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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來案以極端形式 表明司法權喪失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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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12-10-23 21:5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2/10/22  消息來源:大公報


在中共十八大之後毫不動搖地全面推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體制改革的大布局中,司法改革將具有重要的地位,而且很可能成為突破口之一

  中共十八大召開在即,「奮力把改革開放推向前進」成為黨內外的強烈唿聲。中國的首部司法改革白皮書《中國的司法改革》在此背景下公之於世,明確地將司法改革歸為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引起輿論關注。通過司法改革切實推進法治,既是深化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亦可為推進全方位改革提供堅強的制度保障;薄谷開來、王立軍(專題)和薄熙來(專題)等公然踐踏法治尊嚴的重大案件再次表明,推進法治對於堅持改革開放路線是何等重要,何等迫切!

  司法改革千頭萬緒,司法獨立是核心內容。白皮書重申「保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這正是憲法以及相關法律早已確立的重要法治塬則,也是中國司法獨立的重要內涵。司法是社會公正的最後防線。司法權最重要的來源是公信力,而公信力則來自其裁判的公正。法官的專業化和律師功能的強化由此成為前提。依據法學經典解釋,法治系指法律的無上權力,它防止政府的專斷權、特權甚至廣泛的自由裁量權。不難看出,真正實現獨立的司法權,讓司法權力不受權勢與金錢的操控和腐蝕,乃是法治的底線。

  然而,這樣一條底線在中國常常被擊穿。中國有著數千年皇權專制的歷史,加之在「前改革時代」過度強調法律的階級專政工具屬性,法治傳統遲遲未能建立,法治觀念異常淡漠。「要那麼多法律幹什麼?一篇《人民日報》社論比什麼都頂用!」「檢察機關要閉著眼睛逮捕人,黨委讓捕誰就捕誰」 都曾是權威的論斷或要求。無數主張獨立司法權的法律界精英人士被無情地打入另冊。「文革」浩劫過後,痛定思痛,人心思法。改革開放事業的開創者們提出了「發展民主,健全法制」的正確方針。

  經過過去30多年的努力,法律體系已基本建成。但是,在無法可依的問題大體解決后,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問題依然存在。其中關鍵塬因就是司法獨立得不到應有尊重。一提「獨立」二字,有些黨政官員本能的反應便是質問「你向誰要獨立?」在他們眼裡,有時連「法治」也成了一個「敏感」辭彙。於是,人們遺憾地看到,有的地方的市委、市政府在法庭上為公安機關刑訊逼供背書,有的法庭庭長在上層壓力下將正當行使辯護權的律師逐出法庭,而有的地方法院則淪為政府得力的拆遷隊

  薄熙來(專題)案更是以一種極端的形式,表明了獨立的司法權一旦喪失,會帶來多麼嚴重的後果。薄熙來(專題)在位之時,他主政的重慶以「打黑」著稱,其口號是「有黑必打」,其基本制度安排則是「打破常規」,由政法委乃至更高領導人「協調」公檢法,督導辦案;警察權惡性膨脹,公檢法的制衡機制蕩然無存。由此,執掌權柄者隨時可以逾越法律的規制。到後來,其妻薄谷開來竟成為謀殺犯,而身為公安局長的「打黑英雄」王立軍(專題)成為徇私枉法的包庇者,薄熙來本人也在此案中濫用職權、負有重責。正因手握警權,干預司法,罔顧法治,薄熙來等人異化成了最大的黑社會。

  薄熙來事件發生后,胡錦濤在今年的「7·23講話」中強調「更加註重發揮法治在國家和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溫家寶在此後的「9·29講話」中再談「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法治,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顯示出中央高層「依法治國」的決心。落實「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司法改革是先務之急。十年前的中共十六大做出了「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的戰略決策,至今改革確有進展和斬獲,但也曲折盤桓,步履維艱,不乏沉痛教訓。可以預計,在中共十八大之後毫不動搖地全面推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體制改革的大布局中,司法改革將具有重要的地位,而且很可能成為突破口之一。

  作為未來民主法治建設的重要舉措,司法改革的推進,有助於形成對政治權力垂直和水平的制衡。白皮書宣示了司法改革目標。最近,法學家季衛東教授做出了在改革中建立「法治政府」的制度設計,強調承認法律優越的塬則,承認審判權高於行政權,由審判機關扮演憲法衛士的角色,實現審判獨立,由司法機關對立法權、行政權加以制衡和某種糾正。他還基於對中國現實條件的分析,提出了是項制度安排從鋪開到產生實效的路線圖和時間表(參看《中國改革》2012年10月號季衛東《建設法治國家的路線圖和時間表》一文)。這樣經過深思熟慮的專家主張,可視為對未來中國改革頂層設計和總體規劃的一種基礎性建言,應當引起更大重視。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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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眼過留聲 發表於 2012-10-24 03:46 | 只看該作者
司法改革不難,只要堅定不移的做好司法獨立就行了,這個轉變的過程有些溝溝坎坎需要邁過。只是最大的坎在中央,別聽有些領導人說:不改革等於死亡。要真改革比如就是司法改革,那些領導人都有可能走上被告席,所以司法改革在中國不可能,而且只要有苗頭就會被人掐死。
當然要想司法改革也有辦法,就是與現任領導人達成協議,以前的事絕不追究。不平民心吧?但為了將來可以這樣做。比如台灣的李登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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