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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大多數皇帝不上朝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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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光影 發表於 2012-6-22 11:1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學術界過去有漢、唐、明三大王朝的說法。這個說法存在著問題,它排除了蒙古貴族和滿族貴族建立的元朝和清朝,顯然有以漢族為本位的因素。近年來由於政府的重視,學界一部分同仁的倡導,清史的研究出現了一個比較好的局面,這是一件令人鼓舞的事。但是隨之也就僅僅漢、唐、清三大王朝之說,更有學者稱漢、唐、清為中國歷史上的「三個盛世」。姑且不論「盛世」說的命題是否貼切,但是在這種說法的影響下,明朝的歷史地位大為下降。在一些學者乃至民眾的眼裡,明朝的歷史似乎除了明太祖朱元璋、明成祖朱棣尚有作為外,其他君主則無可紹述,有的是專制、閹患、貪污、腐敗等等,充斥灰暗,明朝在中國歷史上的地位於是很少有人問津。
  
  作者:王天有(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
  
  第一個問題是明朝大多數皇帝不上朝的問題
  
  史籍中有關明朝皇帝不上朝的記載甚多,如說明武宗朱厚照嬉與豹房,不問朝事;說明世宗自嘉靖二十一年宮婢之變后,移居西內,二十餘年不上朝;說明神宗自萬曆二十年之後,溺志貨財,厭惡言官,晏處深宮,不再上朝,等等。筆者以前舊作也有類似的提法。學界與社會對明朝歷史評價不高,這是一個重要原因。如此眾多的皇帝不上朝,明朝的歷史卻延續了276年,壽命僅次於唐朝,對此清初學者談遷大為困惑,說「誠不可解也」。在此筆者提出兩點質疑,其一是不上朝是否等於不問政事,其二是不上朝必有替代不上朝的機制產生,否則明朝何以延續近300年,無權臣專政,無女后外戚之亂,無武臣跋扈,無地方割據,王朝局面基本穩定。這種替代上朝的機制是一種怎樣的機制?這種機制的出現又說明了什麼問題?為了說明這些問題,有必要先從朝會制度說起。
  
  「朝」字的本意是朝見,古代臣僚早上謁見君主叫「朝」,朝會制度就是君主會見群臣的制度,朝會制度歷史悠久,經歷朝奉行規範,根深蒂固地印在世人的腦海里,久之形成了一種共識,皇帝上朝與否是判斷皇帝是否勤政的一個重要標誌,與王朝的興衰治亂關係密切,皇帝不朝對制度的破壞,在傳統社會被認為是一種極不正常的現象。這種共識的典型話語可見於明萬曆時左光斗給明神宗的一份奏疏:皇上御朝則天下安,不御朝則天下危,早御朝則救天下之全,遲御朝則救天下之半,若終不御朝則天下終無救而已矣。
  
  也就是說天下安危繫於皇帝一身,上朝與否是重要的參照。
  
  明朝的朝會制度始創於明太祖朱元璋,完備於明成祖朱棣。有大朝會,也稱正朝,在正旦,冬至,萬壽(皇帝生日)三大節舉行,儀式極為隆重,僅低於皇帝登基儀式。正朝在奉天殿(后改名皇極殿)舉行,主要是朝賀,皇帝並不問政事。又有常朝,分朔望朝和日朝。朔望朝,洪武時定為每月朔(初一)望(十五)日在奉天殿舉行。于慎行《制典》篇說:「本朝朔望御正殿,百官公服朝參,而不引見奏事。」實際上仍是朝賀的性質,同樣不處理政事。與政事有關聯的是日朝。日朝在洪武時主要是指早朝,每日舉行,初在華蓋殿舉行,后多在奉天門舉行。永樂七年十月,早朝制度有所變化。當時永樂皇帝巡狩北京,北京此時已是冬氣嚴凝,繁瑣的儀式,百官依次奏事,官員久立不堪,於是儀式與奏事分開。簡短的儀式后,大臣們到右順門內便殿依次奏事,無事者則退還各自衙門辦公。這就是通常說的「御門決事」。除早朝外,永樂四年起又增設午朝,即午後上朝。午朝地點多在左順門或文華殿。午朝時五府六部依次奏事,然後各官退出。有密事者至御前奏事。《明史》卷五三《禮志七》稱:「早朝多四方所奏事,午朝多事簡君臣之間得從容陳論。」從明朝的朝會制度看,正朝和朔望朝主要強調的是儀制,顯示的是朝廷的威嚴,表現的是皇帝在國家政權中獨尊的地位,於王朝大政方針無實際意義。
  
