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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味餐館,為何十幾年來經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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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壑 發表於 2012-11-28 18:2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近日,央視記者在江西省資溪縣採訪時發現,當地有餐館、酒樓偷偷宰殺出售國家重點保護動物獼猴,偷食大雁、獾豬、竹鼠等受國家保護的、有益或者具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野生動物。(11月28日《新京報》)
  當「野味」還足以讓不少人垂涎三尺的誘惑下,偷偷宰殺出售國家重點保護動物必然存在一定的市場。因此,人們也似乎意識到,要保護野生動物,除了明令禁止非法捕殺外,還要靠抵制消費。只有斷了野生動物的非法貿易鏈條,才能真正做好對野生動物的保護。
  然而,要讓人們普遍認識到野生動物是自然界的生靈,人類星球的成員,也是全球生態系統中必不可少的一環,它關乎生態平衡,關乎人類的生存環境,恐怕還有待於人類文明的「進化」。所以,江西省資溪縣一家名叫老婁龍蝦的野生餐館已經開了十幾年,可見生意興隆。
  但是,280元一斤的猴肉,800元一個的猴頭,也不是普通消費者享受得起的口福。那麼,這些「門口停滿了車輛,前來吃飯的人絡繹不絕」的野味餐館,是不是只是在做有錢人的生意?在「非富即貴」的語境下,幾乎也可以這麼說。就像這家已經開了十幾年的「老婁龍蝦」野生餐館,收銀台旁掛著撫州市公務消費定點商家的牌子。
  也許央視記者和筆者一樣,覺得一塊「公務消費定點商家」的牌子,掛在專營野味的餐館里,會不會是假冒的,用來「拉大旗作虎皮」?但看來不像。店主告訴央視記者,「這個牌子是三公消費辦公室頒發的」。記者似乎還是不信,又問什麼是「三公消費」?店主一點也不含糊,答道「公款吃飯,公款旅遊,公款用車」。這家野味餐館「主要是做單位上的生意的」。「所以有一批固定的熟客,每次有好的野味,只要一個電話食客們都會如約而至。」
  說實話,筆者對央視記者發現這些野味餐館沒多大的意外。在見利忘義到幾乎要謀財害命的市場博弈中,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都面臨著威脅,保護野生動物難免會退位於保護人類這種高級動物。然而,有涉「三公消費」的有關部門,對野生動物的保護不力就算無礙政績,但充當野生動物非法貿易鏈中的消費主流,就不是監管上的疏忽,而是有點為虎作倀的意味了。
  這或許可以解開這些宰殺出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野味餐館,為何十幾年來經久不衰的原因。一家掛著「公務消費定點商家」牌子的野味餐館,不要說擔心有關部門的檢查,可能連想舉報的人都會三思而行。
  行文至此,突然覺得那些裸體宣傳環保的人是多麼的可憐。你們忍受著被人唾罵「不要臉」的委屈,可能是想用抵制皮草來保護野生動物。殊不知對此負有職責的「有關部門」,正在吃猴肉、喝猴腦。那些不幸的獼猴,成了公務定點消費的猿。人類自以為是的「文明」,把人類以外的其他自然生長繁衍的動物冠以「野生」,但當「文明」公然吞噬「野生」的時候,是不是更暴露出一種野蠻?而那塊掛在野味餐館里的「公務消費定點商家」的牌子,是不是更增添了野味餐館里的「野味」?而這股「野味」,又是從看上去在人類中「進化」的相對快一些的權力階層中透露出來的。由此看來,「把權力關進籠子里」,簡直可以把借喻換成明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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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人家 發表於 2012-11-29 00:0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小康人家 於 2012-11-29 00:11 編輯

法制觀念談薄。在中國加強法制觀念的教育甚為重要,老和尚打傘,中國只能有一個。多了,就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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