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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我國管理轉基因作物分級分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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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辣辣 發表於 2012-12-25 09:4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2年12月21日 09:14   人民網   

  12月19日、20日,「求證」欄目報道了美國大規模種植轉基因作物、大量消費轉基因食品的情況,以及中外專家對轉基因作物的看法。我國政府如何對待和管理轉基因作物、轉基因食品?記者採訪了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專家學者。

  如何監管轉基因作物安全

  【回應】 按照危險程度及試驗流程分級分階段評價管理

  農業部科技發展中心主任段武德說,根據2001年頒布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務院建立了由農業、科技、衛生、商務、環境保護、檢驗檢疫等部門組成的部際聯席會議,負責研究、協調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依照《條例》及配套規章,我國對農業轉基因生物實行分級分階段評價管理。分級管理,即按照對人類、動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環境的危險程度,將農業轉基因生物分為四個等級:安全等級I,尚不存在危險;安全等級Ⅱ,具有低度危險;安全等級Ⅲ,具有中度危險;安全等級Ⅳ,具有高度危險。分階段管理,即轉基因生物研究與試驗按照試驗研究、中間試驗、環境釋放、生產性試驗和申請安全證書5個階段依序進行,實行報告制或審批制管理。

  對已發放生產應用安全證書的轉基因作物,加強品種審定、種子生產經營、商業化生產管理、標識等監督管理,杜絕非法生產經營轉基因農作物種子和產品的行為。即便是產業化多年的產品如抗蟲棉,對新品種安全證書發放也嚴格進行質量把關,生產應用環節也須持續監測田間棉鈴蟲抗性發生髮展狀況和次要害蟲的發生髮展狀況,推動採取綜合治理措施以延緩害蟲產生抗性和控制次要害蟲的上升。

  對於進口的轉基因生物,按照用於研究和試驗的、用於生產的、用作加工原料的三種用途實行審批管理。

  我國種植轉基因大豆嗎

  【回應】 未批准種植轉基因大豆;轉基因大豆油要標註

  段武德介紹,美國孟山都公司於2002年向我國提出大豆GTS40—3—2進口用作加工原料的安全證書申請,農業部即依據《條例》及配套規章,組織研究並確定了檢測方案,分別由中國農科院植物保護研究所、南京農業大學對基因漂流、生存競爭能力和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等三項環境安全指標進行檢測;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食品與營養安全研究所對慢性毒性和抗營養因子等食用安全指標進行檢測。

  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對該申請的全部資料和國內相關檢測結果進行審查后,農業部於2004年向孟山都公司發放了轉基因大豆GTS40—3—2進口用作加工原料的生物安全證書。根據我國《條例》規定,進口的轉基因大豆僅允許用作食品和飼料加工原料,不得用於生產種植。迄今我國未種植轉基因大豆。

  根據《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規定,大豆種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被列入第一批實施標識管理的農業轉基因生物目錄,對以轉基因大豆為原料的大豆油要專門進行標註。

  中國檢驗檢疫科學院研究員朱水芳介紹,對進出境轉基因大豆油,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要進行轉基因標識和符合性檢測。

  如何看待轉基因作物

  【回應】 應科學理性認識,發展與管理並重

  中國農科院生物技術研究所研究員黃大昉認為,對轉基因作物的認識要科學和理性。應當看到以下基本事實:國內外大規模應用已超過16年,每年億萬公頃土地種植轉基因作物,數十億人食用轉基因食品,未發現任何真正有科學證據的安全問題。經過多年科學評價和嚴格管理,人們當初擔心的某些問題陸續得到澄清和有效控制。實踐證明,依法批准生產的轉基因作物可積極推廣,放心食用。

  黃大昉說,我國在農作物傳統育種方面取得了大量成果,然而單靠常規技術難以突破農業發展的資源約束和技術瓶頸。為了增強農產品長期供給與保障能力,為了增加農民收入,為了搶佔生物技術制高點,打破國外公司的壟斷,我國必須加快轉基因技術的發展。

  黃大昉同時表示,轉基因技術仍是一種新興技術,仍須深入開展科學研究並不斷提升安全風險評估、風險管理水平,使這一技術健康發展,日臻完善。
精衛銜微木,將以填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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