  從日朝來看,明朝上朝次數大大超過漢,唐,兩宋。《明史o禮志記七》:「漢宣帝五日一朝,唐制,天子日御紫宸殿見群臣曰常參,朔望御宣政殿見群臣曰入閣。宋則侍從官日朝垂拱謂之常參,百司五日一朝紫宸為六參,在京朝官朔望朝紫宸為朔參,望參。」洪武時每日早朝,永樂時又加上午朝,皇帝的主要精力,大臣們的全副精神,都應對於上朝和奏事,整個皇朝機器的運作依皇帝的意志進行。儘管兩個皇帝都勤於政事,號令精明,如明太祖朱元璋自己所說:「朕夙興視朝,日高始退,至午復出,迨暮乃退。日間所決事務,恆默坐審思,有未當者,雖中夜不寐籌慮停當,然後就寢。」在這種日朝制度下,朱元璋逐漸成為名副其實的「孤家寡人」。永樂帝雖與內閣成員午朝「從容陳論」,但當時內閣議政尚無制度上的保證,一切決策「多出聖裁」。這種「欽承宸斷」的弊端在永樂後期也日益明顯。閣臣解縉之死,楊士奇下獄,戶部尚書夏元吉被囚,都說明從容陳論並不從容。至於大臣們在繁瑣的朝儀之後,筋疲力盡的情況下去處理本署事務效率與質量也都難以保證。從這個角度審視,中國古代的專制與獨裁和朝會制度聯繫甚密。明朝洪武,永樂年間更是發展為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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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一湖光影 發表於 2012-6-22 11:15 | 只看該作者

  
  上朝體質之兩千餘年,要不要改變?在朱元璋與朱棣時代,皇權至上,不可能改變。一種新的體質往往是在皇權式微的情況下,甚至在皇帝怠政的情況下,破土而出,應運而生。仁宣時期是明朝政治體質變化的重要時期。經洪武時期的廢除宰相制度,永樂時期的設置內閣,歷50年的探索仁宣時完成了內閣議政,皇帝決策部院執行的文官政治體制建設。這就為朝會制度的變革提供了條件。明朝日朝制度有兩次大的變化,一是在宣德十年正月,當時明英宗即位,時年9歲,不可能整日上朝,於是停罷午朝,同時簡化早朝奏事程序。《寓圃雜記》卷一記:
  
  英宗以幼沖即位,三閣老楊榮等慮聖體易倦,因創權制。每早朝,止許言事八件,前一日先以副封詣閣下,豫以各事處分陳上。遇奏,止依所陳傳旨而已。
  
  可見此時上朝已無實際上的意義,只是一種象徵,即表明皇帝依然是國家的主宰,皇權沒有旁落。景泰時雖然一度恢復午朝,但時輟時復,不成制度,以後午朝基本不復存在。二是在隆慶六年(1572)五月,當時明神宗即位,內閣張居正等人以「聖齡沖幼」為由,對早朝制度進行變動,減少早朝的次數,定為每逢三,六,九日上朝,也就是從每月每日上朝改為每月上朝九次。這一改動一直延續到明末。明朝言官對皇帝不上朝的批評,有的是主張恢復午朝,有的希望皇帝每日早朝,有的則是針對皇帝怠政,經常借故不朝,不盡相同。既然上朝已蛻變為一種形式,一種象徵,為什麼還要保留?這就是前面所說的上朝已成為古代王朝的一種傳統,而傳統一經形成,就具有「法」的意義,根深蒂固,不可動搖。取消午朝,減少早朝次數,是在保留傳統上朝儀制情況下的變動,並未從根本上改變傳統,對此大臣們已是憂心忡忡,可見當時人們對皇帝上朝體制的認同。
  
