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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6000億美元如何非法流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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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dai 發表於 2013-1-10 12:5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四月網     2013-01-09

  必須承認,的確有相當資金流出境外,其性質是「黑錢」,目的是轉移非法所得,或偷逃稅款。倘如新聞所言,中國資金源源外流,這個全球第二大經濟體便宛如失血一般,一旦「血盡人枯」,後果必然不堪設想。問題是,真是如此么?

  「中國資金外流為世界發展中國家之最,並將危及經濟成果和社會穩定」,這一新聞自12月17日起赫然出現在國內外諸多媒體上,令人怵目驚心。

  資金就是錢,錢在中國古代被稱為「泉」,意即「流動、流通」,如周身血液般在經濟體內循環不息,經濟體才能得到充足的養分和均衡的發展,倘如新聞中所言,中國資金源源外流,這個全球第二大經濟體便宛如失血一般,一旦「血盡人枯」,後果必然不堪設想。

  問題是,真的會如此么?

  並非新聞的新聞

  此次作出這一論斷的並非官方或重要跨國非政府組織,而是一家名叫全球金融誠信組織(GFI)、位於美國華盛頓的研究、遊說機構,其主要研究課題,是「發展中國家逃稅、犯罪及腐敗非法所得去向」,通俗地說,是一家研究「洗黑錢」和如何對付「洗黑錢」的遊說機構。

  按照GFI在12月17日所提交的報告,截止2010年的10年內,總計約5.9萬億美元非法資金流出約150個發展中國家,其中以中國為最。

  報告稱,2010年一年,中國非法資金流出總量就達4200億美元,截止2010年的10年間總計流出2.7萬億美元,接近全部150個發展中國家總額的半數,遠高於第二名馬來西亞(2010年流出640億美元,10年間累計2850億美元)和第三名墨西哥(2010年流出510億美元,10年間累計4760億美元)。報告還稱,10年間上述國家非法資金外流的來源,61%為亞洲,15%為西半球,10%為中東、北非國家。

  事實上這一新聞早已不是什麼「新聞」,近年來類似、甚至更激烈的說法比比皆是。

  如今年11月,胡潤百富宣稱,他們估計中國千萬富翁資產的19%已「流落境外」,有海外分析家根據胡潤百富提供的公式,結合渣打銀行數據,認為僅今年3季度,就有高達800億美元資金滯留或流失境外。

  還是這家GFI,今年10月的另一項研究報告稱,「大筆資金」未經政府許可或申報從中國流向境外,過去11年間非法外移資金達3.8萬億美元,且從2000年的1726億美元,增加到6029億美元。該報告稱,此現象「令人嚴重質疑中國經濟的穩定」、「就長遠而言將令社會、政治和經濟正常運轉難以為繼」,並認為儘管這些資金中究竟有多少是腐敗或犯罪所得不得而知,但大筆資金外流,不但意味著逃漏稅情況嚴重,也代表著貧富差距擴大。

  至於小道消息就更多了,別的不說,光「貪官帶走的錢」或「富豪移民帶走的錢」究竟有多少,就是筆說法無數、一個數字比一個數字更嚇人的糊塗賬。

  何以外流?

  必須承認,的確有相當資金流出境外,其性質是「黑錢」,目的是轉移非法所得,或偷逃稅款。

  2011年中國人民銀行曾出台一份「關於腐敗資產外逃」的研究報告,其中引述中國社科院調研資料披露,自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外逃黨政幹部,公安、司法幹部,國家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高管,及駐外中資機構外逃、失蹤人員數目高達1.6-1.8萬,所攜款項達8000億元人民幣,這是迄今所披露「腐敗資產外逃」最大的數目,儘管紀檢委隨後表示「數據絕對不準確」,但綜合其它較可靠版本,「腐敗資產外逃」涉案金額也應有千億人民幣規模。當然,涉案人流亡在外,未必等於涉案資金也全數轉移出境,事實上有不少已偵破、審結的外逃大案,嫌犯外逃多年,但贓款卻有相當一部分仍滯留國內。

  移民的富翁所帶出去的資金自然也不是個小數目,在各移民主要接收國紛紛上調投資移民資金門檻的情況下就更可觀。不過值得一提的是,僅就移民過程中所流失的資金而言,這筆錢是「白錢」,屬於合法外流,可包括在諸如胡潤百富等的「資金流外」總額中,但不應被計入GFI的「黑錢流出」總額。

  另一部分外流資金,則是從境內通過非法渠道流出境外,從事投資、理財等活動,或單純存入海外賬戶的錢,按照各方的說法,這筆錢才是「資金外流」的「大頭」。

  這些錢並非都是貪官、移民富豪或「黑社會」所操縱,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合法經營的單位、個人,他們中有些人已移民海外,有些人卻一直在中國境內經營、生活。事實上,許多中國人雖已移民,卻仍然「過中國時間,賺中國錢」,且越是富豪、這樣的人比例越高。

  那麼,這些為經濟目的流出境的資金為何要流出,又何以要如此「不見天日」?

