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4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淺談腐敗現象之演變及其產生的根源與治理對策

[複製鏈接]

1萬

主題

2萬

帖子

2萬

積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23594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weihua99 發表於 2012-8-14 19:3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於 2012-8-14 11:19

作者   azmin


       最近,論壇里關於腐敗的討論很熱,有全民腐敗與官員腐敗的爭論、有根除腐敗與整治腐敗的糾結、有腐敗嚴重程度的討論,綜和所有觀點其實都集中在一點上,那就是因行賄受賄使得財富分配不公導致貧富差距過大造成了社會不穩定因素,但無論黨紀國法的懲治力度如何,行賄受賄在法律層面都是違法的,而我要談的重點不在於此,而是談腐敗現象之演變及其產生的根源與治理對策:

     一、腐敗正在向著合法化方向發展
      為什麼說是腐敗正在向著合法化方向發展呢?舉一家公司上市這個例子來說明。一家公司如果準備上市其過程大概是這樣的,通過保薦機構—券商保薦、輔導,再通過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文件及企業盈利狀況的財務審計報告,排隊申請上市審核,證監會核准后,由機構詢價、網上申購網下配售、發行成功。如果企業可以預見自己的發行結果,那麼依照程序按部就班就好,如是這樣的話整個發行過程就不存在任何問題,但是問題產生了,企業以極高的市盈率上市並且獲得巨大的超募資金,那麼那一個個的企業就真的那麼好嗎?實際情況是,一段時間后,很多新上市公司的業績變臉了、地雷爆炸了!社會眾多股東被嚴重套牢了!

      這一問題產生的關鍵在於我國證券發行的核准制度,由於企業上市融資是個稀缺資源,證監會的權利大過天,要想挑你的一根刺否定你太容易,於是企業千方百計在將要上市前引入所謂的戰略投資者,尋找有資源的券商作承銷商保薦機構,花大價錢尋找有資源的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進行企業包裝進而粉飾報表盈利前景,拜訪基金、機構、諮詢機構進而提高企業評級、提高咨對企業盈利前景的預測,提高詢價的價格,最後所有的發行過程中的費用將出在羊身上——反映在了發行價上,投資者因相信了相信了企業盈利前景將為這一切買單,但紙包不住火,後面發生的一切已被現實不斷驗證。

      在整個發行過程中,權利的影子在整個利益鏈條的各端飄動著,但影子是無法作為定罪依據的,所以在影子尚未真實地顯現以前,這一切還都是合法滴!我不想也沒有依據來評說這裡的腐敗現象及煽動弱小股民的仇恨,而是想指出這種模式對國家經濟極大的危害性,在這一過程中,整個利益鏈條的各方各取所需,而受到傷害的是投資者,是總量有限的資金。股市的本來作用就是合理配置資源,促進有限的資源向優勢企業、向國家政策導向的高科技、新興產業流動,然有限的資源卻最終流向了非實體經濟或以利潤分配、工資獎金勞務費的形式流向了個人,或沉澱下來,或進行投資進而推高物價房價。

      只要存在權力的審批核准制度,則必然伴隨著權力要去尋租,而現在的權利尋租已不單純是簡單的行賄受賄關係,在很多領域是披著合法的外衣或者說隱藏在合法的經濟行為裡面,一切看起來還是那麼的自然。而在日常的經濟生活中時常都能看到權利尋租的影子,例如:一項很簡單的提供經會計事務審計后的財務報表以及報稅的事項,很多地方、部門常常暗示須在指定的事務所審核,大型企業尚可不理,小企業民營企業卻別無他法!而在證券發行領域需如何改革:那就是變核准為備案,寬進寬出,加強財務報表真實性的審核以及違反證券相關法律以及虛假陳述的懲罰力度……,使其犯罪成本等於或大於獲利成本!

       二、當今社會腐敗產生的根源
      腐敗現象自階級社會誕生以來,便如鬼魅魍魎在各個朝代如影隨形,而朝代更迭是成也腐敗、敗也腐敗!具體到當今社會,腐敗產生的根源我個人認為主要不在於官員、企業負責人個體,因為換做誰在上面都是一樣,包括那些罵腐敗憎惡腐敗的人。腐敗產生根源個人認為:一是在於對權力監督制約懲罰的力度不強、犯罪成本不高;二是在於目前的官商結合的經濟發展模式上。

      關於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制約力度方面,個人認識不多,更不敢妄談,重點放在官商結合的經濟發展模式上。官商結合的經濟發展模式並非一無是處,在經濟發展初期,它因為速度快,能夠帶動經濟發展,甚至是非常快的發展,但現在卻極大地阻礙了經濟的發展。以劉志軍時代的鐵道部的高鐵腐敗案為例,鐵道部是官,所管轄的各高鐵運營公司是企業,從一個自由的企業追逐利潤本身來講無論如何是不可能以高於市場的價格來採購物資設備、進而壓低企業自身的利潤的,但因有權利在裡面,那麼在官本位的訴求下,這一切就變了味,這一切就變得自然而然!官商經濟因權利的強行尋租后發展至極致將損害社會公平、破壞市場合理的資源配置功效、秩序,降低社會運作的效率!