  外說皇帝根本不朝也是沒有根據。以荒誕的明武宗來說,說他嬉於豹房是實,說他根本不朝是言過其實。至於說明世宗,明神宗二十餘年不朝,不是實錄。如明世宗說:「朕中夜之分亦親處分,輔贊大臣日夕左右,未頃刻有滯于軍機,而朝堂一坐亦何益。」當時對明世宗上朝也有正面評價。談遷《國榷》卷**有史臣和楊維楨的評議。史臣曰:「(世宗)晚年雖不御殿,而批決顧問,日無停晷。雖深居淵默,而張弛操縱,威柄不移。」楊維楨曰:「世宗享國長久,本朝無兩,禮樂文章,爛焉興舉,齋居數十年圖回天下於掌中,中外儼然如臨。」與世宗對不上朝的解釋類似。沈鯉是萬曆中期的內閣大學士,他對神宗是否上朝未與更多的理會,他強調的是皇帝認真處理章奏。 「章奏即政事,停章奏即停政事,緩章奏即緩政事。」說明用簡單的是否上朝來評論皇帝是否親征,是否勤政,已經不適應明朝皇權運作變化的形式。
  
  明代宣仁以後,皇權運作機制確實發生著變化。首先,內閣議政,皇帝決策,六部執行的體制完善。內閣從「從容陳論」比較虛范的議政形式,到「票批批答」比較實在的議政行為,議政被納入決策程序之中,儘管內閣票擬需經皇帝批紅才能成為決策,但同樣沒有內閣的票擬,中旨傳出,也被視為不符合程序,六科可以封駁。這就形成了對皇帝「任心而為」的一種制約。其次,以六部為主幹的執行機構也可以在內閣票擬,皇帝批紅前對重大政事發表意見,具體表現在明代極具特色的廷議制度上。明制,凡朝廷大政事,必令廷臣會議,然後請旨定奪。《大明會典》卷八零《禮部三八》記:洪武二十四年令:今後在京衙門有奉旨發放為格為例及緊要之事,須會多官計議當,然後施行。「格」,「例」指制度,則例,「緊要之事」系臨時發生的大政事。參預廷議官員一般為九卿(六部尚書,都御史,大理寺卿,通政史)和科道官。又事涉有關機構,有關機構長官亦參與廷議。其初,內閣與議,天順以後,內閣大學士則不參加廷議,原因是內閣職在票擬,關乎決策,閣臣參加廷議,就會影響行政部門的官員充分發表意見。明代廷議的地點在端門左側的東閣。通常是「月一集議」,如有要緊事科隨時請旨舉行。參加會議的人事先都有充分的準備,並非臨時召集。
  
  廷議的作用有二,一是有利於集思廣益,即在制度制定之前,在重大事件處理之先,綜合方方面面的意見,使內閣的票擬和皇帝的批紅減少失誤。二是廷議具有一定的民主色彩,反映的事百官對問題認同的大體趨向,對防止內閣的專擅欺蔽,皇帝獨斷專行,都有一定的制約作用。若廷議事關乎大僚(四品以上)之遷轉者,又稱之為廷推。廷議並非明朝所創,前代的廷議大多在皇帝或宰相的主持下舉行,明初亦然。
  
  明中期以後的廷議,有質的變化。一是皇帝和內閣不例參加廷議,便於官員充分發表意見,不受決策者的影響。二是有科道官的參與。《明史職官志》:「凡大事廷議,大臣廷推,六科皆預焉」萬曆時吏部尚書陸光祖也說:「夫爵人於朝,與眾共之。祖宗定製,凡大臣員缺,吏部與九卿會推,請旨簡用。至推吏,兵二部尚書,各邊總督及內閣大學士,則九卿之外復益六科十三道。蓋其任愈重,則舉益當公,詢謀O同,方敢推用,實所以廣忠集眾,而杜偏聽之奸,決阿私之患。」科道以正,從七品的低品秩身份參與議政,往往能牽制高品級官員,以平衡朝中不同的政治力量,從而對政策制定,大政事議決,高級官員任用提出方案,實際上是為決策層提出預案。
  
