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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歐洲,嫖客有罪妓女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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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閑活著 發表於 2012-7-19 14:0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1.瑞典:開啟一種模式

  瑞典在1999年通過了一項處罰一切形式嫖娼行為的法律,此項法律並不處罰賣淫行為。瑞典也因此成為第一個將嫖娼有罪化而不處罰賣淫行為的歐洲國家。該法律規定的罰金同嫖客收入成正比,最高刑期六個月。

  瑞典模式的支持者們認為該項法律收效明顯:自該法律生效以來,瑞典的賣淫行為減少了一半。瑞典政府在一份2010年的報告中指出,1999至2008年期間,嫖客比例從13.8%降低到了7.8%。提供性服務的人數從2500人降至1500人。

  但並不是所有人都支持這項法律。一些人認為該法律只是把賣淫活動趕到了其他地方。2010年,研究瑞典賣淫問題的社會學家Laura Augustin就曾表示:「政府一直宣揚此項法律對性交易活動有很好的抑制作用,其實並沒有足夠證據支持這一說法。賣淫活動只不過換了陣地,在網際網路上 尤其活躍。」法國性工作者工會秘書長Morgane Merteuil認為:「瑞典的這項法律並沒有減少賣淫活動,減少的只是賣淫活動的價格。對於嫖客的處罰使得妓女們不得不轉入地下,更加私密隔絕的環境使 她們處於更危險的境地。」

  2.挪威:更加嚴格

  2008年底,挪威效仿瑞典,頒布了類似法律。購買性服務的行為成為非 法,嫖客會受到最高6個月監禁的處罰,或需繳納與收入成比例的罰金,或兩者並罰。對於情節嚴重的,如使用暴力或強姦,將面臨一年監禁。如果受害者是未成年 人,對於嫖客的處罰會更加嚴厲。在瑞典的基礎上,挪威進一步規定,該法律對於挪威人在國外購買性服務的行為同樣有效。

  2011年9月,涉嫌購買性服務而觸犯該項法律的第一起案例收到廣泛關注。挪威右翼民粹主義政黨議員Bard Hoksrud作為第一位試法者被處罰金3200歐元。

  該法律收效如何呢?據挪威警察部門的Thor Martin Elton透露,自該法律通過以來,當街拉客賣淫的人數減少了50%。

  然而,妓女權益保護組織Mouvement du Nid的發言人Claire Quidet認為,雖然挪威購買性服務的人數較2008年確有減少,挪威官方的說法仍然缺乏可信度。她還說:「這項法律當然是好的,但是在法律之外應該為 性工作者提供更多幫助。挪威不僅缺乏向妓女提供援助的專項資金,而且缺少相關政治意願。」

  奧斯陸市政府為妓女提供援助的官方組織Pro Sentret稱,奧斯陸性工作者的工作環境已經嚴重惡化,因為自該法律生效以來,妓女們不得不去更加隱蔽的場所工作,因而她們得到的保護也更少。Pro Sentret在今年6月22日發布的報告稱,這項旨在處罰嫖客的法律使得性交易不得不轉入地下,這可能造成了針對妓女的暴力行為呈多發態勢。在123名 受訪妓女中,59%人在過去三年中收到過暴力侵害。而在2008年,這一比例是52%。

  3.冰島:援助妓女

  幾乎與挪 威同時,冰島在2009年也通過了禁止一切嫖娼行為的法律。同樣,妓女將不會受到起訴。同時實施的還有針對妓女的援助措施,比如住房援助和法律援助。購買 性服務的行為將被處以一至四年的有期徒刑。冰島還禁止了在娛樂場所從事脫衣舞表演,以杜絕賣淫場所的公開化。2010年聯合國難民署對此類法律表示歡迎, 稱它有助於打擊人口販賣活動。

  4.英格蘭,威爾士,芬蘭:保護被迫賣淫的女性

  2010年,英格蘭和威爾士採取同芬蘭相同的原則,出台法律嚴禁一切向被迫從事賣淫的女性購買性服務的行為。近期,67個人權組織提議,應在倫敦奧運會前嚴格此項法律。

  芬蘭的類似法律較上述國家更為寬鬆,目的僅在於為了打擊人口販賣活動。該國於2006年立法規定,與被迫從事賣淫活動的女性進行性交易者將被處罰。但前提是嫖客對妓女被迫出賣身體的情況知情。

  5. 瑞士:下一個僅處罰嫖客的國家?

  瑞士聯邦委員會7月4日向議會提出修改刑法,與未成年人進行性交易者將會受到處罰。以符合歐盟首腦會議達成的關於打擊針對兒童的性剝削和性虐待的公約。瑞士是僅有的幾個允許16歲以上賣淫行為的歐洲國家之一。

  譯者:小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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