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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來立在人民心中,溫家寶臭在世界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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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海暖流 發表於 2013-2-15 14:2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來源: 紅歌會網| 作者:山水桂林

    當卿定的法院在受害人親屬不上訴也不到庭,「犯人」 的「年齡」都沒搞清,關鍵證人不出庭作證就敢「開庭」……時,一批教授學者與中外人士就上書,他們在《致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和人大常委會的公開信》指出:涉及薄熙來案所有審判都存在事實不清楚、證據不確實充份、程序不合法,「它是以路線鬥爭開篇,以刑事犯罪落幕」; 「它必將作為一個無法無天的典型案例,載入世界審判史冊」。公開信指,如果連薄熙來這樣的中共政治局前委員、工作曾獲多數政治局常委肯定的高級幹部,其正當權利都受侵犯,「還談何普通公民權利?」

  最高人民檢察院主任法醫王雪梅已對「尼爾•伍德命案」提出專業性質疑——《尼爾•伍德真是死於氰化物中毒嗎?》 一文寫道:「作為當今中國最高檢察機關的在任法醫,我對涉及尼爾•伍德死亡事件的偵查、起訴、審判活動最終所認定的事實與結果深表遺憾。……我個人認為, 尼爾•伍德死於氰化物中毒的結論,嚴重缺乏事實與科學依據。」

  北京大學一著名教授在回答《時代周報》記者時直言:重慶的一些改革探索,基本上是在胡錦濤主席的「科學發展觀」 範圍內進行的。我早就說過,那本來就是一個共產黨的政府該做的,沒什麼可表揚的。之所以得到人民群眾的讚揚,是因為其他的地區連這個都做不到。共產黨的政府,不唱紅打黑,難道要唱黑打紅嗎? 不搞共同富裕,難道要搞兩極分化嗎? 不深入群眾解決疾苦,難道高高在上當老爺嗎? 如果重慶的領導人犯了什麼錯誤,那就公布其錯誤,讓人民批判,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嘛,黨史上毛澤東鄧小平都犯過錯誤,功是功過是過嘛。但是造謠誣陷,動不動說人拿錢啦、抄襲啦、當間諜啦,或者生活作風有問題啦,這不就是溫總理講的「文革餘孽」嗎? 把一個說點公道話的人就叫做左派,可見這個社會已經不公道、不理性到什麼地步了。一座城市, 兩個人物,僅過五年,實現GDP增速全國第三,外資利用全國第一; 國資規模全國第四,「內陸唯一保稅港」,「國家五個中心城市之一」,打造了繼浦東新區、 濱海新區之後的「中國第三區」; 市民安全感最強; 省會房價最低; 基尼係數最小…… 這個被《瞭望》譽為「中國發展重慶突破」的地方出了點事兒……反思變成「人人過關,個個表態,肅清流毒」,那樣搞疑似**批評過的文革做派。……與中央保持一致,不能庸俗化,不能無原則化。我的理解是,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系指《憲法》、《黨章》原則之下的政令統一,而非與某幹部的某次即興回答記者提問保持 一致。今天的政敵比之江湖惡棍還要無恥,竟然試圖通過危害家人來宣洩仇恨。

  放眼當今腐敗出現的諸多「窩案」,誰敢保證沒有腐敗分子還在「執政」時以「組織」的名義打擊、誣陷、甚至扼殺人民稱頌的好乾部? ——人們不會忘記孔繁森在副縣級的位置上十一年不給晉職,公安局長楷模任長霞離奇犧牲在公務途中,自殺前的王寶森也不比廉政模範李潤五被 「領導」更多詬病……三十多年來,有哪一位共產黨幹部在落馬時,能在人民群眾中得到如此廣泛的同情、支持和擁護? 改革開放以來有哪個地方被群眾自發地稱之為「好政府」、 哪個幹部被群眾自發地稱之為「好書記」的?

  「314后,再見到**那伙人,就感到很臟,很陰暗。。。就想躲開,要麼立刻關機! 哪怕是再聽到它們的聲音,都會覺得就是別有用心。。。。」

  還有網貼建議:也組織300人,也查它6個月,也把他先關起來,也不讓他說話,也封掉所有追求真相敢講真話的網站......查查我們在位的高官, 看誰比他"乾淨"? 看誰能像他這樣有那麼多老百姓為他鳴不平?......