  三是廷議達成的共識,「從眾議之多者」,即以與會多數人的意見為準。最典型的例子是隆慶五年三月廷議討論與蒙古俺答汗部通貢互市問題。會議主持人是兵部尚書郭乾。討論結果是定國公徐文璧,吏部左侍郎張四維等22人贊成通貢互市。英國公張溶,戶部尚書張守直等17人反對工部尚書朱衡等5人贊同通貢反對互市。這樣通貢一贊成者比反對者多10人而通過。互市則以22贊成22反對形成僵局,郭乾不知所裁,兩邊搖擺。為此郭乾受到明穆宗的指責,迫使郭乾支持互市。這樣通貢互市以多數人贊同形成預案,經內閣票擬,皇帝批紅形成決策。這就是明蒙關係史上有名的「俺答封貢」事件,在這個事件中廷議與內閣,皇帝的互動關係十分清楚。明代廷議中的表決機制十分有特色,已出現了投票表決的形式。如《明史紀事本末》卷六十六《東林黨議》記萬曆四十七年:「會推閣員,禮部左侍郎何宗彥以吏科給事中張延登不署名,不得預」看來明代的廷議是記名投票。選票樣式據郭乾《兵部奏疏》《題為尊奉明旨酌議北虜乞封通貢事宜以尊國體以照威信事》記:「格紙一頁,首定書官銜,名氏。空其下方,令其於所應議事務,各自書應行應止緣由。如以為應行,要詳書何以見應行,如以為應止,要詳書何以見應止。各出己見,勿相同謀」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到明代中期以後政策制定,大政的處理形式已發生了變化,以「欽承宸斷」為特點的上朝機制逐漸為「廷議————票擬(內閣)————批紅(皇帝或司禮監)————封駁(六科)————執行(六部)」的形式所取代,儘管這一過程存在許多問題,但總的趨勢是對傳統政治體制,即上朝制度的一種變革,這種變革多少帶有一些民主色彩,應當予以肯定。明代後期****是一回事,體制上的變化是另一回事,不應相提並論,以偏概全。清朝康、雍、乾時上朝體制重新鞏固,明朝廷議中的表決機制,六科的封駁職能消失,實際上使中國社會的政體又回到原有的形式下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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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個問題是鄭和下西洋后,明清兩朝走上了閉關鎖國的道路
  
  學界有頗多的學者視明清兩朝為一個板塊,又多以清概明,其實明清兩朝對外政策的走勢大不相同.鄭和下西洋是人類航海史上的偉大創舉,其規模之大,技術之先進堪稱中國傳統社會威武雄壯的絕唱。不過,鄭和下西洋時期明朝對外關係的準則依然屬於中國傳統禮制外交範疇。這種禮制外交在政治上表現為,明朝自認為是天朝大國,海外諸國在接受明朝冊封后即建立友好關係。同時,明朝也就承擔了對這些國家的義務和責任,明朝有責任保護他們,有責任體恤他們,有責任懷柔他們。他們之間發生矛盾和衝突,明朝有責任來調解矛盾,化干戈為玉帛。這種禮制外交在經濟上則表現為朝貢貿易。明朝是經濟大國,在交往中不期求各國進貢多少珍品,反而賜O優渥,往往是賜予多於進貢物品。至於伴隨貢使到來而展開的貿易活動,以及明朝使團到海外進行的貿易活動,則堅持公平的原則,不搞掠奪,不倚強凌弱。在這種禮制外交關係中,鄭和所到區域均從中得到利益。宣德時期,明朝在鄭和第七次下西洋后大規模的遠航停止了。「明清閉關」論即由此而生,認為明朝從此關閉了開放的大門,其實這是一種誤判。應該指出的是,鄭和下西洋是政府行為,當時對外貿易控制在官府手中,而民間貿易則受到限制,也就是所謂的海禁。鄭和遠航的結束只是標誌著官方貿易的式微。我們還應看到鄭和下西洋的另一種作用,即啟示著私人海外貿易的發展,這不是明成祖和明宣宗的本意,也不是鄭和下西洋的目的,但卻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事實。
  
