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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抵加10日即跳槽 保母被遞解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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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khg 發表於 2013-2-6 09:2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星島日報  2013-02-05 13:38:50  [0條評論,查看/發表評論]  

根據聯邦移民部規定,保母必須為申請人工作兩年。資料圖片

  花了近兩年時間才成功從中國東北申請了一名保母到多倫多照顧兩歲幼兒,但卻「貼錢買難受」換來一肚火。該名入境不到三個月的保母,將於今早被邊境服務局遣返中國。


  根據聯邦移民部所簽發的保母簽證規定,保母必須為申請人工作兩年,並居住在申請人家中。邊境服務局是以該名范姓保母在缺乏合理的理由下擅自「跳槽」,於是以「無證工作」將她拘捕,並遞解出境。

  楊小姐懷孕四個月就開始物色保母,經過繁複手續,保母在去年11月中旬到達多倫多。楊小姐說,為了讓保母融入新環境,接機后就講明首四天休息以適應時差;並特別駕車帶她到尼亞加拉瀑布遊覽。當時發覺她一直避開不肯與小孩子合照就已經感到奇怪,但以為只是個人習慣。

  找到新工即變臉

  她說,保母在家中的10天期間,從未餵過小孩子一口飯,也沒有煮過一頓飯。她反而駕車帶保母去申請勞工卡,到銀行開戶口和上教堂。未料到保母在抵達加拿大的翌日,就開始透過網站找新工作。

  楊小姐說,保母在未找到新工作時,雖然是飯來張口,連洗衣服也要他人代勞,但態度還算可以。找到新工作就立刻變臉,帶著行李離開時,只說了一句:「我走了。」事前沒有任何通知或解釋。她當場被氣呆了,也擔心保母擅自離開,要負上法律責任,於是向中介公司求助。

  超級保母公司總裁江先生表示,保母向他發電郵說:「我快崩潰了,在這樣下去我會抑鬱,你能幫我換個西人僱主嗎?求求你了!幫幫我。」他當時是以為是僱主與保母性格不合,於是為她另謀出路。」

  范姓保母在笫二名僱主家中被邊境服務局執法人員上門拘捕后,該名僱主還花了兩千元保釋她。不過,三天之後就感到後悔,一個星期後與范商議,認為她應該返回中國。保母當時亦意興闌珊想回國,於是由僱主Angela開車送她到移民局。

  Angela說,這是有生以來,第一次覺得對人友好是錯誤的。她要照顧有特殊需要的兒子,尚要花時間為保母處理不少個人問題,保母只是在她的督促下才協助煮兒子的膳食。如果以工作量和時間來算,她反而成了保母的保母。

  她說,保母似乎以為參加了文化交換計劃,可以白吃白住,學習本地文化。保母走後,還要聘請專業清潔人員清理睡房內的食物碎屑和垃圾。

  本報記者致電羈留中心訪問范姓保母。她說很想工作,但工作與合約不一樣。自己是弱勢團體,沒有力量反抗不存在的罪名。現在只想儘快回國,並且告訴其人切勿再申請到加拿大從事保母工作。

  中介公司感到受騙

  記者一再追問范保母有甚麼不滿和具體的事例。她只是回答問題有很多,是一個很長的故事。

  江先生說,他當初是因為自己要找保母,經歷了不少麻煩,又順應朋友要求才開始中介保母的副業。六年來為30多個家庭介紹保母都相當順利,但最近幾個月就接連出現三宗保母抵加后短几天就出走的事,令他深感上當受騙,打算不再繼續經營。經他介紹的另一名汪姓保母,現時仍等待移民部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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