識陰:「我時作是念……六入處.名色.識.行廣說。」這時佛陀已經悟明十一個因緣了。
  佛陀繼續思維:「我復作是思惟:『何法無故行無?何法滅故行滅?』即正思惟如實無間等:『無明無故行無,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如是純大苦聚滅。』」佛陀這時完成了整個十二因緣的思維悟道過程,完全覺悟了,故而最後才緊接著說:「我時作是念:『我得古仙人道』」。
  邪師蕭..實極力歪曲佛陀悟道十二因緣的過程,硬生生割裂出個「十因緣」以夾雜不壞「我」之私貨,實為誣謗佛陀。

  第二,「識緣名色」之識必是識陰。
  邪師蕭..實無論編造多少邪說混淆是非,「十二因緣」中乃至蕭邪胡扯的「十因緣」中:「識緣名色」之識必是識陰。
  任何能生、所生、乃至能生名色之識等法,皆必是無常、無我之生滅法,這已經是最基本的佛法常識了,邪師蕭平竟以三寸毒舌極盡惑亂之能事,何其歹毒。
  在四阿含中,佛陀反覆強調,能生無常諸法之一切因,必無常、無我。
  比如:
  「色是無常,色生起之因、緣者,亦是無常。諸比丘!依無常所生之色,如何有常?」(《相應部阿含經》)
  「色是無我。色生起之因、緣者,亦是無我。諸比丘!依無我所生之色,如何有我?」(《相應部阿含經》)
  「耳是……鼻是……舌是……身是……意是無常,意生起之因、緣者是無常。」(《相應部阿含經》)
  詳見《撕下「神我外道」畫皮之蕭邪妄想「第一因」》。
  在《中阿含經》中講識陰入胎時:「若識不入母胎者……若幼童男童女識初斷壞不有者……識因.識習.識本.識緣者。謂此名色也。所以者何。緣名色故則有識。」
  入胎的識,不僅會斷壞,而且其因是無常的名色,無常因所生之識,必是無常。
  比如:
  「若因.若緣而生識者。彼因.彼緣皆悉無常。複次。彼因.彼緣皆悉無常。彼所生識云何有常。」(《雜阿含經》)

  第三,所謂「十因緣」中之識,亦生滅之識陰。
  佛陀講述其「未成正覺時」思維十二因緣的悟道過程,有與《雜阿含·二八七經》相關更詳細的記載,比如《相應部12相應65經》,其整部經完全講述的都是佛陀「尚未得正覺,為菩薩時逆向、順向觀察所謂「十因緣」的整個過程。
  首先,由老死逆向觀察觸受、六根乃至身心名色中導致生死的根原、原首,一直觀察到喜貪攀緣名色五陰中的識陰,發現識陰是名色五陰生起的最主導因素,可謂原首,不可能再找到任何一陰、或者不壞「我」能超過識陰、更為名色原首了,故而說「此識由此以還,無超進名色,於此限度」。
  而後,佛陀繼續順向思維所謂的十因緣:「時我作是念:無何故無老死……因何之滅而有名色之滅耶』諸比丘!爾時,於我生正思惟,依慧悟得:『無識故無名色,因識之滅、而有名色之滅……由識之滅,而有名色滅……』如是,此乃全苦蘊之滅。
  可見,所謂的「十因緣」中的識,根本就是生滅之識陰,且識陰滅才有名色滅,絕非蕭邪妄加穿鑿的不壞本識入胎識。