  鄭和下西洋后,民間海外貿易活動悄然啟動,到正統年間已是十分活躍。隨著新航路的開通和國內商品貿易的發展,國內市場與海外市場聯繫緊密。在這種形式下無論民間還是廟堂,要求解除海禁的呼聲日益高漲。代表人物當屬丘氵睿。丘氵睿是廣東瓊州人(今海南)有可能少幼自耳濡目染民間海外貿易情況,他著《大學衍義補》,書中主張開放海禁,認為政府不應壟斷海外貿易,人君與商賈爭利「可丑之甚」,而「民自為市」是大勢所趨,於國於民都有利,因此「斷不能絕」。這種呼聲衝擊著有關海禁的祖宗之制,明朝傳統對外貿易的格局開始改變。其標誌是隆慶元年明穆宗對海外貿易政策的重大調整,開放海禁,准許民間與東西「諸番」進行貿易,史稱「隆慶開關」。
  
  隆慶開關之後,民間私人的海外貿易獲得了合法地位。東南沿海各地的民間海外貿易進入了一個新時期。周啟元曾為《東西洋考》一書作序,序文中說:「我穆廟時除販夷之律,於是五方之賈,熙熙水國,,分市東西路。其捆載珍奇,故異物不足述,而所貿金錢,歲無慮數十萬,公私並賴,其殆天子之南庫也。」
  
  當時從事海外貿易的商人,遍及東亞和東南亞各國,尤以日本、呂宋等地為轉口貿易的重要據點。隆慶、萬曆時期,中國商船在蘇門答臘以東地區的西洋貿易十分活躍。雖然明朝仍限制與日本方面同商,但不可否認,中日之間的私下交易規模仍然很大。當時明朝對外貿易最充滿活力的地方乃是廣東的澳門和福建的月港。萬曆初,葡萄牙人以每年向香山縣付租銀的方式獨據澳門互市之利后,接通了澳門——果阿——里斯本和澳門——長崎的航路,大量轉販明朝商品。其中,從明朝運往果阿的商品以中國著名傳統工藝的絲織品為大宗。尤其重要的是,從福建月港——菲律賓馬尼拉——墨西哥阿卡普力克之間,橫越太平洋的航路接通了。從此以閩粵商人為主的商人集團,開始遠航美洲,在拉丁美洲墨西哥等地從事貿易活動,成為世界市場中非常活躍的一部分。
  
  明朝發展至萬曆時期,農業進一步發展,社會相當富庶,商品經濟迅速崛起,中國沿海地區地方性市場如同雨後春筍般蓬勃興起,尤其提供的舶來品亦為一般百姓所熟悉,比如現存明代的《南都繁會圖》中即顯著標有經營東西洋貨物的店鋪,說明了當時的居民對於東西洋舶來品的歡迎。不僅如此,沿海商民在東南亞的發展也得到相當的促進和激勵,「殷富甚多,趾相踵也」。這都顯示鄭和下西洋之後,貢舶逐漸為商舶所取代。隨著國內外商品市場的發展,隆慶、萬曆之後,作為交換媒介的貨幣也發生一個重要變化,從唐、五代以來一直流行於民間的白銀,最終取代了明朝政府法定的鈔幣,成為通行的主要貨幣。當時日本的白銀、墨西哥的白銀、西班牙的銀元都大量流入中國,加上當時中國本土雲南等地銀產量增加,明朝實際成為當時世界的金融中心。可以這麼理解,明朝商人和歐洲商人在太平洋地區的貿易活動,為十七世紀歐洲資本主義的興起,做出了前瞻性的啟示和不可磨滅的貢獻。據此筆者認為,鄭和下西洋以後,宋元以來海外貿易鼎盛之勢並沒有被阻斷,中國社會也沒有走向閉關鎖國。
  
