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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開來「殺人」,誰下毒?張曉軍是勤務員還是政府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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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12-8-11 20:0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2/8/11  消息來源:美國之音  

  *誰毒死了海伍德?*

  中國安徽合肥中院星期四開庭審理薄熙來(專題)妻子谷開來「涉嫌殺人案」。庭審結束后,法庭發了通告,新華社發了通稿,供各媒體使用。按照通告和通稿,官方首次披露了谷開來和「家人」張曉軍作案的細節,交待了何時何地如何「共同投毒」殺害了英國人海伍德。

  按照官方提供的詳情,谷開來因同海伍德發生經濟利益矛盾,認為後者威脅到兒子薄瓜瓜的安全。谷在去年11月13日晚,在重慶南山麗景酒店同海伍德「飲酒、飲茶」,海伍德醉酒嘔吐后要喝水,「將事先準備並交給張曉軍攜帶的毒藥倒入尼爾.伍德口中,致尼爾.伍德死亡。」

  由於這一段整個句子和段落比較長,讀者一下子不容易弄清楚:到底是誰具體實施了殺人?是谷開來還是張曉軍「把毒藥倒入」海伍德口中?是谷開來主謀,準備了毒藥,最後交給張曉軍「臨門一腳」具體實施「謀殺」將毒藥倒入海伍德口中?還是谷開來自己動手,親手把毒藥倒入海伍德口中?

  仔細研讀法院和新華社的報道,就應該知道,整個這段話的主語是谷開來。是谷開來「安排」張曉軍「邀約」並「陪同」海伍德從北京到了重慶並住進麗景酒店(該酒店位於南山風景區真武山西南名剎塗山寺旁,為四星級酒店)。是谷開來到了海伍德所住酒店,並趁海伍德「酒醉嘔吐后要喝水之際,將事先準備並交給張曉軍攜帶的毒藥倒入尼爾.伍德口中,致尼爾.伍德死亡。」

  顯然,張曉軍只是「攜帶了毒藥」,並無具體實施殺人行為。

  這次合肥庭審結束后,有外媒報道說,是兩人共同殺死了海伍德。英國《衛報》記者從合肥發出報道說,法庭通告說,谷開來按照其周密安排,事先把毒藥給了張曉軍,然後,很可能就是谷開來自己親自乾的。

  其實,法院的通告和新華社的通稿,都說得非常清楚,就是谷開來把毒藥倒入海伍德口中將其毒死的。

  在刑法中,蓄意謀殺和實施謀殺,量刑標準是不同的。指揮策劃謀殺和具體殺人所承擔的罪責也是不同的。項莊舞劍,意在沛公。如果項莊並無直接拿劍刺殺劉邦,那麼,項莊僅僅是「攜帶」兇器,法律和法理上應是無罪的。

  *張曉軍,是薄家勤務人員還是政府工作人員?*

  張曉軍,這位眉清目秀的帥「小夥子」,因站在被告席上,通過電視和網上視頻,第一次為觀眾和讀者所知其「廬山真面目」。

  4月10日,新華社發出有關「谷開來案」的第一篇消息,使得外界頭一次知道,谷開來家的勤務人員張曉軍也捲入「殺人案」,而且是「有重大作案」嫌疑。

  7月26日,新華社發出有關谷案第二篇消息說:谷開來和張曉軍「共同投毒」殺害了海伍德。

  8月9日,新華社發出有關谷案第三篇通稿,詳細說明,是谷開來自己把毒藥倒入海伍德口中的。

  新華社發出第二篇通稿之後,海外有媒體分析,既然共同投毒,就無所謂「主犯和從犯」之分。但是,這次法院通告和新華社通稿說:「本案是共同犯罪,薄谷開來是主犯,張曉軍是從犯」。

  此前一天,張曉軍家聘請的法律顧問北京律師李肖霖就對美國之音說,張曉軍並不認識海伍德,這個案子的「主」「從」之分,應不難區別。

  從中國官方對張曉軍的身份介紹來說,也很值得分析。新華社4月10日發出的通稿介紹:張曉軍(薄家勤務人員)。新華社7月26發出的第二篇通稿則沒有提到張曉軍的身份,只是說他是「被告人」。

  到了星期四(8月9日),谷開來案正式開庭審理,法庭通告和新華社通稿提到張曉軍時,他的身份卻成了「重慶市委辦公廳工作人員」。

  一個家庭服務人員被告和政府工作人員被告,在市委書記妻子犯罪案中,應該承擔什麼罪責?是家庭矛盾?還是工作責任?

