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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杜甫家的財產:比李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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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閑活著 發表於 2012-11-10 01:4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丁啟陣

在許多讀者的心目中,杜甫是一個窮困潦倒的詩人。這個認識,有一定的事實依據。但是,既不全面,也不準確。一些人根據杜甫《自京赴奉先縣詠懷五百字》中的「幼子飢已卒」和《八月茅屋為秋風所破歌》中的「布衾多年冷似鐵」「床床屋漏無干處」等詩句,把杜甫一家想象成貧農無產階級,則明顯違背了史實。由於中年以後仕途坎坷,兼之遭逢長達七年多的安史之亂,很多時候,杜甫心情糟糕,漂泊路上,杜家老小吃過不少苦。因此說杜甫窮困潦倒,也不為過。但是,有兩個事實不容否認:一是,杜甫所到之處,基本上都有在當地擔任地方官員的親友會給予他以物質上的幫助;二是,杜甫家並非赤貧之家,一直是有房地產業的。

那麼,杜甫家都有過哪些房地產業呢?

作於公元763年(當年杜甫52歲,在梓州,今四川三台縣)的《聞官軍收河南河北》詩「便下襄陽向洛陽」一句,杜甫自注云「余田園在東京」;作於公元767年(當年杜甫56歲,在夔州,今重慶奉節縣)的《秋日夔府詠懷奉寄鄭監李賓客一百韻》詩有「兩京猶薄產」一句。這都說明,杜甫家在長安、洛陽兩個當時的都城轄境,都是有房地產業的。產業不見得有多大,但是,所在地都不尋常。打個比方,相當於今天在北京上海都有房地產。

    杜甫家在洛陽的房地產業,有可能指陸渾庄,也可能除陸渾庄外,另有洛陽城裡的產業。公元741年,杜甫寫作《祭當陽君文》,「小子築室首陽之下,不敢忘本,不敢違仁,庶刻豐石,樹此大道,論次昭穆,載陽顯號」云云。這是新居落成,昭告遠祖。《寄河南韋尹》「甫有故廬在偃師」,《憶弟二首》原注「時歸在河南陸渾庄」,指的大概是同一個地方。陸渾庄是杜家老宅所在地,也是杜甫與弘農楊怡之女結婚成家之地,除了房產,應該還有一些土地。

秦州(今甘肅天水)、同谷(今甘肅成縣),都是杜甫一家漂泊路上的短暫居留地,應該沒有置辦什麼產業。

而翻越秦嶺,抵達成都后,因為有一幫親友的幫助,浣花溪一帶氣候景物宜人,杜甫曾有長住的打算,在那裡建設了一個不錯的家園。這一時期,給予杜甫家以經濟幫助的,除了裴冕(裴冕是否照顧過杜甫,學者間有不同意見)、高適、嚴武等當地高級長官外,還有親戚、鄰居。《酬高使君相贈》「故人分祿米,鄰舍與園蔬」,《王十五司馬弟出郭相訪兼遺營草堂資》「憂我營茅棟,攜錢過野橋」,都是很好的證據。這位王十五司馬,是杜甫的表弟。初到成都,杜甫寫了一系列描寫經營草堂情形的詩歌,《蕭明府處覓桃栽》、《從韋二明府處覓綿竹》、《憑何少府覓榿木栽》、《憑韋少府班覓松樹子栽》、《詣徐卿覓果栽》等。歸納一下,杜甫種植的樹木品種有桃、綿竹、松樹、果樹等,其中,光是桃樹杜甫就種了一百株,榿木佔地十畝,松樹四棵。根據這些數字,可以想象,杜甫的成都草堂,附宅之地,得有數十畝。郭沫若先生稱杜甫這一時期過的是「地主階級生活」,動機固然不純,但結論並沒有冤枉杜甫。

離開成都之後,杜甫一家經忠州、雲安,到夔州,在那裡逗留了兩年。這兩年裡,因為夔州都督柏茂琳的關係,杜甫家先後在瀼溪、東屯擁有過帶四十畝果園的住宅,負責耕種過一百頃公田,有過阿段、信行、伯夷、阿稽等男女僕役。這些情況,在《示獠奴阿段》、《信行遠修水筒》、《驅豎子摘蒼耳》、《夔州歌十絕句》、《縛雞行》、《豎子至》、《課伐木》、《秋行官張望督促東渚耗稻相舉,清晨遣女奴阿稽、豎子阿段往問》等詩中,都有所記載。種種跡象表明,杜甫一家在夔州期間的生活,較之成都期間,有過之而無不及。

綜上可見,杜甫家的經濟情況,雖然很不景氣,但是,比起李白家來,似乎要略好一些。聽到朝廷軍隊收復河南河北地區的假消息時,杜甫第一時間就萌生了返回洛陽的念頭。這說明,在洛陽,杜甫有養活一家人的條件。李白晚年,老無所依,只能投奔做當塗縣令的族叔李陽冰,最終病死在那裡。顯然,杜甫是有家不能歸,而李白則是無家可歸。

                                                201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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