      三、腐敗的治理
      對腐敗的治理,首先我要強調的是腐敗現象是無法根除的,這就如同一個人的肌體,總會有這方面或哪方面的問題,但這些問題只要不影響人肌體的正常工作就應無大礙。腐敗治理的關鍵在於從源頭上進行整治即大力減少權利尋租的範圍和空間,使權力退出不涉及國家安全、重大民生領域的市場競爭經濟領域。我個人認為,權力退出市場經濟領域並不代表改變我國現有的所有制形式,改變的只是國有企業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企業就應該干企業的事,正常滴去追求利潤及為實現企業價值的長期化、最大化為目標,與其他類型企業平等地獲取資源、參與市場競爭。而政府要乾的就是加大監督、監管、懲罰力度,盡量減少競爭領域的行政審批核准的範圍,促進市場的優勝劣汰,維護市場秩序,建立健全競爭市場的引導及淘汰機制,在市場機制混亂或失效時加大國家干預經濟的能力。當企業實現其目標時,代表政府的國有資產管理當局可以重重地獎甚至在不影響控股權的前提下給予股份,對企業而言,能給企業帶來上億元利潤的人你給他1000萬的獎勵和將企業帶入虧損你付他10萬元的年薪相比,誰對企業更有利,一目了然。這個世界不正當仇富的紅眼病人太多,但有法律制度在那兒,誰紅眼也沒用!

      那麼對於以前那些鑽政策空子、打擦邊球而暴富的人是不是就這麼算了呢?當然不是,這方面可以學學美國的遺產稅政策,始征於1916年的美國遺產稅,針對的是不勞而獲的接代傳富行為,旨在平滑巨大財富世代沿襲帶來的社會問題。最高時是1935年達到70%,也就是說那時的富人們辛苦打拚的財富只有30%得以世代傳襲,雖現在逐漸提高了起征門檻減少了稅率,但至今仍有35%。一個萬惡的資本主義國家都敢跟資本家們徵稅,我還就不相信曾經視資本家為階級敵人的堂堂的社會主義的國家不敢跟富人們徵稅。

      總之,我們不光要看到腐敗帶來的財富分配不公導致貧富差距過大造成社會不穩定的因素,更要看到腐敗產生的根源及向合法化變異的趨勢對社會經濟發展的不良影響,並敢於真實的面對這種現實進而有針對性地改革之,否則,當我們的人口紅利消失殆盡、人之將死時,留給後人的或將是一棟棟的鬼屋,或將是資源耗盡帶來的地表沉陷……,那時,我們有何面目面對後代子孫無助的眼神!

貼或許讓大家感興趣的主帖供閱讀,
但並不一定代表本人的立場和觀點。
盼理性回帖

294

主題

2萬

帖子

1萬

積分

六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10304
沙發
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2-8-14 19:53 | 只看該作者
沒那麼可悲。中國死一半的人,都不會到遍地鬼屋的地步。現在是很多人找不到工作做。隨著科學的進步,對「人口紅利」只會負向需求。
海外存知彼,天涯若此屏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60

主題

1696

帖子

1萬

積分

七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17951
3
粒子在 發表於 2012-8-15 04:56 | 只看該作者
更要看到腐敗產生的根源及向合法化變異的趨勢對社會經濟發展的不良影響,並敢於真實的面對這種現實進而有針對性地改革之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022

主題

2萬

帖子

1萬

積分

六級貝殼核心

北冥魚

Rank: 5Rank: 5

積分
10444
4
zjd713 發表於 2012-8-15 06:25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zjd713 於 2012-8-14 14:26 編輯

我來個更「淺談」的:

我知道一拳打出去有千斤之力就不用買起重機了,但是我做不到。

我知道自己的小公司如能分工細密,CTO,CFO,CIO,部門經理若干,等等,管理會更細密,但是我沒有那麼多錢請那麼些人。


呵呵~~實際上很簡單的一回事,分權有利於「廉政」,但同時帶來扯皮、效率低、成本高等弊端。集權有利於提高效率,節約成本,但是容易腐敗。 這道理和開公司一個,一個10來個人的小公司,多數人需要身兼多職,沒那些閑錢去細化職位,反覆扯皮。當一個公司慢慢發展成100人了,就需要相應增加行政運營成本,當一個公司達到1000人,10000人了,管理層需要更多人,規章制度需要更健全。


一句話,有多少飯量吃多少飯。一個10個人的小公司,你和他談什麼跨國企業的行政管理,那叫扯淡。飯一口口吃,事一點點做,不能停步不前,也不可不切實際,拔苗助長。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6

主題

2177

帖子

1273

積分

二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1273
5
zgynkmsgh 發表於 2012-8-15 16:12 | 只看該作者
談得越淺,似乎越真。談得越深,似乎越淺。越聰明就越糊塗,越糊塗就越聰明。水越清魚越少,水至清則無魚。一張一馳文武之道。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4 05:42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