  作為家庭勤務人員,他和該家庭女主人應是一種雇傭或者勞資關係;而作為市委辦公廳工作人員,他必然只能和市委書記發生工作或上下級關係,他在行政上並不歸谷開來管理,其工資並不歸谷開來發放,因此也不必向谷開來負責和彙報。

 *薄案和谷案切割處理?*

  那麼,這個案子和薄熙來(專題)有什麼關係?從新華社這三篇通稿來看,只是在4月10日的通稿當中提到了薄熙來(專題)一次說:薄谷開來(薄熙來同志妻子)及其子同海伍德關係良好。後來兩篇,並無隻言片語提到薄熙來。

  不管海外和中國民間的「當局要把薄熙來案和谷開來案切割開來」的說法是否準確,但是,作為「薄家」一家之主的薄熙來並沒有在審理其妻子和「勤務員」或「工作人員」「殺人罪」的法庭上現身。這一事實應該體現了當局「切割」處理的思路。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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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Hanxin 發表於 2012-8-11 20:01 | 只看該作者
避重就輕---撇開主角薄熙來
邪惡公檢法的一場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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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Hanxin 發表於 2012-8-11 20:13 | 只看該作者
[2樓的遊客](108.235.x.x) 發表於 2012/8/11 04:00
各級高官的勤務員當然都是政府官員
中共體制內的「勤務員」,相當於國民政府架構內的「勤務兵」/「副官」,根本不是什麼「家庭服務人員」,作者連這個都不懂  

3樓 [3樓的遊客](12.104.x.x) 發表於 2012/8/11 04:17
誰來付他們的工資,他們就屬於誰  

4樓 [4樓的遊客](146.189.x.x) 發表於 2012/8/11 04:20
法庭已經認定: 股開來是主犯, 張曉軍是從犯. 張只是被指示參與了毒死伍斯德, 也
沒親自下手, 只是幫助偽造現場等, 這樣的話, 張也只能判10年左右徒刑, 而股開
來要面臨死刑, 但她是高幹家庭出身, 又有薄希賴的關係, 可能最後也就判死緩或
無期了事. 如果她是老百姓的話, 必死無疑. 這就是"法律面前人和人不平等"的最
好例證!  

5樓 [5樓的遊客](173.248.x.x) 發表於 2012/8/11 04:35
張曉軍就是個工具,是劉少奇修養中所說黨的馴服工具。
他可以是勤務員,副官,公務員,幹部,戰士,殺人者,和性服務工作者(鴨)。  

6樓 [6樓的遊客](148.87.x.x) 發表於 2012/8/11 04:51
谷是人證物證俱在,罪名已定。關鍵問題是薄在本案扮演什麼角色,谷和王立軍密商,重慶警方高層在案發後全力掩蓋,要是說這些都是背著老公幹的, 可就太難以置信了,畢竟瓜瓜是老薄家的命根子,被英國人攥在手裡訛錢,這麼大的事夫妻兩人肯定會商量的。所以說這樣的所謂公審就是TM演戲,利益交換早就在幕後搞定了。  

7樓 [7樓的遊客](98.116.x.x) 發表於 2012/8/11 06:11
這麼容易就殺人,怎麼看都像是殺人老手,或許這只是中國高官殺人的冰山一角。。。  

8樓 [8樓的遊客](121.72.x.x) 發表於 2012/8/11 06:22
中國人最恨哪國人??
答案::中國人!!!!
我為自己是中國人感到可恥~~~~~~~~~~~~~~
支持薄熙來,你讓我看到中國也許還有希望!!!!!!!!!!!!!!!  

9樓 [9樓的遊客](70.131.x.x) 發表於 2012/8/11 07:09
很想知道,如果沒有王立軍事件,是不是殺個人也就殺了?而且是殺個外國人也就殺了?  

10樓 [10樓的遊客](76.68.x.x) 發表於 2012/8/11 07:48
殺個間諜,是英雄。王立軍不知出於什麼目的,把殺個間諜的事告訴美國人。  

11樓 [11樓的遊客](69.166.x.x) 發表於 2012/8/11 08:49
看來他們不想把這事和薄熙來拉的太緊,這樣有損於偉光正的名聲,你想想,一個政治局委員涉嫌殺人,這對共產黨是怎樣的影響?  

