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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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衣阻救人 讓法律露點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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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12-7-2 23:4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2年7月2日 僑報


  漫畫/轉自《山東商報》

  葯家鑫被執行死刑雖已過去一年,但該案帶來的陰影仍未揮去。近日,山東臨沂一名女司機撞人後,脫光衣服阻止救護車救人,並將已被抱上救護車的4歲女孩搶下摔在地上致死。

  這位被網民稱為「女版葯家鑫」的肇事女司機張彥,目前正進行精神鑒定。不過,有媒體爆料,張彥本身就是一名精神病學中醫講師,人們擔心她用專業知識影響鑒定的準確性。

  見死不救  圍觀者難道不是「兇手」?

  車禍每天都在發生,但肇事司機脫衣阻攔救援的車禍卻鳳毛麟角。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這位肇事女司機還是一名大學教師。

  該肇事司機的無恥有目共睹,不過,令人不解的是,圍觀眾人卻拿這個裸女毫無辦法。一段該事故的視頻顯示,儘管周遭穿制服的男人們來來回回奔走,卻沒有一個善良的人有勇氣挪走裸女,讓救護車能夠順利開走。這些人為何就不能及時制止這樣的行為,他們難道還需要在生命與「裸體」之間作出抉擇嗎?

  駕車撞傷人是一個意外,或許無可避免。而當車禍發生后,現場的所有人既不能阻止她當眾脫衣,又不能阻止她將已經送上車的女孩搶下來摔在地上,也不能阻止她繼續裸體擋住救護車。難不成此人真的「功夫」高超,無人能敵?

  從這個角度上看,人確實是肇事者直接「殺」的,但旁觀者難道就沒有「殺人」?

  有人說,在現場的男人們不敢碰女人的裸體,不敢加以制止,畢竟「男女授受不親」。但是,難道在現場的女性也不敢?如果普通老百姓不敢上前將裸女拉走,難道急救車上的醫護人員也不敢?在這起事故中,所有人全都噤若寒蟬的現象,值得反思。文/袁寶

  轉自荊楚網

  監守自盜  精神病學講師「演技」傳神

  「女版葯家鑫」肇事後,神速地進入精神病鑒定程序,其自身的精神病學講師優勢也讓公眾驚呼。對於她來說,做精神病鑒定彷彿一場「小兒科」的醫療診斷,也是一次「如魚得水」的醫療遊戲。

  從這樣的自身優勢而言,確實很容易「完成」一份精神病鑒定,畢竟肇事司機是臨沂「精神病界」的「道中」人。話說回來,如果沒有這次意外車禍,這位中醫講師會不會去做精神病鑒定?答案很肯定:不會。

  車禍撞人是意外事件,而緊隨其後的精神病鑒定,免不了被人當成是蓄意而為的事情。

  身為專業的精神病學講師,對精神病的病理和反應癥狀當然了如指掌。為了逃避罪責,該中醫講師若深情地演繹一個精神病患者,是很容易矇混過關的。不過,可以在大眾面前,脫光衣物、裸體攔車,這位精神病學專業的肇事司機,演技之精深估計當今世人概莫能敵也。

  儘管肇事女司機是不是精神病人還有待於專業鑒定,但從已知信息給人的感覺,該司機的表現,也顯得「太精神病」了。因為,精神病人的表現,通常是失智、愚鈍,也有暴力傾向,但不會所有的癥狀一下子集中出現在一個病人身上。

  一個平時毫無精神病癥狀的中醫講師,一下子精神失常到這種程度,也許只能用「表演」來解釋比較合理。也就是說,她更像是一個舞台上的精神病角色。文/周靖國

  轉自齊魯網

  七嘴八舌

  但願天堂里沒有車來車往

  @劉郭艷:

  有那麼多醫務人員,病患也已經被抬走了,居然還能讓她撒潑到如此地步。耽誤了救援,醫務人員也有責任,不如多學學城管的神勇。

  @為愛尋緣:

  真的令人接受不了,自己也是母親,怎麼狠心把一個無辜的小女孩給摔死?太沒人性了!

