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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敗如此絕招為啥那麼多年沒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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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行天下 發表於 2013-3-12 08:4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我國現行的身份證制度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其缺陷也不容忽視:證件信息量少、個人信息共享系統不完善、假身份證現象嚴重。設立統一的公民信用保障號碼,在各子資料庫之間實現數據共享,對構築社會誠信、預防和懲治腐敗有重要作用。(2013,3,10「新華網」《我國將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保障交易安全》)

「如果金融機構採用公民信用保障號碼作為賬號欄位,實現全國範圍內資料庫聯網,則任何人的全部金融財產都會很容易通過信用保障號碼檢索到」,這可以說是一件扼制腐敗、懲治腐敗、利國利民、首屈一指的大好事。

其一、如果這樣的事早點做,不說明貪官們的「錢多」無法藏匿?何來由幾萬,到幾十萬、幾百萬、幾千萬,甚至上億之貪?何來「前腐後繼」竟成新唱?因為不動產也能管。
其二、由此一來,不說明貪官們的「房多」也無法藏匿?何來「房妹」、「房姐」、「房嫂」、「房叔」、「房媳」、「房祖宗」等,竟如一串長長的「連續劇」,「播」個沒完沒了?
其三、如果真的走到了這一步,貪官們不得伸手時就想想後路,而不得不戰戰兢兢縮手?他們的「腰包」不得大大「縮水」?如果是這樣,貪官中有幾個能「女人多」?
其四、如果讓他們貪不成了,何來貪官外逃如此之多?即使有極少數仍因為不得已而想外逃,只要是卡住了身份證這一關,「一旦申請護照辦理信息輸入護照辦理系統,窗口彈出『黑名單』警告,那麼該官員就不能獲得護照;即使貪官在獲得護照和簽證外逃他國后才發現其腐敗犯罪行為,也可立即通過信用保障號碼查出貪官逃往的國家,及時採取追捕和懲處措施」,如果是這樣,貪官們還敢動外逃的腦筋?還能得逞?
其五、如果貪官們的「腰包」大縮水,他們哪裡的那麼多錢把自己的老婆孩子送到「海外」去?又何來那麼多「裸官」?算一算他們的合法收入,一切不全在了?
其六、即使有貪官想轉移貪資和房產,盯著他們的家人和所謂「最親近」之人,在必要時查一查那個「公民信用保障號碼」,不可以從中找到蛛絲馬跡?不可以順藤摸瓜?
其七、如果走到了這一步,貪官們「權力尋租」的事將大大減少不說,就算是有老闆想送錢,不也得想一想有朝一日自己會不會被「牽」進去,讓自己領一個行賄罪?
但我就怪了,反腐敗如此絕得不能再絕的絕招,那麼多年來咋就沒人想到?

不是沒人想到,而是沒人去想或阻力重重吧?房產信息聯網,國家規定在什麼時間完成?為啥到了「大限」,仍然有人置若罔聞?「官員財產信息公開」說了多少年,為啥到現在還舉步難艱?「小金庫」查了多少年?為啥年年「成果輝煌」,年年「新字型大小」迭出?……
更為重要的是,「設立統一的公民信用保障號碼」的要害在於身份證。但那麼多年來,為啥對一些人而言,「拿」假身份證就如囊中取物?那些「滿天飛」的假身份證誰製作的?誰「頒發」的?有多少人假此而發了不義之財?為啥法律竟成了某些人的「玩物」?

有一句話說得好,叫做「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但對這樣的反腐敗絕招,有多少人在那裡想?這樣的事究竟該誰去想?想出來后該誰去做?那不是「禿子頭上擺著的虱」?
現在終於有人提出來了,但還得等多久?什麼時候才能上了「議事日程」?什麼時候才能「全國統一聯網」?「我國將建立」中的一個「將」字,需要多少年才能「寫」成?是不是非得讓人們等得「花兒都謝了」?呵呵,不敢往下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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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esmile 發表於 2013-3-13 09:23 | 只看該作者
如果損害到一部分人的利益,肯定阻礙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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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2y4 發表於 2013-3-13 10:38 | 只看該作者
反腐敗不是因為方法不夠,而是……,你應該知道的。比如官員財產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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