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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民」把官員都當成了「嫌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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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觀察]「刁民」把官員都當成了「嫌疑犯」

2013-03-05 21:53:35   楊恆均

有三件事讓我今天不得不老調重彈。

第一件事是關於「裸官」的。兩會上有官員與代表提出了處理「裸官」的事。據報道,如果算上把子女送到海外留學定居的,中國「裸官」已經達到相當數量。有網友惡搞說,假如這幾天歐美名校宣布開家長會,要求家長必須參加的話,咱兩會恐怕會因為實到人數不足而推遲召開。也有的說,如果搬到美國開,人數估計就夠了。

第二件是某海外媒體報道了一位我一直以來比較尊重的領導人的「家事」,說他在某次會議上坦承自己沒能阻止兒子經商而鑄成大錯,令他悔恨不已。據也許永遠無法證實的消息說,中國各級官員子女經商的比例已經超過80%以上,可能正因為比例遠遠高於「裸官」,連兩會的代表們都不敢吭聲了。過去一些年,我們也看到,很多有抱負的領導人,正是因自己經商的子女而受到牽連,最終因「屁股不幹凈」而無所作為,結果淪為空談,以作秀而收場。

第三件事是媒體大幅報道參加兩會的「紅二代」,大概有幾十個吧,從占代表總人數的比例看,已經不低了,但如果細究的話,算不上「紅二代」的大大小小官員的子女與家屬進入兩會的比例,可能會高到讓你吃不消。

看了上面三件事,如果再聯想到平時發生在我們生活以及媒體上的那些官二代、紅二代的故事,你肯定已怒不可遏了,但如果你也期望我和你一起怒髮衝冠,這次你真是打錯了算盤。老楊頭兼「民主小販」自然不是浪得虛名,這得從另外一個角度插入,才能給你消氣,讓你舒服……

我先弱弱地問一句:官員的子女當官、當代表,你們冷嘲熱諷;那人家去經商,也遭到你們的非議;好吧,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於是人家出國去留學定居,結果呢,更嚴重了,你們又鼓噪要懲罰人家當官的父親——我Kao,你們還要不要人家活啊?當官的又不是被剝奪了公民權利的罪犯,為啥人家的子女干這不行,干那也不行?

在你把憤怒轉向我之前,請聽我進一步解釋:在世界上絕大多數文明國家,尤其是西方民主國家與地區,子承父業,老子當官兒子也做官的,比比皆是,例如美國的布希父子、柯林頓夫妻,台灣的連戰父子與郝柏村父子以及更多沒有那麼有名的。以我在西方生活的經歷,我往往更傾向相信政客家庭出身的人,因為他們有經驗。我要是選民,也會把選票投給他們,正如我修鞋子與修腳都會找那些三代都從事這個行業的老夥計一樣。 說到經商,西方市場經濟發達,優秀人才大多跑去做生意發財,西方政客的家屬與子女經商的更是多如牛毛,如果在這方面有限制的話,估計美國除了總統,下面的「人民公僕」就都得從中國的公務員中挑選了。 再說「裸官」吧。我看到一些國內博客作者說西方是如何如何限制「裸官」——哥們,這就太不負責任了。西方根本就沒有限制「裸官」的法律,除了總統這種最高領導的家屬與子女一般不會持有外國護照,也不適宜在國外生活(主要是國家安全與生命安全考慮)之外,少數特殊行業例如國防與情報部門的家屬與子女會受到限制,包括定居國外必須說明理由且經批准。至於其他的公務人員,完全不受限制。我們也看到,美國總統奧巴馬同父異母的弟弟在深圳長期生活,陸克文當澳洲總理時,他的弟弟也在北京。 好了,在你忍不住罵我之前,讓我們回到神奇的中國吧。在西方都可以做的事,到了中國為啥就引起了如此大的議論?而且大有上綱上線且越過了邊界的趨勢,例如為了追求好一點的教育,國內稍微有點經濟能力的包括一些打工仔都開始把子女送到海外留學(之後自然希望能夠留下來定居),可我的一些處長級以上的朋友卻因為送子女到海外而擔驚受怕。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難道因為中國人民都是刁民?才使得中國官員們的「生存環境」如此惡劣?