  第三個問題是宦官問題
  
  有關明代宦官問題的研究可稱多如牛毛,基本上都是作為「閹禍」來表述的。所謂的「閹禍」,其實代代有之,即使號稱「盛世」的漢、唐也不例外。在以儒家思想據統治地位的傳統社會中,世人對宦官的鄙視司空見慣。比如:在孟子看來,孔子不可能與宦官有交往,如果孔子與他們有交往,孔子在道德上就大有缺失,孔子還能稱為至聖先賢嗎?正是在這種觀念的影響下,長期以來宦官被視為「刑餘之人」,遭到歧視,他們介入政治,必然是一片黑暗。近年來有學者從心理學的視角研究宦官,其結論往往是宦官心理陰暗。這種研究無非是對傳統宦官的認識提出一種詮釋,並未改變對宦官認識的軌跡。
  
  今人對明代宦官的認識初傳統因素外還受清朝官修《明史》的影響。《明史宦官傳》說:明代宦官「勢成積重,始於王振,卒於魏忠賢」其危害超過漢、唐。而《閹黨傳》則直稱「明代宦官之禍酷矣」。《明史》的這些看法在一定程度又是受清初遺民史觀的影響。
  
  清初遺民史家往往懷有故國之思,在總結歷史時以多視角審視明朝滅亡的教訓,其中不乏精闢深邃之論,但由於他們對明亡痛之彌深,也就有責之過當之嫌。特別是這些遺民史家中有不少大師級人物,影響更大。如黃宗羲就是典型代表。黃宗羲之父黃尊素天啟年間被閹黨迫害致死,崇禎初他上京怒錐閹黨,以後他總結明朝歷史,深仇大恨見之筆端。清初修明史,史館編纂人員受遺民史觀影響很大,《宦官傳》雛形在此時形成。清朝皇帝也受這種影響,對明朝宦官之禍多有論列。


  
  後人對明代閹禍的認識即由此而來。對今人研究明朝宦官問題影響頗深的還有丁易先生所著的《明代特務政治》。該書寫於1945年春,成書於1948年。書中引用史料比較豐富,此書對明代宦官問題黑暗一面揭露有餘,而理性分析、全面評價似顯不足。新中國成立以後,學界對明代宦官的研究沒有太大的進展,基本上是丁氏的研究理路的延續。
  
  明代宦官問題與前朝宦官問題有共同之處,但也有自己的特點,最主要的特點是宦官組織的衙門化。對此,拙作《明代國家機構研究》中已有涉及。明朝設於紫禁城內的官僚機構如內閣、六科均不得稱「衙門」。《天府廣記》記:「明之官署,辦事於內者曰直房,辦事於外者曰衙門」而辦事於內的宦官組織卻被世人稱之為「衙門」。這種稱謂大量出現在當時的官私史籍中,后載入清朝官修《明史》。宦官組織稱衙門始於明朝,有二十四衙門之稱,包括十二監四司八局。其中司禮監被稱為「十二監中第一署」。明代官僚士大夫反對宦官者大有人在,但很少有反對宦官衙門的。明朝人喜歡八宦官組織與官僚機構相比照,如把司禮監掌印太監比作內閣首揆,秉筆太監比作群輔,其僚屬比作內翰,說明宦官在國家政權中的地位已相對穩定,成為國家權力機構的一個組成部分。
  
  司禮監在宦官組織中的地位大體在宣德年間確定。這和當時國家議政決策形式的變化有關。如前所述,永樂時內閣參與議政的形式比較空泛,宣德時內閣主要議政形式逐漸演化為票擬,而票擬只有通過皇帝批紅后才能成為決策。如果皇帝迨政,則往往委之於司禮監掌印、秉筆、隨堂太監代替批紅。人們說明代宦官專權,主要是司禮監擁有了部分批紅權,如《明史職官志》所說:「然內閣之擬票,不得不決於內官之批紅,而相權轉鬼之寺人」其實司禮監批紅在制度上是受到限制的。正常情況下,凡章奏司禮監必須奏送御覽,大事由皇帝親批。皇帝的批文要書寫在章奏當中,稱「聖批」。宦官批紅與聖批不同,一是宦官所批為庶事,二是批前要經內閣調貼,三是司禮監眾太監分批,不專屬一人,四是要遵照閣票批紅,五是批文書寫於章疏邊旁。其中內閣調貼為關鍵,故宦官批紅又稱之為「調貼批」。未經內閣調貼,宦官擅自批紅,視為非法,六科得以封駁。事例如下:「嘉靖二年二月乙酉,先是都察院疏請差御史巡鹽,批答稍勿、誤,以未下閣臣票擬也。右給事中黃臣諫曰:『我朝設立內閣,處以文學之臣,凡百章奏,先行票擬。今使內閣虛代言之職,中貴肆專擅之奸,關係匪輕,漸不可長,容臣封還原本,以重命令。』疏入,即改批如制。」可見宦官批紅自有內閣調貼和六科封駁的制約。那種認為宦官批紅可以肆意妄為似不符合實際。
  
