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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當局應對官兵和運動員等工具人群負責任[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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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樂 發表於 2012-9-4 11:3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常樂 於 2012-9-5 08:01 編輯

近日有外媒報道,中國一些複員軍人因生活困難而請願遊行,一些複員軍官進京請願,一些對越戰爭老兵在廣州請願。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僅1999年以前的複員軍官就達二萬三千多人,目前人數還在不斷增加,這些人複員時的職務涵蓋連、營、團、副師等級別。請願者希望當局給予生活費補償。

軍官退役一般是轉業,擔任黨政機構或國有企事業單位官員。因為地方官員名義收入低于軍官,所以級別會提高一級,如副師級提升為正處級,但較少任命為單位或部門主管或副主管,因為這些官位遠遠不夠,而且軍官是在絕對命令制中混出來的,能力遠低於地方官員。軍官複員,就失去官員資格,但複員費比轉業費高几倍。奇怪的是,這些軍官為什麼會複員而非轉業?因為原本可以自行就業或經商?

軍官轉業,當局安排官位,承擔了責任,但是軍官複員,放棄官位,當局就多給些錢了事,對於他們缺少職業技能學習和實踐以及人際關係培養因而缺乏職業技能和就業競爭力,就不負責任了。複員軍官大多不受勞動力市場歡迎,如果遇上失業或經商失敗,很難再就業。

士兵退役只能是複員,與未服役的同齡人相比,也少了一段職業技能學習和實踐以及人際關係培養時間,缺乏職業技能和就業競爭力。如果當局不給以有效的職業培訓和就業安排,也是不負責任的。

對於複員官兵,就政府來說,為了穩定軍心和社會,不能給一筆複員費就完事了,而應做好職業培訓,確保他們獲得職業能力和就業競爭力。

退役運動員,問題比複員官兵更大,幼年開始文化學習就被耽誤,更加缺乏職業技能培訓、實踐、人際關係培養和就業競爭力。當局只對極少數當上官的退役運動員負責任,對大多數退役運動員卻不做好文化教育、職業培訓和就業安排,更缺乏道義和承擔。

當局不缺錢,缺的是對於前工具人群的起碼責任感,缺的是對於現工具人群後顧之憂的起碼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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