  事實上,以「組織」的名義很容易「光明正大」地否定一個好人能人或肯定一個惡人庸人——想肯定某人時,他有錯罪,可以熟視無睹、充耳不聞,他做了一點點好事甚至是本該做得更好的事,它可能大張旗鼓到處彰抬; 反之,欲否定一個人,反其道行之亦可得逞。所以,學者民間早有共識:黨風決定官風,官風帶動民風,「一把手」左右著一個組織——所謂兵隨將領草隨風。「一把手」自身光明磊落,經得起人民審查與質疑(而不僅僅是 「組織」結論),以他(她)為首的「組織」,就會廣納民意,傾聽眾聲,絕不用擔心什麼謠諑而大肆封堵禁忌,更不會擔心自己見不得人的骯髒曝光而到處自我表白,他自然不可能去冤枉一個好黨員好乾部;反之,自身不正,只靠「組織」「權力」橫行天下,以人劃線,甚至罔顧國法黨章,他帶領的「組織」不可能對人對事 有一個客觀正確的結論。「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這是怎麼顛撲也破不了的真理! 有人總以為自己位高權重,視老百姓為「P民」好欺好忽悠,哪知道即使你不提 「公民『四權』」,古聖先賢早就言明——「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當決之使導,宣之使言」,老百姓的嘴,誰能捂住!? 老百姓是水,水能載舟,就不能覆舟?

  《外參月刊》2011年第18期以「中外最牛偽君子」為題披露——「據中紀委的可靠消息,劉志軍一進去不久,其實就和盤托出了。劉的事情並不複雜,也沒有外界傳得那麼深奧。劉通過『錢庫』山西女商人丁書苗,向溫家寶的夫人及親信輸送了大量利益,包括直接行賄、高價 購買溫夫人手上的珠寶、高鐵項目輸送等方式,將溫夫人等□□家屬,***、***等□□親信,全部綁定在高鐵利益集團內,其中以京滬高鐵為代表的項目,實際上工程交給誰完全由溫的夫人說了算。這也是劉能以大躍進方式,高舉高打搞高鐵的重要背景。只要按著「一定要查出問題來,非辦成鐵案不可」的指導原則來查薄氏,他會是清白的?

  《網》、《德國之聲》、明鏡網等世界級大媒爆料:10月25日,紐約時報發表中英文版文章《**家人隱秘的財富》,揭露溫家寶及其家人瘋狂斂財的冰山一角——2003年,中國平安保險董事長馬明哲贈送的價值73.6億港幣股份,使其子一躍而成「中國最年輕的億萬富豪」。 2010年底,其子投資的華銳風電因他先前的「視察」而股市大漲,使原本區區7500萬元的投資一下變成108億元……

  他的家族控制了至少???億人民幣資產,最不可思議的是,溫90歲的母親也擁有數億資產。這使得以**為首 的**集團驚恐萬分,如末日將臨。它們既不敢站出來,運用法律武器起訴對方誹謗,也不敢學它們的盟友法輪功邪教,發動粉絲包圍人家討要「說法」。而是欲蓋彌彰,手忙腳亂地慌忙封殺了**網站(「中國所有媒體都被禁聲,包括香港鳳凰媒體,就是完全封殺這些消息」「 拚命刪帖封微薄,掀起網路白色恐怖」),彷彿只要把自己的耳朵堵上,全世界人都聽不見聲音了。前些時候,海外被收買的媒體編造對薄熙來不利謠言時,它們不封網,一揭露溫家寶,這網馬上封掉。

  近北京高層的消息人士透露內情,某身旁的人都受不了,直問某:「為何你一定要堅持政改?要是我,早就瘋了。」某回說:「他們哪裡知道,我不是要留名,我是要留命!」 某曾下重話:「不政改,作為中共代言人,到時都得被清算!」

  對此,網路問政質疑之聲如海嘯山崩——

  「請溫回答,你的老母的身份證號碼為甚末出現在股票基金所有者的登記表上」

  「 中國老百姓吼十年溫家毫不理會,美國人一講話溫就火燒屁股感覺不好了。」

  「強烈要求中紀委把薄熙來停職反申,展開調查,給人民一個交代。」

  「溫一意孤行要私有制的目的到現在該品出點味道了。原來是要通過私有制將家族及其後代所侵吞的國家財產,資產合理化。」

  「其家族貪污腐敗被揭露,打亂了其的全面私有化的計劃,迫不及待地出來『澄清』,又是外交部發言人,又是律師代言,其兒子又發表聲明,這一切伎倆都是此地無銀,欲蓋彌彰。其行為既卑鄙又心虛」

  「薄熙來的所謂60億,僅停留在謠言層面,沒有任何證據,而溫家的27億(美元)則是經得起檢驗和推敲的第三方獨立 調查結果。《紐約時報》發言人已經表態,對該篇調查報告表達了信任:「我們堅持我們的報道,我們對這篇報道感到無比自豪,《紐約時報》一向以高質量調查性報道著稱,這篇文章即是一例。」薄沒有任何公開申辯權,而溫卻壟斷了話語權,封堵了所有對其不利的言論,但依然不敢起訴《紐約時報》」