嘿嘿,稍安勿躁,讓我再給你講兩個故事。第一個是我1985年在上海復旦大學讀書時,給當時比較出名的《雜文報》投了一篇兩百字的稿件,得了六元稿費,那是我的處女作,所以記憶猶新。那篇百字短文以一位小縣長的口吻這樣寫道:看到美國總統里根的兒子失業了的新聞,縣長哈哈大笑,說資本主義的美國完蛋了,美國人都沒有工作了。因為在這位縣長的邏輯里,只有全縣的人都失業了,才會輪到縣長的兒子失業。現在美國總統的兒子都失業了,那自然是全國人民都沒活幹了。 當時確實有過這樣的新聞,而且是以嘲諷美國為目的而引用的海外新聞。後來我們見過不少這樣的新聞:總統的兒子無法進入最大最好的公司,不是因為他們沒有公司要求的相關才能,而是那些大公司擔心總統的兒子進入后,公司的業務可能會受到「不好影響」——且不說國會(就是我們的兩會)那些議員會緊緊盯住總統兒子所在的公司,全國的媒體與「刁民」也不會放過那些大公司啊。人家大公司本來安分守己可以賺到錢,結果招了你總統的兒子來,反而處處受到監視。在這種氛圍下,可想而知,美國的官二代也明白了,靠父親的關係經商,好處得不到多少,而死起來,則會更加容易,也會更難看。 當然,好消息是,隨著中國崛起,最近情況有些變化,一些西方的跨國公司開始雇傭中國高級領導人的子女,原因是這些人在中國具有很大的「能量」,能幫他們做成生意。我想,這也應該是我們改變世界,向世界輸出的價值觀之一吧。

好,我不得不給你講第二個故事。有一次在北京的飯局上碰到兩位商人,他們說這次進京就是為了聯繫上某位高級領導人的弟弟,要設一個飯局。我以為這和我平常吃的飯局差不多,找幾位朋友談論一下國家大事,沒想到其中一位竟然透露,這頓飯局上準備送出三千萬人民幣,目的只是要那位「弟弟」答應給他的公司當「顧問」。這顧問的工作嘛,不用上班,不用做任何事,只要他答應這個「頭銜」就可以了。後來的事我不知道如何發展,但我知道,他們是認真的。有時作為中國人,我很憋屈,為啥我找幾個人吃頓飯就會有人關注,而這些國家的敵人,卻沒有人去盯梢與竊聽呢? 好吧,不扯遠了。如果要繼續講故事,我相信,你比我的故事更多,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很多這樣的故事,不是嗎?

不知不覺,這篇短文已經寫了兩千多字了,我答應讀者兩會期間的短評不超過兩千字,所以,讓我簡單總結一下吧。 是的,是制度把我們的民眾變成了「刁民」,是制度讓我們的官員個個都是犯罪「嫌疑犯」,當官員們剝奪了民眾的知情權與民主權的時候,民眾唯一能做的就是剝奪官員們的「正當權利」。一個有民主監督與投票、實行了「陽關法案」、公權力被關進籠子,掌握公權立的人被置於媒體與公眾監督之下的地方,官員子女不但可以出國,還可以經商,更可以「子承父業」,去競選人大代表與各級官員…… 好了,不要只會憤怒,更不要對我憤怒。我留一些結論讓你們自己下,留一些問題供大家思考。希望最後官員和民眾都能夠懂得一個常識:沒有公民的社會,只會有「刁民」;你剝奪他人的權利,你的權利也一定會被剝奪;你把公民當「刁民」,「刁民」就視你為嫌疑犯!

楊恆均 「路邊談話」之兩會觀察  20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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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333 發表於 2013-3-7 10:07 | 只看該作者
沒有公民的社會,只會有「刁民」;你剝奪他人的權利,你的權利也一定會被剝奪;你把公民當「刁民」,「刁民」就視你為嫌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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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13-3-8 07:2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新鮮人 於 2013-3-8 08:53 編輯
sam333 發表於 2013-3-7 10:07
沒有公民的社會,只會有「刁民」;你剝奪他人的權利,你的權利也一定會被剝奪;你把公民當「刁民」,「刁民 ...


「刁民」必然應逢中必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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