  宦官自製的衙門化,需要宦官特別是高級宦官應具備一定的問話素質。應該說明代高級宦官除少數像魏忠賢幾個人外,一般問話素質較高。在對待宦官讀書的問題上,傳統史學存在著誤區。如對朱元璋不許宦官讀書識字予以肯定,而對宣德時設內書堂教習小宦官多有微詞。其實永樂時就有教習小內官德記載,但不成制度。內書堂創設於玄德元年七月,屬司禮監,「提督總其綱,掌司分其老」,又有「學長司其細」。教室由翰林官擔當。入內書堂讀書的宦者一般在十歲左右,人數常在二三百人。所讀書目除《內令》外,有《百字姓》、《千字文》、《孝經》、《大學》、《中庸》、《論語》、《孟子》、《千家詩》等。「凡有志官人,各另有私書自讀」。這些小宦官與自宮宦者不同,多為官僚貴族和邊防圖司子弟,因家族伏法牽連被閹入宮。他們通過內書堂培養,進入內服「官」的序列,最終可謀得太監職位,此為宦官「正途」。明代二十四衙門的高級宦官及各親王府的太監,多出身正途。他們所受的教育與民間社學、私塾及地方儒學大體相同,惟生理上有所差異。史書中記載不少宦官溫文爾雅,猶如士夫
  
  如記成化時東宮太監覃吉:亦一溫雅誠篤之士,識大體,通史書,議論方正,雖儒生不能過。輔導東宮之功為多,大學、論語、中庸等書皆其口授,動作舉止悉導以正,暇則開說五府、六部、及天下民情、農桑事務、以及宦官專權,悉直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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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一湖光影 發表於 2012-6-22 12:06 | 只看該作者
  
  以後明孝宗為史家稱道,有弘治中興的說法,可能與早年受益於這位東宮太監有關。一般說來,明代宦官極願與士人交往。永樂時內官監太監鄭和就和官僚士大夫往來頻繁。鄭和父親的墓誌銘即是當時禮部尚書李至剛所撰。今南京博物院、北京圖書館保存有不少明代宦官墓誌的拓片。墓誌的撰者,大多為官宦的名流,而並非史傳中的閹黨。可見在大多數情況下,官員與宦官之間並非總是劍拔弩張,水火不容。萬曆時,米萬鍾與司禮監秉筆太監史賓相交甚厚。史賓是一個博學善書的太監。米曾向史借銀七、八百兩,后米終生困頓,無力償還,史即燒貸卷。此事在外廷傳為美談。朝中有時處理比較繁雜的政事,官員往往主動建議內臣參預,認為這樣可以表示宮府一致,減少阻力。
  
  談到明代宦官專權,人們會列舉三大權閹王振,劉瑾和魏忠賢加以說明.筆者認為,由於宦官組織的衙門化,在皇帝之下世紀形成了兩套班底,一為政府,內閣是其代表,一為宦官,司禮監是其代表。內閣與司禮監是皇帝的左右手,兩者有相互制約的作用。三大權閹的出現,往往與皇權式微與弱勢內閣有關,從而導致權力失衡。
  
  王振專權發生在正統年間,當時在位的皇帝是明英宗。英宗不足9歲登基,當時朝政尚有太皇太后監視,內閣是由宣德時留下的重臣「三楊」組成,所以朝政有宣德遺風。正統六年,英宗親政,第二年太皇太後去世,皇權式微,此時「三楊」也或死或去,新進閣臣資望遠不如「三楊」,弱勢內閣出現。王振從英宗在東宮時即侍奉左右,充任講讀,受到英宗敬重。英宗即位后被委任為司禮監秉筆太監。英宗親政時,王振完全控制了司禮監,從而形成了司禮監坐大的局面,王振個人地位凸顯。
  