  附註小議:
  第一,邪師蕭..實魔子一人於十數年間所獨創魔詞與邪說數不勝數。
  再隨舉蕭邪為入胎識所編造的兩例魔法名詞:
  ★邪師蕭.平.實:「本識住胎識……名為外識。」(《阿含正義》P1583)
  在四部阿含經乃至在浩若煙海的相似偽經中,根本沒有「住胎識」這一魔法名詞!
  ★邪師蕭.平.實:「阿含中早已說過有這個本際識(入胎識)的存在了」。(《阿含正義》P1800)
  別說《阿含經》,甚至整部《大藏經》中都根本沒有「本際識」這三個字。
  第二,蕭邪無知於一切名色與識陰展轉互依。
  ★邪師蕭.平.實:「誠如阿含部諸經中佛說『眼、色為緣生眼識……』乃至『意、法為緣生意識』,所以六識是依名中意根及五色根為緣而生的,怎可能反過來成為名中意根與色法五根之所依?真是顛倒想!又第八識成為外識支,只是名色以外的識支,此識支亦不可解釋為識蘊;謂識支為十因緣法中所說『名色緣識、識緣名色』中所說之識支,不可解釋為十二因緣法中之識支六識也!否則即有種種大過,篇幅所限,茲不舉述辨正。是故,若有人將識蘊所依根之意根攝在識蘊中者,即是顛倒想!(《識蘊真義》)
  ★邪師蕭.平.實:「識陰(意根與眼等六識)」。(《阿含正義》P177)
  這就是蕭邪所謂的:意根攝在識蘊中者,即是顛倒想?自打嘴巴啪啪響!
  在四阿含中,反覆解釋了名色緣識、識緣名色,展轉相依,而「識緣名色」即六識亦是六根所依,六識若滅盡則六根亦隨之滅盡,名為無餘涅槃。經中有如下經典譬喻:
  「譬如三蘆立於空地。展轉相依。而得豎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展轉相依。而得豎立。識緣名色亦復如是。展轉相依。而得生長。」(《雜阿含經》)
  「緣無明行者。云何為行。行有三種。身行.口行.意行。緣行識者。云何為識。謂六識身。眼識身.耳識身.鼻識身.舌識身.身識身.意識身。緣識名色者。云何名。謂四無色陰。受陰.想陰.行陰.識陰。云何色。謂四大.四大所造色。是名為色。此色及前所說名是為名色。」(《雜阿含經》)
  可見,識緣名色,名色乃至六根,亦依六識而得俱生、俱滅。正如《中阿含經》中佛陀所說:「阿難。是為緣名色有識。緣識亦有名色。由是增語。增語說傳。傳說可施設有。謂識.名色共俱也。」
  第三,邪師蕭..實錯解「名色緣識」之識陰。
  ★邪師蕭.平.實:「『識緣名色』的『識』,就是『名色緣識』的『識』,也就是入胎識。」(《我與無我》)
  ★邪師蕭.平.實:「既然名中識蘊包涵七識(受精卵位之名唯有第七識意根,尚無六識及受想行蘊),則可知『名色緣識』之識即是第八識,云何可以否定之?」(《宗通與說通》)
  蕭邪特意加括弧的內容,後續還將有《撕下「神我外道」畫皮之蕭邪訛傳「意識入胎斷滅」》,姑置勿論。
  「名色因、名色緣,是故名為識陰。」(《雜阿含經》)
  另外,由上述小議第二中所引經文可見,「名色緣識」之識,亦屬名色中的識陰,以識陰亦自我喜貪故,並非蕭邪所誤以為的:既然名色已包含識陰六識,則識緣名色之識,必是識陰以外的另一個所謂第八識。
  識陰不僅於「四識住」色、受、想、行喜貪攀緣,識陰還對識陰自身喜貪攀緣,故而,識陰攀緣包括識陰自身在內的一切名色。若識陰於自身滅貪,則識陰滅,進而一切名色皆滅盡,涅槃。
  比如:
  「識不驅馳.追逐名色。則名色滅。」(《雜阿含經》)
  難道蕭邪認為是不壞「入胎識」在追逐名色?
  又比如:
  「於色須斷欲、貪、喜、愛……受……想……行……於識須斷欲、貪、喜、愛。若如是斷彼識者,即如截斷多羅樹頭及根,令歸於無,使未來不生。」(《相應部經》)
  其實,十二因緣中的識支,同樣是「名色緣識」。故而,★邪師蕭.平.實:「十二因緣法中之識支六識也!」(《識蘊真義》)蕭邪又在自打嘴巴啪啪響了!
  第四,邪師蕭..實把「行緣識」顛倒為「識緣行」。
  ★邪師蕭.平.實:「但身口意三行其實仍以能出生身口意的入胎識為根本因,無明只是名色及三行從入胎識中出生的藉緣。」(《阿含概論》P78)
  一是,蕭邪刻意混淆能生與所生的一切因與緣必皆生滅法,參見《撕下「神我外道」畫皮之蕭邪妄想「第一因」》一文之附註小議;二是,蕭邪刻意顛倒說,把「行緣識」顛倒說為「識緣行」!
  第五,邪師蕭..實誤以為涅槃是五陰之外的一個方所。
  ★邪師蕭.平.實:「無餘涅槃中就是本住法入胎識」。(《阿含概論》P402
  五陰以外別無一法,五陰中、五陰外、離五陰都沒有如來與涅槃存在,涅槃不是五陰之外的一個方所、地方或住處!前文已有詳述,此不贅說。
  在《長阿含經》中講識陰入胎時:「若識不入母胎者……若識不住名色。則識無住處……阿難。若無名色。寧有識不。答曰。無也。」
  入胎的識,即識陰,若不住名色,則無住處,而非獨自住於涅槃;若無名色,則必無識,而非依然有識在涅槃里。無餘涅槃,若餘下一個識未滅,那還叫無餘涅槃嗎?
  邪師蕭.平.實對真大乘法的錯解與邪說實在太多了,只能以「附註小議」的形式順手多破斥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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