  「他的表白不能等同於法律調查的結果。按照薄熙來的案例,也應該以涉嫌違紀先將其雙規。否則,他現在的任何聲明都不具法律意義,無法讓人相信,難以服眾!如果他真的無愧於心,就應該主動請中紀委和公檢法徹底調查自己和家族,而且他應該迴避案件的偵查。一家涉案人員應該隔離審查,防止毀證,毀人,串供,逃跑。由8個常委任正副組長,國安,公安,中紀委聯合辦公。把這一個世紀醜聞查得清清楚楚,免除後患。如果你是清廉,清白的, 中共高層就會向全黨全國人民公開的為你闢謠,明示你是「從沒有為自己謀私」的高官楷模。 也會同美國政府嚴正的交涉。也會支持你同《紐約時報》打官司,把這一家美國數一數二的百年老牌報紙告倒,還我中共的清譽—中共高官是清廉的,不能亂抹黑。」

  「自己的『表白』,同夥下屬的『辯護』,網路封口與設置『敏感詞』等等都是徒勞——官員貪腐受賄,他老婆可能不 完全清楚,因他們包二奶三奶要大把花錢;而其老婆受賄多少,當官的丈夫豈有不清楚之理?人家送給他夫人的巨款或給予好處,絕非是看上其老婆的『可愛』,而 是意在『沛公』,指望通過其枕邊風獲取更大的回報!所以,其家族的巨額財產來源,自己想以『與己無關』『不知情』而『撇清』或『洗白』,是過於一廂情願, 此地無銀了! 否則,天下還有什麼貪官、還有什麼罪惡不可以『自我解放』?」

  「這下終於看明白了:一直大肆違憲搞私有化、到處高調『政改』的人,不過就是為了逃避自家自身的最終被清算! 這次倒好,首先清算他的就是自己一再暗送秋波的『情人』。可見—— 一切腐敗賣國行為只能被人家利用,而決不會得到對方的尊重與長期保駕!」

  「看來,中外政客史上最牛的騙子——最道貌岸然的偽君子——最令人噁心的戲子兼裱子非他莫屬! 其實他這兩屆政府就是****政至今最腐敗最無能最胡來最虛偽的政府……薄熙來立在中國人民心中,溫家寶臭在世界公民面前。」

  「一個社會有問題不可怕,可怕的是缺乏一個政治體系去消化問題、改進位度。給全體公民實實在在的發聲權利,給各方意願鋪設上行下達的暢通渠道,給各種社會力量架設互相監督和有效制衡的機制,「錯誤」終究會在公眾雪亮的目光下無處遁形。泱泱大國的運轉,政府不可能不出錯,重要的是這個政府如何面對自己的錯誤,是否承認它,是否改正它,是否在一個更大政治框架中受到制約。」比如「反腐敗」,如果集團內那些疊床架屋的專門「機構」鈍化、軟化、僵化,該出手的時不出手,該亮劍的時不亮劍,空轉或撂荒,再不給輿論監督與群眾監督以有效地位,那「花拳秀腿」的戲再演得鑼鼓喧天,「腐敗難以遏制」之勢終不會改觀——畢竟靠同僚內訌、夫妻反目、情婦「起義」、 一個煙盒、一隻手錶、一個微笑,甚至一個小偷無意間的得手,都可讓官壇上地震及由此導致的「成就」不過是「冰山一角」……

  「雲南孟連」事件發生后,在現場主持處置工作的雲南省委副書記李紀恆說到:「謠言止於真相。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沒有什麼可以向公眾隱瞞的。」

  ——世界大媒言之鑿鑿的「問題」,總不能靠下屬部門一句「純屬抹黑」或指令「律師」發個閃爍其辭的「聲明」就交代了吧? 不是「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嗎,不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嗎,不是「我沒有謀私」嗎…… 「要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不管涉及到誰,不論權力大小,都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決不手軟」(9月28日政治局會議剛做出「決定」)那是不是也先「不再擔任」也「立案調查」……否則,怎麼體現「黨內不允許有任何特權」、「立黨為公」、「依法治國」???

  一講正氣就「文革餘孽」;一講公平就「蛋糕不大」,共同富裕「是中國共產黨人對千千萬萬工農大眾的莊嚴承諾,是改革開放路線施行后共產黨執政合法性的根基!」

  與薄熙來在任時的「零上訪」相比,「(今年)上半年,重慶共處置群體性事件142起」(新聞報道)如今,要說誰腐敗,誰違法,只要看看為何千呼萬喚官員們就是不敢公開自己家族財產親眷從業,就不難明白點什麼。那些沒有「查出」,或一時不能「查出」的或下台也沒人敢去「查出」的官兒,未必就是「純種」,說不定比「查出」的罪魁得多——其原因就是我們的「反腐敗」不僅在輿論與群眾的權威監督上空前缺位,還因這些人被權 力護佑無法像西國或台日韓那樣進行「追究」——老百姓說:一把手只要跟對上面人,能保險八輩子! 但,不管你以什麼名義給一個幹部結論,那隻在「權力」上有效,在老百姓那裡可不一定就那麼「一致」?俗語咋說的,「金杯,銀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什麼是共產黨人的「大德」? 由人民供養起來的共產黨人對內對人民應施恩(不僅是物質上的利益,還應有政治上的權益),對外對列強應揚威(隨時嚴懲一切損我、犯我者,確保國家民族利益確保領土領海領空安全完整,隨時維護中華民族的國格尊嚴)。

