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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一個最不會撒謊的女人撒下的天大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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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冊錄 發表於 2012-10-29 15:5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國主義思維與實踐:一個最不會撒謊的女人撒下的天大謊言

吉安

2012年10月28日

謊言一,

最不會撒謊的女人在同一段話里,先稱「和某某某家沒有任何關係」,給出了一個斷然決然的否定性判斷,但緊接著卻又承認自己「是這某某某家太太的朋友」,又給出了一個自我矛盾的肯定性判斷。因為肯定了自己是這某某某家太太的朋友,因此,自我揭穿了「和某某某家沒有任何關係」是一個極為明顯的謊言。

謊言二,

最不會撒謊的女人說,因為不想出名,所以找了這某某某家的人,代持自己的股份,以便隱藏自己的持股規模。

看似真話的這句話,其實,自我揭穿了一個已經發生了的謊言加騙局,即,與這某某某家的人,一起合夥欺騙過大眾,欺騙過媒體,欺騙過官方審核部門,欺騙過上市公司等等,而由這一系列的謊言加欺騙,已經構成了刑事欺詐罪。

而正因這樣的謊言加騙局,最不會撒謊的女人,在5年時間裡,使她的6500萬美元,增值到37億美元。

謊言三,

最不會撒謊的女人說,「2008年之後,由於過了敏感期,所有代持者都退出她的公司,這些股份最後還是由她來持有,回到她的名下,因此最終的受益權也在她的身上」。

這句話,即在利益如何分配的問題上講地含含糊糊,沒有明確地清楚地說明,即,這某某某家人,作為與她合夥,共同依靠欺騙大眾,欺騙媒體,欺騙官方審核部門,欺騙上市公司等等行為,替她代持股份之後,究竟在過去,現在或將來,到底是有,還是沒有從她那裡得到任何經濟利益的回報?換言之,這某某某家人,是否全部是活雷鋒,在她想隱藏持股的時間裡,卻敢於公開地以自己的身份,並甘擔欺詐風險,代她持股,卻不要她的任何利益回報?相信,任何稍有頭腦的人,都會由於以上謊言一和謊言二,而懷疑這句話是謊言三。

因為這某某某家,是中國萬人之上之家!

由以上諸謊言,產生以下諸疑問。

疑問一:

最不會撒謊的女人與中國萬人之上之家的主次關係?

很明顯,以上疑問問句中的排列順序顛倒了,應該顛倒過來問才符合邏輯:

中國萬人之上之家與最不會撒謊的女人的主次關係?

這樣問難道不對嗎?

中國萬人之上之家,難道位於次,而最不會撒謊的女人難道卻應該位於主嗎?

最不會撒謊的女人,難道還可能在萬人之上之家之上嗎?

又有誰會相信,竟然會有這樣的主次關係?

疑問二:

中國萬人之上之家,究竟為什麽,要活雷鋒似地,甚至不惜以欺詐的方式,眾多人一起出動,幫助一個自稱與他們素不相識的最不會撒謊的女人,在短短5年時間裡,賺取數十億美元?

疑問三:

中國萬人之上之家,為什麼不幫助你和我賺取一塊美元?卻無償地幫助一個人賺取了將近13億x 3美元之多?

疑問四:

最不會撒謊的女人為什麼要隱藏持股的數量?如果持股的手續一切合理併合法,公開持股的數量又有什麼見不得人的隱秘或風險?

疑問五:

最不會撒謊的女人在需要隱瞞持股數量時,為什麼中國萬人之上之家的眾多人就會幫助她隱瞞?

疑問六,

在最不會撒謊的女人需要隱瞞持股數量的時間裡,中國萬人之上之家的眾多人,為什麼既與她共同欺騙公眾,欺騙媒體,欺騙官方審核部門,欺騙上市公司,又無所畏懼地代她公開持股?難道她所畏懼的,卻是他們無所畏懼的?


疑問七:

中國萬人之上之家的眾多人,真是代她持股嗎?還是假借她需要隱瞞持股數量為借口,而接受了她以股票向他們行賄之實?

疑問八:

中國萬人之上之家的那個當家人,請問,你解釋得清楚嗎?

結論:

結論一:

不論最不會撒謊的女人現在怎樣編撰謊言,有兩條鐵的事實,是那中國萬人之上之家的眾多人無論如何都撇不清的:1,與最不會撒謊的女人合夥欺詐;2,各自持有過巨額股份。這兩條是鐵板釘釘了的,已經發生過的事實。且認證物證俱在。認證恰就是最不會撒謊的女人她自己。她的哪怕是謊言,都已經明確無誤地指正了這兩條事實。

如同竊賊盜竊過財物一樣,即使事後扔掉財物,或退回財物,那已然發生過的盜竊行為,仍然是發生過了的事情,即是鐵板釘釘了的罪行。

而持有過巨額股份,是中國萬人之上之家眾多人以自己的身份證等文件,在法律上,以法人之地位,明確地確認過了的事情!那些就是鐵的物證。

地震過後,一切似乎恢復如常,但大地上的裂痕永存。

巨額股份一經中國萬人之上之家眾多人持有,其痕永存。

最不會撒謊的女人,無論現在再說什麼,對於已經發生過的歷史事實,想要有任何的遮掩,全都無濟於事,恰恰是適得其反,欲蓋彌彰!

結論二:

結論一是根據最不會撒謊的女人的以上謊言進行分析得出的,真正的事實真相究竟是怎樣的,當然還有待觀察。不過,對於分析,衡量和判斷最不會撒謊的女人與中國萬人之上之家的關係,以及利用這關係,共同持有巨額股份的事情上,不論中國官方,還是民間,結論一,都是應該有的最起碼的,最基本的認知。換言之,不論事實的真相究竟如何,此事內涵的已知與未知的所有份量,起碼,應該不低於結論一。

一個中國人,單單對於紐約時報的報道,當然是無動於衷。而最不會撒謊的女人跳將出來,幾乎一口氣把事情說了個底朝天,豈能再無動於衷?

紐約時報的報道,其能量形同石頭子兒。而最不會撒謊的女人對有關報道所作的辯解,其能量卻超過原子彈。

面對這樣的事實,應該排除任何國際與國內政治因素或偏見的干擾,應該就事論事地看待,並作嚴格的調查,以期得出實事求是的結論。這樣,才符合中國國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

實在是感謝,一個最不會撒謊的女人撒下的天大謊言,「此地無銀三十七億美元,全部與總理家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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