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在博客公開了我和孩子的英文書信通訊記錄后,一些國內的讀者不禁大吃一驚。你去美國這麼多年了,怎麼還說good good study and day day up 這樣的中國式英語呢?你這英語也太差勁了吧。
沒出國前,我就知道「好好學習,天天向上」並不是good good study and day day up。我之所以在信中和在美國出生的孩子提這個,這是明顯的玩笑話。中國人不挺幽默的嘛,這麼明顯的玩笑,怎麼會看不出來呢?我用中國式英語幽了一默,我的孩子倒是高高興興地買賬了,旁觀者卻拿起了放大鏡。我這人膽兒特小,一旦被網中人用放大鏡監督,我的心就會咚咚咚咚跳個不停。不是激動,是緊張的。
簡單舉個例子,說說中國式英語的複雜和厲害吧。在國內時,我學過「到達什麼什麼地方」的句型。我的幾位英文老師多次語重心長地教育我,如果你到了小地方,要用arrive at,如果你到了大地方, 要用arrive in. 注意啊,at和in 是不一樣的。等我到了美國之後,想用這個句型表達「我到了美國」的時候,美國人卻面面相覷,他們根本就不知道我在說什麼,還差點兒把我誤會成火星人。
我胡思亂想了很長時間,也沒搞懂中式英語和美國英語的巨大差距到底來自何方。或許這種說法是書面語?或許這種說法是美國十八世紀的口語常用表達法?反正在今天的美國,這個句型我基本沒聽到過。如果想表達誰誰誰到家了,美國人特別懶,他們根本不會考慮該用arrive in 還是arrive at,只用三個字,回家的感覺便意猶未盡了: I am home(我回來了), Dad is home( 爸爸到家了), Mom is home( 媽媽到家了)。
在中國時,我的英文老師反反覆復告訴我們,home 是副詞,house才是名詞。按照中國式的語法教育,I am home 是錯誤的。而這個錯誤,美國人卻天天嘮叨個沒完。美國人犯了如此大的語法錯誤,我和誰講理去?其實咱就是一凡人,又不是什麼語言大師,咬文嚼字有什麼必要呢。入鄉隨俗,忘了語法,忘了句型,才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