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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文革殺人案"是普通刑事案件 八旬嫌犯家中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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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好啊1 發表於 2013-2-23 16:5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瑞安"文革殺人案"是普通刑事案件 八旬嫌犯家中受審

時間: 2013-02-23 10:21:25 星期六
來源: 錢江晚報
編輯: 周瓊瓊


    最近,一則新聞引發軒然大波——

    2月18日,溫州瑞安法院刑庭法官上門公開開庭審理八旬老漢邱某於「文革」時期故意殺害洪某一案。

    1967年「文革」時期,醫生洪某因被疑為「探子」(即姦細),當時群眾武裝組織成員指派邱某,用麻繩將其勒死。為埋屍方便,邱某用鋤銖搗斷屍體下肢,后埋入坑中。2012年7月,離家數十年的邱某在瑞安被抓捕歸案。

    因該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瑞安法院未作當庭宣判。

    事情發生后,網上有輿論認為這是「清算文革餘孽」,有人感慨「正義不會永遠缺席」,有人質疑過了追訴期——按照我國法律,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期限為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后追訴。

    近日,記者赴瑞安對此事進行調查。

    案情:受指派殺死「探子」,潛逃26年被抓

    瑞安法院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了案情。

    案件發生在1967年12月12日上午。邱某是瑞安馬嶼鎮篁社村人,時年35歲。

    當時,當地醫生洪雲科被懷疑是「探子」——儘管警方人士稱,至今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這一點。在當地一個群眾武裝組織成員的指使下,邱某用麻繩將洪雲科勒死在馬嶼鎮。挖坑埋屍時,他還砸斷了屍體的雙腿。

    1986年,瑞安當地法院審理此案,邱某的同案犯獲刑,而邱某出逃,從此人間蒸發。

    直到去年7月18日,一個老人帶著3大包行李站在瑞安塘下高速出口邊。

    這位老人迷路了,他聽得懂普通話,可是耳朵背得厲害。塘下派出所一位民警,好不容易為他找到了在瑞安馬嶼鎮篁社村的家。

    他就是邱某。他還認得村裡的老榕樹,可一兒一女已認不出他。

    邱某女兒說,父親不辭而別時,她20歲,弟弟才14歲。姐弟倆曾在溫州、蒼南、平陽尋找,最遠曾到金華尋找,都沒找到。

    警方:只是抓捕在逃嫌犯,與文革無關

    其實,警方也從未停止過對邱某的抓捕。邱某到家不到一周,警方就出現了。

    瑞安警方人士說,考慮到邱某已81歲,且對周圍沒什麼威脅,當時就同意他取保候審。

    這位人士強調,抓捕和文革無關,換成任何一個殺人在逃的嫌犯,他們都會一抓到底,不管他逃了三十年還是五十年。

    法院:嫌犯早已被批捕,不受追訴期限制

    瑞安法院相關負責人也表示,這只是一起普通的殺人案,「網上絕大部分人都誤讀了此案。」

    瑞安法院相關人士說,儘管刑法有追訴期的規定,但還有關於追訴期限延長的規定。他翻出《刑法》88條: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法院相關人士表示,邱某早已被批捕,1986年案件還開庭審理,他這樣的情況,屬於《刑法》88條「不受追訴期限制」之列。

    「我們根本沒上報最高檢察院,依法就可以這麼做了,」這位人士說,這完全是按照法定程序來做,與文革無關。

    瑞安檢察院的相關工作人員也向記者強調:「警方抓捕,檢察院起訴,法院受理到審判,都是按常規程序進行的。」

    2月18日,庭審在瑞安馬嶼鎮簧社村邱某家中進行。

    被害人洪雲科的一子一女坐在原告席上,面容平靜。

    當時在場的瑞安法院、檢察院人士說,大概因為時間過去太久,很多事實,邱某都無法說清。但是,案件的主要細節他都承認了。

    法院方面為邱某請了律師,為邱某進行辯護,但辯護的具體內容,法院工作人員沒有透露。

    瑞安法院未作當庭宣判。「我們從未發表過任何關於邱某定罪、刑罰的言論。」瑞安法院的相關人士說。(作者:王君權 苗麗娜 陳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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