  @黃彪:

  精神病學講師如果鑒定出精神病那不是可笑至極嗎?

  @王衡琰:

  真是高智商啊!將36計之瞞天過海體現得淋漓盡致,不愧是講師級別人物啊。

  @綠色大地:

  為那個小女孩祈禱吧,但願天堂里沒有車來車往。

  @陳: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流氓有文化!轉自騰訊微博

  「撞殘不如撞死」 法律該改了

  從裸身阻攔救人到將受傷女孩摔在地上,「女版葯家鑫」張彥為何要將受害者置於死地?最合理的解釋應該是仇恨。如果如網民所猜測的,該事件背後有「小三」作亂的情感糾葛,甚至受害小女孩也無法被放置在糾葛之外,那麼「女版葯家鑫」的瘋狂之舉或可找到動機。但回過頭來看,張彥受過高等教育,她不可能完全不顧及當眾謀殺的後果吧?

  筆者猜測,張彥可能恰恰是因為太過理智才做出了荒唐瘋狂之舉,而這種理智讓人害怕。「撞殘不如撞死」,這是大多數大陸肇禍司機的心態,所以便有了各種版本的「葯家鑫」案。

  在大陸,如果司機在交通事故中撞死人的話(主觀上無過錯),只需支付點喪葬費以及象徵性的補償金就可以萬事大吉。但若將人撞成身體殘疾的,則需要支付大筆的醫療及後續撫養費,還要給受害者傷殘補助金。

  從兩者利弊權衡來看,不少肇事者選擇了鋌而走險。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大陸現有法律對撞人後的賠償方式的規定存在瑕疵。

  4歲女孩如果被撞成重度殘疾,那麼肇事者可能要承擔六七十年的撫養責任,在出事的那一瞬間,作為高校教師的張彥很可能迅速在心裡算了一筆賬。在她看來,拖延救治時間可能已經是「沒有辦法的辦法」。當小女孩被救起,張彥的「計劃」落空,其之後的行為,則很可能是因為理智過頭的不理智所導致的。

  從這個意義上看,此次「女版葯家鑫」其實不僅考驗的是個人良知問題,更考驗了大陸現行的法律體系的合理性。文/一刀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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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到人間 發表於 2012-7-2 23:49 | 只看該作者
弄不懂,和死者有什麼深仇大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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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人家 發表於 2012-7-3 02:00 | 只看該作者
春到人間 發表於 2012-7-2 23:49
弄不懂,和死者有什麼深仇大恨???

被撞者是小三的私生子?? 不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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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雨其蒙 發表於 2012-7-3 02:33 | 只看該作者
春到人間 發表於 2012-7-2 23:49
弄不懂,和死者有什麼深仇大恨???

被魔鬼附體,魔鬼是要殺人的。看看聖經,就明白含有怒氣的人很容易被魔鬼附體,特別是含怒到日落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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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開梅 發表於 2012-7-3 06:13 | 只看該作者
零雨其蒙 發表於 2012-7-3 02:33
被魔鬼附體,魔鬼是要殺人的。看看聖經,就明白含有怒氣的人很容易被魔鬼附體,特別是含怒到日落之後。 ...

魔由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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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雷貫頭 發表於 2012-7-3 08:29 | 只看該作者
為什麼會這樣?我們要究其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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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2-7-3 19:56 | 只看該作者
穿制服的男人也得看有沒有手銬?沒手銬怎麼抓人,而且中國的事情很麻煩,要申請逮捕證的,低下的辦事警察一點現場權力都沒有,權力都集中在坐辦公室的警察手裡。你看人家美國警察執法,權力大得很,根本不用凡事請示上級。
海外存知彼,天涯若此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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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2-7-3 19:57 | 只看該作者
零雨其蒙 發表於 2012-7-2 13:33
被魔鬼附體,魔鬼是要殺人的。看看聖經,就明白含有怒氣的人很容易被魔鬼附體,特別是含怒到日落之後。 ...

魔鬼都是耶穌的門徒,他走到哪裡,鬼災就鬧到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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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2-7-3 20:00 | 只看該作者
個人認為,賠償重壓下,會產生很多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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