  原因是複雜的。

  一些中國富翁在原始積累階段存在不少非法經營的「原罪」,惟恐「秋後算賬」;一些人抱著「狡兔三窟」、「多買一份保險」的心態,把一部分資金放到海外,以分散風險,防止政策變卦;還有為數不少的企業、個人,出於避稅、賺取優惠政策,或配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資指標完成等種種目的,把資金轉移到「避稅天堂」,註冊一個「外企」,再搖身變作「外資」,堂皇殺回境內投資、賺錢。

  此外,中國是新興國家,金融市場初創,不僅品種少,規模小,且存在諸多不規範之處,近年來因經濟形勢的需要,政策在適度從緊和適度寬鬆間反覆變化,令不少私人、甚至單位資金選擇「出洋衝浪」。

  然而中國是存在外匯管制的國家,經營活動用匯有嚴格報批程序,私人換匯一年上限僅5萬美元,這對於上述種種合理或不合理的「外流」需求而言,顯然都是杯水車薪,正因如此,見不得光的「非法外流」就大行其道。

  資金外流的「血管」

  不論胡潤、渣打或GFI,都表示中國流出資金的主要去向,是境外「避稅天堂」或發達國家金融機構,而資金外流的主要手段,則是在貿易單據上做文章。

  GFI10月的聲明中曾「認為」,中國外流資金中有8成多,是以企業虛報進口價格的手段轉移出境,即在進口中故意虛高報價,通過多付貨款的方法轉移資金;而香港「財訊快報」根據渣打和胡潤百富估算所作的分析,則認為外流的主要方式是企業虛報出口價格,即明明出口的貨值較高,但發票上卻顯示低價,其中差價則滯留境外不歸。

  這種做法適合轉移大宗資金,且手段隱蔽,很難察覺,即便察覺也不易處理。然而必須看到,由於種種原因,這類手法事實上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就一直在採用,甚至一度是中國官方外貿機構心照不宣、約定俗成的操作手法,目的是打破國際封鎖,獲得更靈活的外貿空間和手段,如今形勢雖然不同,但採用這種方式操作的資金,並非都是「黑錢」,更非都是單方面「失血」、「流出」——事實上只需將步驟顛倒,就可很方便地讓境外資金「輸血」、「流入」。

  除了這條廣為人知的「大血管」,密如蛛網、無所不在的國際地下錢莊,也是換匯、流匯的重要渠道,目前許多國際地下錢莊已可做到「全球通存」,即只消用自己人民幣賬戶向指定人民幣賬戶匯入人民幣,就可在自己海外外匯賬戶收到對方匯入的外幣,整個過程有時只需十幾分鐘。

  中國不僅實行嚴格外匯管制,且人民幣至今不能自由兌換,外貿活動和海外投資活動存在許多限制和障礙,客觀上造成不少企業、個人需要頻繁、大量在境內外大手筆轉匯、換匯,且無法求助於手續繁瑣、效率低下的官方正統換匯、流匯渠道,這就造成上述「血管」客觀存在的必要性。

  必須指出,不管「大血管」、「小血管」,都不是單向的,而是既有流出,也有流入,這不僅因為許多錢本就是要匯回國內,或以外資形式在國內投資,更因為國內金融、投資市場同樣「內外有別」,許多真正的外資希望以「內資」面目,進入「外賓免入」的市場投資。

  人無遠慮 必有近憂

  GFI是專門研究「反避稅天堂」和「反黑錢」方案,並向「買主」兜售這類方案的智庫,其研究成果,是為支持其一貫堅持的「賣點」——各國政府應加強互通稅收信息,完善反洗錢立法,改善法規防止通過匿名實體隱匿資產轉移,確切地說,其論點的關鍵,一是支持美國2011年底公布的《海外賬戶納稅法案》(FATCA)(截至2011年12月31日,居住在美國境內、在海外擁有5萬美元以上資產或者居住在美國境外、在海外擁有20萬美元以上資產的美國公民和外籍美國綠卡持有者,需在2012年4月15日前向政府申報;藏匿海外資產拒不申報被視為有意逃稅,一經查出會被處以高達5萬美元的罰款),二是支持美國對海外公司、及在境外有關聯交易的會計師事務所、銀行等機構提出客戶信息披露要求(不久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向涉及中資股的「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和中概股「看門人」提起訴訟,則是另一種施壓的方法),其論點具有一定傾向性和目的性,且缺乏實際數據、資料佐證,不加辨析地採信並不科學。

  不僅如此,GFI以資金11年來大量流入作為「嚴重質疑中國經濟穩定」的論據,卻迴避了這11年(2000-2011)恰是中國經濟發展最快、最穩定11年的基本事實,其客觀性也要打一些折扣。

  但必須看到,提出「資金外流問題」的並非GFI一家,且既有官方機構也有非官方機構,既有境外機構也有境內機構,資金外流現象客觀存在,贓款、黑錢的外流,情況也是存在的、嚴重的。

  即便是「有進有出」,不至造成「血盡人枯」的局面,但這種「體制外循環」的大量、普遍存在,不論「流入」、「流出」,都會造成大量稅款流失,且這種「體制外循環」的肆虐,也會增加金融風暴的殺傷力,成為金融安全的重大隱患。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對「血盡人枯」的警告絕不應掉以輕心,國際間加強稅收、金融、反洗錢等方面的合作是大勢所趨,但前提是互相尊重、互通有無,而不應成為單方面施加、強金融霸權的借口。

  還應警惕另一種傾向,即因過於擔心「資金外流」而質疑人民幣國際化和金融改革的必要性,放緩金改步伐。應明確地認識到,當前的金融體系缺憾(尤其人民幣國際化步驟的長期停滯不前),同樣是造成「體制外循環」的根本原因之一,正是這一「梗阻」,讓許多本來可以「見光」的外匯流動也不得不「轉入地下」,「改革是硬道理」,是解決許多棘手問題的出路,這一規律,在「資金外流」問題上同樣適用。

明有物有則,索源清流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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