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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sx18 發表於 2012-8-5 06:19 
開什麼玩笑,可能喬良受到美國奧委會資助!
據我所知,米國的運動員都是自己出錢,單兵做戰。當然不排除有什麼基金組織給他們捐款或資助之類,但奧委會資助應該是不會的。我上網搜了下文章,發現這篇比較合理,轉來大家交流:
到8月21日,中國在奧運會上的金牌總數已經到了45.前無古人肯定是
做到了,後無來者則還要看今後我們的舉國體制的效果如何.不管怎樣,這次我
國運動員的表現都非常值得我們欽佩和高興.能拿金牌總比不能拿金牌好.就在
同一天,在被問及這是不是中國體育"舉國體制"發揮效力時,北京奧組委高級顧
問魏紀中表示,四十五塊金牌在一定程度上說明"舉國體制"是有效的。為了說明這個
舉國體制不是中國唯一的,他拿美國作為例子了:"美國有奧林匹克訓練中心,美
國奧委會的費用是政府根據稅法給的,美國的稅法規定,美國的一些企業如果要
贊助奧林匹克運動,必須把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五的收入給美國奧委會,這實際
上是政府的變相投入。所以不要認為美國政府對美國的體育事業沒有投入,它是
另一種體制。" 看到這個說法,引起了我的好奇心.難道美國的稅務局還有對
一個體育組織如此偏袒的規定?如果說這是美國奧委會自己的章程規定,凡是向
奧林匹克運動的贊助,將有一部分會被奧委會截留使用,倒是可以理解的.但根
據魏紀中的說法,卻是美國政府來替奧委會決定如何收錢了.似乎不太符合美國
這麼一種商業化體育的體制.於是,就上了美國奧委會的網站試圖一查究竟
(http://teamusa.org/).從該網站上,可以很容易地找到關於美國奧委會的
近5年的年度報稅記錄.以2007年的報稅記錄為例子,首先看到的在稅表上
印了排小字(Public inspection copy),申明此拷貝是用來被公眾審查用的.我
們只需要看它的收入一覽,分別包括5000多萬直接從公眾來的捐款(direct
public support),600多萬通過場地出租使用費和廣播轉讓費,8000多萬銀行利息,
投資以其他收入,2007年總收入為1億4千多萬.在報稅表中的政府投入
(government contribution)一項為0.
魏紀中上一段論述具有相當的模糊性,如果不說他是欺騙性的話."美國奧委
會的費用是政府根據稅法給的""這實際上是政府的變相投入". 根據美國奧委會
自己的說法,這句話肯定是錯誤的.美國奧委會只是一個非盈利性的群眾體育組
織,與眾多的其他體育組織一樣,它不直接從政府拿任何資金.正如最近的一篇
網文所述:"美國運動員參加奧運會全部由美國奧委會來經營和管理。美國的"政
府"與"民間組織"分得十分清楚,互相無關聯,更別提資金上的支持。" 事實上,
如果訪問這個網站 http://www.donorsupportusoc.org,是專門用來籌集給奧委
會捐款的網站,其中(常見問題)FAQ一覽中,有個問題是這麼問的:為什麼我應該
捐款給美國奧委會? 回答是: 請記住,是我們美國人,而不是美國,派遣運動員去
參加奧運會的.我們美國人有一個偉大的傳統就是草根體育(直接翻譯是:在草根
的水平來支持運動員)(Remember, America doesn't send its athletes to
the Olympic Games, Americans do. We have a great tradition of
supporting our team at the grass roots level.)
從常識看,美國稅務局沒有義務也沒有權力來作這種規定.雖然我沒有直接
找到相關的正式或政府文件.因此如果有網友說你沒有找到並不表明美國政府就
不直接用納稅人的錢來支持奧運會,那我也只能舉手投降.
希望有更多的網友提供信息,看看魏紀中是否有誤導公眾的嫌疑.在某種程
度上,我倒更希望魏紀中不要拿美國作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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