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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隊長藏得了「黃金」卻不可能藏得住「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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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ang 發表於 2012-8-12 22:5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時間:2012-08-12 08:50

來源:長江網大 中 小 進入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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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8月11日《廣州日報》報道,昨天,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三打」部門公布了城管中隊長王寶林案詳情。這位基層執法者竟藏有3.6公斤黃金。原廣州市城管局白雲分局太和鎮執法隊隊長王寶林於去年底被雙規。經查實,王寶林於2009年底至2011年10月,在查控和清拆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的過程中,放縱當事人進行違法建設,多次收受違法建築投資人賄送的款項237萬元。

  廉潔執法比「黃金」還要寶貴。甚至,可以將之比作為一個是「天使」,一個是「魔鬼」。「黃金」與「罪行」相比,相信,只要還有一點的清醒,還有一點的理智,還有一些的權力不可出軌意識,就絕對能夠明白孰輕孰重,就絕不會做出選擇有價的「黃金」而捨棄 「無價」的「廉潔」這樣的傻事——然而,有多少人能夠在利益誘惑來臨的時候,做到保留那麼的一些清醒、理智和意識?人啊,一旦利益誘惑而至,就利欲熏心、利令智昏,又豈能不出事?豈會不將自己送入到牢獄之災中?

  選「黃金」而棄「廉潔」,終落入可恥下場,終致一無所有。據報道,王寶林將收受的金飾收藏在銀行保險箱,現金則多處存放,包括放置在辦公室保險箱里。反貪人員在王寶林銀行保險箱里繳獲3.6公斤黃金,價值人民幣122萬元——再怎麼狡猾地「收藏」,又如何能夠逃避得了正義的「正視」?我們又看到,再怎麼狡猾地「收藏」,能夠「保」得住這些非法所得嗎?那沉甸甸的黃金,最終不過是成為收繳對象,成為犯罪證據!

  更令人感到痛心與惋惜的是,這還是知法犯法、執法犯法的一個「集體」:與王寶林一起被查處的,還有執法中隊教導員周永光、嘉禾街執法中隊中隊長伍金友、均禾街執法中隊隊員胡有亮等,這幾人均涉嫌利用查控「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工作的職務便利,各自多次收受當地違法建設人員賄送的錢款——這些被「黃金」收買了「權力」的落馬者,都為我們每一個黨員幹部敲響警鐘,都是沉重的反面教材!

  人,不當倒在「黃金」下。城管隊長藏得了「黃金」藏不住「罪行」,警鐘之下,我們當思面對「黃金」的誘惑,要更加保持立場不變、黨性不變,意志不動搖,權力不出軌,也當思在「黃金」的侵蝕下,我們的思想與靈魂將不潔凈,將變得骯髒與可怕,將會為之付出沉重的代價。如此,才能夠警鐘長鳴,才能夠以反面教材警示自我,才能夠讓自己永葆比「黃金」還寶貴的品質,比「黃金」還耀眼的人格,比「黃金」還受敬重的情操。(長江網 陳誼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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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zhu 發表於 2012-8-13 09:20 | 只看該作者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古今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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