  對弱者心狠手辣,對公者竭斯底里,在常人眼裡,應該算不了什麼能耐——這也早就被魯迅先生嗤之為「羼頭」「蟲豸」!唯一能讓人由衷敬仰的是在列強面前把腰桿挺直,敢與惡魔爭高下,坦坦蕩蕩,立黨為公……

  「歷史已經落筆,他被定格在一個正義的鏡頭上。歷史上的英雄,大多是以受難者的姿態出現的,受到的苦難越多,發出的光輝就越耀眼。「敢與惡鬼爭高下,不向霸王讓寸分」,他信守了承諾。如果坐牢,他將成為曼德拉;如果死去,他就是格瓦拉。無論怎樣,他都將成為一個正義的符號,而留給那些政治腌臢們的則是無限的恐懼,欠債是要還的,膽戰心驚的躲債其實才是世界上最嚴酷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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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也飛不高 發表於 2013-2-16 04:37 | 只看該作者
哈哈,得了吧,都臭不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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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雲海暖流 發表於 2013-2-16 11:06 | 只看該作者
怎麼也飛不高 發表於 2013-2-16 04:37
哈哈,得了吧,都臭不可聞

現在,共產黨的官基本上都是貪污腐敗的。如果能真正為民做點有益的事,也就他們中的最大區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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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雲海暖流 發表於 2013-2-17 06:24 | 只看該作者
新華社關於薄熙來的罪名報道有了較大的變化:

新華社2012年09月28 日報道,薄熙來在擔任大連市、遼寧省、商務部領導職務和中央政治局委員兼重慶市委書記期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在王立軍事件和薄谷開來故意殺人案件中濫用 職權,犯有嚴重錯誤、負有重大責任;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直接和通過家人收受他人巨額賄賂;利用職權、薄谷開來利用薄熙來的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利,其家人收 受他人巨額財物;與多名女性發生或保持不正當性關係;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後果。(最早的官方定罪)

新華社2012年11月1 日報道,薄熙來在擔任大連市、遼寧省、商務部領導職務和中央政治局委員兼重慶市委書記期間,犯有嚴重錯誤、負有重大責任;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直接和通過 家人收受他人巨額賄賂;利用職權、薄谷開來利用薄熙來的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利,其家人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與多名女性發生或保持不正當性關係」被刪除)

新華社2012年11月14日報道,薄熙來在擔任大連市、遼寧省、商務部領導職務和中央政治局委員兼重慶市委書記期間,犯有嚴重錯誤、負有重大責任。薄熙來的行為造成了嚴重後果,極大損害了黨和國家聲譽,在國內外產生了非常惡劣的影響,給黨和人民的事業造成了重大損失。
(「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直接和通過家人收受他人巨額賄賂;利用職權、薄谷開來利用薄熙來的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利,其家人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又被刪除)

新華社2012年12月17日報道,薄熙來在擔任大連市、遼寧省、商務部領導職務和中央政治局委員兼重慶市委書記期間,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後果。
(上面涉及全被刪除,只保留後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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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好啊2 發表於 2013-2-17 11:01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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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3-2-17 13:55 | 只看該作者
雲海暖流 發表於 2013-2-17 06:24
新華社關於薄熙來的罪名報道有了較大的變化:

新華社2012年09月28 日報道,薄熙來在擔任大連市、遼寧省、 ...

報道變了。請將原文登出來。對前面所登的內容是誰主導的就要抓起來,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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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雲海暖流 發表於 2013-2-17 14:53 | 只看該作者
好啊好啊2 發表於 2013-2-17 11:01

真為百姓做事的,是身敗,也不會名裂的。公者千古,私者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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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雲海暖流 發表於 2013-2-17 14:53 | 只看該作者
拎不清 發表於 2013-2-17 13:55
報道變了。請將原文登出來。對前面所登的內容是誰主導的就要抓起來,交待。 ...

那是轉貼的,原文可能要到新華社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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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13-2-18 21:0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Hanxin 於 2013-2-18 21:14 編輯

還是那個體制:
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
說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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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nn93n9 發表於 2013-2-19 07:54 | 只看該作者
Hanxin 發表於 2013-2-18 21:03
還是那個體制:
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
說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

說胡錦濤行了,說溫家寶行了。他們行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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