12樓 [12樓的遊客](72.93.x.x) 發表於 2012/8/11 09:48
三權分立,立法, 釋法, 執法
法官只解釋法律, 法官不是立法者, 法官也不是執法者
法律不必完美
法律條文就是遊戲規則,  凡參加玩遊戲的人必須服從, 人人平等。

規則就是規則,你在參賽前就已經知道了,所以必須尊重它。
在賽上會出現犯規的情況,大家都應該從中吸取教訓,而不是在被判罰的時候抱怨規則。  

13樓 [13樓的遊客](203.97.x.x) 發表於 2012/8/11 10:06
張曉軍還這麼年輕,薄家真不是個東西,自己兒子英美花天酒地做闊少,卻找曉軍當然個墊背的。  

14樓 [14樓的遊客](68.14.x.x) 發表於 2012/8/11 10:22
靡國之音的東西從來都是褲襠里拉二胡,亂扯JB毛。  

15樓 [15樓的遊客](74.210.x.x) 發表於 2012/8/11 10:28
編來編去,總是編不圓滿,胡溫這對編劇能力欠佳.  

16樓 [16樓的遊客](31.207.x.x) 發表於 2012/8/11 11:17
真正下毒的那個人叫胡溫家寶!  

17樓 [17樓的遊客](75.47.x.x) 發表於 2012/8/11 11:19
張曉軍是勤務員還是政府官員?

只能說成者為王敗者寇。 薄熙來沒有能升常委主席。 否則的話,張曉軍至少是中央警衛團長。  

18樓 [18樓的遊客](99.246.x.x) 發表於 2012/8/11 12:10
不論別的是非,薄家在張曉軍這個問題上還算仗義。  

19樓 [19樓的遊客](65.188.x.x) 發表於 2012/8/11 13:13
就是殺人啦,就是不講道理,你又能怎麼辦?

法院是我的,警察是我的,政府是我的,你說,你想怎麼辦吧?老子說太陽是黑色,有哪個敢說不是!去你媽的民主,讓你們這幫「草民」作主,不是翻天啦!  

20樓 [20樓的遊客](121.74.x.x) 發表於 2012/8/11 13:26
真正下毒的那個人叫胡溫家寶!  

21樓 [21樓的遊客](121.74.x.x) 發表於 2012/8/11 13:30
狐瘟就是厲害! 連人也可以造假!  

22樓 [22樓的遊客](76.220.x.x) 發表於 2012/8/11 15:15
為自己是中國人感到可恥的,就痛恨自己吧;就別讓人知道自己是中國人;就別看中國新聞;就別寫中國字;就別說中國話;就別吃中國飯,就別跟中國有任何瓜葛。就徹底的別做中國人。  

23樓 [23樓的遊客](211.138.x.x) 發表於 2012/8/11 15:15
胡瘟在刷猴戲呢  

24樓 [24樓的遊客](68.190.x.x) 發表於 2012/8/11 17:20
這就是一樁殺人案  

25樓 [25樓的遊客](199.19.x.x) 發表於 2012/8/11 17:24
23樓, 那是因為胡溫還想給薄吸奶一點面子. 在這案子里薄吸奶好像人間蒸發了. 他老婆乾的, 他家奴才參與的, 他最忠實的狗王立軍及同夥毀屍滅跡, 唯獨他連個一般證人都不在案中. 反正現在是明知P民根本不買帳也硬著頭皮上了. 薄糞們還不快磕頭謝恩?  

26樓 [26樓的遊客](87.98.x.x) 發表於 2012/8/11 19:00
不說別的,美國之音這還是問得對的。是政府派的沒錯,怎麼能給老子當內勤,老子死了又給兒子家當勤務員,這是封建世襲嗎?是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員還是他家的家奴?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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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人家 發表於 2012-8-11 23:18 | 只看該作者
這個問題問得好!!!張曉軍究竟是什麼身份????這是個要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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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8-12 04:07 | 只看該作者
誰給他發工資,誰就是他的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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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遷 發表於 2012-8-12 09:06 | 只看該作者


從照片分析,庭上的應該是個勤務員;身份照片上的,應該是個國家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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