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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貪2000萬潛逃8年」留下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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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壑 發表於 2012-9-6 09:3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曾經轟動全國的海南金融大案——中國農業銀行臨高支行原副行長陳建學涉嫌貪污、挪用巨額公款2000餘萬元一案,近日在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自2003年12月東窗事發,陳建學隱姓埋名潛逃8年,其間,公安部曾將其列為B級通緝犯,懸賞10萬元全國通緝。其實,這8年他就在臨高老家附近山林里挖山洞藏身,喝溪水、吃野菜,上演了現代版「白毛女」般的生活。(2012年9月5日法制日報)
  真可謂,早知今日何必當初。陳建學原本有幸福的家庭、令人羨慕的工作,但是卻心生貪婪,不但毀了家庭、葬送了前程,還在長達8年之久的潛逃生涯中過著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多行不義必自斃。作姦犯科,誰也挽救不了。從此案中,我們各級黨員幹部必須深刻地反思並引以為鑒。
  集體腐敗不是「洗責肥皂」。一個單位,大凡有一個領導因貪獲刑,通常會牽扯出其他腐敗案例。這種現象其實暴露出了目前官場上相對比較普遍的一種官場生態,那就是集體腐敗。有些人總認為,你好我好大家好,你貪我貪大家貪,反正大家都那樣,況且罰不責眾,即便出事了,也難以追究到每一個人。還有一些「一把手」不太注意加強對副手的監督管理,錯誤地認為與己無關。其實,這些想法是大錯特錯的。在其位,謀其政,擔其責。不負責、不盡責,都將受到問責,副職「落馬」也應該追究「一把手」的領導責任。經海南省人民檢察院調查,此案不僅是2003年海南案值最大的經濟案,而且案情最複雜,涉案單位幾乎是「全員作案」。檢方共立案查處涉嫌貪污、挪用公款案34件34人,另有包括9名銀行行長、副行長在內的63人被陳建學「拖」進了農行海南省分行的行政處分名單。看來,全員作案、集體貪腐絕不是「洗責肥皂」,唯有盡責履職方是為官之道、立命之本。
  做事膽大不是「性格借口」。敢闖敢試,做事膽大,常常會被認為是有魄力的性格表現。但是,如果膽子太大,無視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範以及工作紀律,就不僅僅是性格方面的特徵,而是道德敗壞、目無法紀了。陳建學做事向來大膽,不按常規辦事,喜歡顯擺辦事「呼風喚雨」的能力,銀行的政策法規對他而言形同虛設。俗話說,不依規矩,不能成方圓。任何超越法律法規的行為,都是不允許的。做事膽大也不僅僅是性格方面的特徵或違法亂紀的借口。當然,任何一個官員,不可能都像小綿羊一樣服服帖帖,都可能有這樣那樣的性格特徵,但是絕不能放縱自己的個性,更不能將個性裹脅在權力張狂下,踐踏法律,那樣只會自取滅亡。在法庭上,陳建學也坦承,虛榮、好強、講義氣的壞毛病害了他。
  僥倖心理不是「救命稻草」。大凡貪官都存在僥倖心理。有些官員在位時,總認為只要自己偽裝的好、隱藏的深,貪污腐敗沒人能知曉,別人被捉時也未必能牽扯到自己,於是心安理得,自我感覺良好,認為不貪白不貪,貪了也白貪。而東窗事發時,也通常不會主動投案、立馬交代,要麼竭盡抵賴潑皮之能事,要麼選擇畏罪潛逃,有的全國到處躲,有的乾脆就潛逃到國外,以為那樣就能「救」自己一命。其實,這樣的僥倖心理,向來就不是「救命稻草」,而是自欺欺人。事實上,很多貪官即便是在位時,也不可能完全做到心安理得,也總是膽戰心驚,夜不能寐;畏罪潛逃時,更是飽受精神上的煎熬。「逃亡8年我像老鼠一樣活著,過著生不如死、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陳建學說,在潛逃時他幾乎都剃光頭,潛逃前的一頭黑髮現在已變得花白。俗話說,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僥倖救不了自己,唯有認罪伏法,重新做人,才能回歸人生正道。
  當然,反腐敗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僅憑一些具體措施並不能將腐敗消於無形,僅靠抓一兩個貪官也不能完全起到震懾作用。無論是事先源頭防腐還是事後懲戒反腐,都需要從根本上進行系統的制度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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