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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讀解用:務要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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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3-2-4 23:1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聖經讀解用:務要傳道


讀經:

《提摩太後書》-

4:1我在 神面前、並在將來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穌面前、憑著他的顯現和他的國度囑咐你.
4:2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
4:3因為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
4:4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
4:5你卻要凡事謹慎、忍受苦難、作傳道的工夫、盡你的職分。

  

解經:

這是保羅在結束在世上的事工之前對他的屬靈兒子提摩太的殷殷囑託。這個囑託的第一條就是「務要傳道」。隨後的經文,可以看作和這條囑託並列,也可以看作是這條囑託的目的和方式。總之,作為使徒的傳承,傳道是至關緊要的事情。

首先看「務要」。這是祈使句,也就是命令提摩太去做。這是一個神的僕人,牧養教會,作為使徒的傳人必不可少,當仁不讓的使命;不是可做可不做,隨己意而行的事情。也是一個傳道人,甚至所有基督徒的本分使然。這也意味著,既然是基督徒,就必然對當事人相應地有這樣的要求。

  

再看「傳」。英文是「Preach「,基本意思和「 Prophosy」沒有太大差別,都是說把從神而來的話語傳給神指定的聽眾。比如,舊約中的約拿傳神的話給尼尼微大城;新約中施洗約翰傳悔改的信息給以色列人。受歷史條件所限,聖經時期的「傳」主要是口口相傳的方式,面對面的場景。今天,我想「傳」應該包括利用書籍和其他媒體的方式。不過,不管什麼方式,都不能對「傳」基本要求予以改變:就是一定要不走樣地傳,所傳的內容和被傳的內容保持一致性。不能象那個傳話的遊戲一樣,失之毫釐,謬之千里。

最後看「道」。道就是神的話,也就是聖經,高度概括地說,就是主耶穌,主要的內容是主耶穌的教導和工作,也就是整個救贖。任何事情,離開這些,就不是道。

因此,務要傳道,要求我們一定要傳道,不是可傳可不傳,時傳時不傳;也不是三心二意地傳;要傳道,就不是只到我們這裡為止,閉口無言,把真道封閉在自己的心中;所傳的道,一定要從神那裡來,不是出於己意,不是源於自己的小團體,也不是從世界來的道聽途說,人云亦云。

  

應用

關於應用保羅的這個通過提摩太表述的諄諄教導,我只想集中在傳道的內容上,而不是必要性和如何傳上。因為在教會實踐我們都以不同的形式經歷過所傳的內容與「道」不符的情況。我們所要做的一個是識別哪些不是「道」,然後注意我們所傳的一定是「道」。不是「道」的方式可以有成千上萬,而傳揚的真道只有一個。不管是識別假道,還是堅持真道,都必須有對聖經熟悉理解作為基礎。

  

第一,傳道不是傳諾斯底主義。諾斯底主義的一個核心觀念,就是依靠所謂神秘的知識得救。如果我們今天也依靠知識,追求奧秘,實際上是古老的諾斯底主義的改頭換面。

第二,傳道不是傳宗派主義。保羅早就痛斥了分門結黨,我們有時卻習以為常。有改革宗,路德宗,浸信會,地方教會等不足為奇,傳起道來以本宗派立場為標準,為本宗派正名為目的就流為宗派主義。更嚴重地是以為自己宗派為唯一正確,別的宗派都是異端,不屑一顧,甚至不容存留。這樣的做法,已經不僅僅是和保羅的教導背道而馳,而且是謬之萬里了。傳宗派,而不是傳道,從方法到目的都是如此,還是使徒傳承的基督徒嗎?

第三,傳道不是傳理性主義。我們不反對理性,神學思考不能與理性割裂。但是我們的理性是神為基礎的,聖經為最高權威的理性。理性主義是人的思維所限制的理性,以人的物質界經驗所能經歷和驗證為前提條件。從本質上完全背離了我們的「從靈生的是靈」這樣超自然的靈界存在和體驗。我們的原則是不脫離和分割這些物質存在,但是決不能囿於這些,因為聖經的本質是超自然的教導。傳道如果傳的是理性主義,和傳道就是風馬牛不相及,毫不相干。自由神學,成功神學,幸福神學,基本上都屬於這種偏向的反映。

第四,傳道不是傳經驗主義。過度地強調個人經歷個人見證,解經時不是從神的話語中找支持,深入地思考上下文直至整本聖經的教導本意,而是把個人所經歷的生活當作聖經教導的含義,都屬於這種誤差。比較明顯地是依賴個人的感受,宣揚和神的個人交通和關係,過度強調和追求某些聖靈恩賜的能力,都是我們經常遇到一些需要注意的信仰實踐。我們從來不否認和排除個人與神交通的經歷,但是不能用此輕視道,不注重聖經的教導,甚至取而代之。

第五,傳道不是傳教條主義。兩千年教會史彙集了許多非常寶貴的信仰告白教會準則,許多教會也有自己的傳統。這些在一定意義上對教會的幫助很大,尤其在區別異端和異教方面,對初信的幫助是關鍵性的。但是,這些教條的性質,都是以聖經為根基和來源,是當時的聖徒對聖經理解的總結。因此,如果它們正確,也只是正確的理解了聖經和正確地總結了這些理解。因為人的罪性殘存和局限性,這樣的事情做的再好,也達不到完滿的程度。所以,教條不是最高權威。最高權威只有聖經。

第六,傳道不是傳個人主義。這個涉及我們個人生活的目的和如何生活。如果傳道以個人的感覺,個人的喜樂,個人的幸福,個人的成功為訴求,就不是再傳神的道,而是個人世俗的追求加上一個信仰的外衣。因為神的道對個人而言,是榮耀神與神同樂。從如何實現這個目標的角度而言,神的道是通過教會實現神的目的,教會整體作為耶穌的新娘,與神合一,而不是單打獨鬥。沒有教會整體的成聖,就沒有個人的成聖。聖經從來沒有說靠一個人的潔身自好,或者孤軍奮戰,可以戰勝魔鬼的權勢。這是一個互相配合互相支持需要弟兄姊妹協同作戰的屬靈爭戰。而這個戰場就是這個物質世界,我們每個人的物質存在都是這個物質世界的一部分。

  

時間和篇幅的關係,我想就討論到此。讓我們自省:不傳道的歧路有千萬條,傳道的正路只有一條。同時,也勉勵我們弟兄姊妹互相代禱和提醒,不要誤入歧途。記住我們的本分:我們作為新約的執事,是做聖靈的工。除非我們不言,言必傳神的道。在網路發言也是如此。

  

最後,希望弟兄姊妹繼續把那些在傳道的名義下而不是傳道的現象做個補充,作為我們共同的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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