  劉瑾專政發生在正德年間。明武宗14歲即位,以後又嬉於豹房,自然是弱勢皇帝。當時內閣不能算弱勢內閣,劉鍵、謝遷、李東陽都是孝宗託孤重臣。但不久,內閣介入了宦官內部的矛盾,即司禮監太監王岳、范亨與原東宮太監劉瑾等「八虎」的矛盾,隨著王岳、范亨的失勢,劉鍵、謝遷離去,內閣獨留李東陽,從而內閣形成弱勢。劉瑾一變為司禮監掌印太監,權傾一時。
  
  魏忠賢專權發生在天啟年間。明熹宗即位時也不足15歲,萬曆初年,張居正為首輔時,內閣權重。張居正死後被抄家的教訓導致以後的內閣成員多不願出頭,尸位素餐,明哲保身。到天啟初年內閣弱勢形成已久。這樣魏忠賢專權就成為明代宦官專權最嚴重的一次。內閣弱勢難以制約司禮監,形成司禮監獨大的局面,這還是宦官權重的表面因素。最根本的原因還在於皇權。明朝人鄧世龍說:「國家閹宦實與公孤之權相盛衰。天子剛明,則天下之權在公孤;一或蒙蔽,則天下之權在閹宦」皇帝是平衡這兩種力量的關鍵。所以三大權閹的出現除了三人的政治野心外,還由於皇權與內閣權出了問題,特別是皇權出現危機的結果。不過修史人人總是為尊者諱,皇帝是好的,罪惡在宦官。明武宗在死前有一段表白道出了實情。《明史》卷一六《武宗本記》云:乙丑,大漸,諭司禮監曰:「朕疾不可為矣。其以朕意達皇太后,天下事重,與閣臣審處之。前事皆由朕誤,非汝曹所能預也。」這可謂武宗臨終前的總結,沒有內閣代表的外廷參預,最高權力只在內廷運作,必然會產生政治的腐敗,其中皇帝責任重大。
  
  筆者認為正確看待明朝宦官問題,既要看到宦官在國家權力運作的作用,也要看到宦官權重所帶來的危害。明代宦官的作用有二,一是由於司禮監有了部分的批紅權,在皇帝年幼或皇帝迨政的情況下,權力中樞可以照常運作,朝中一般事務依然可以得到及時處理。二是有利於防止權臣的出現,即使出現權臣,也不會對皇權形成威脅,明代無權臣專政,實賴於這種衙門化的組織。但宦官畢竟是皇帝的家奴,皇族的種種倒行逆施是通過家奴去做的,所以皇室的腐敗也就反映在宦官身上。制約宦官的力量在內閣、在六科,也在宦官內部各種力量的消長。宦官內部不是鐵板一塊的,宦官內部也是組織分權的。所以皇帝要清除某個宦官易如反掌。魏忠賢盡可權傾一時,但是崇禎皇帝除掉他也是輕而易舉,一紙詔令。另外從時限上看,王振專權不足7年,劉瑾專權不足5年,魏忠賢專權也不過6年,加起來不足20年。對於有276年歷史的明朝來說,宦官問題不能囊括明朝政治的全部,把明朝政治概括為宦官政治或特務政治顯然是不合適的。
  
  其實明代有不少有作為的宦官。如前面提到的鄭和與王景弘等,他們在永樂、宣德年間七下西洋,至今海內外稱為盛世。與鄭和同時代的宦官還有侯顯。他初為司禮少監,后升太監。他曾陸行數萬里出使烏斯藏(今西藏)。有明一代烏斯藏與明廷關係大大加強,明朝在烏斯藏設立都司,宗教往來頻繁,關係十分融洽。這與侯顯的努力分不開。侯顯還出使國外,多次調解鄰國之間的爭端。《明史》本傳稱:「顯有才辯,強力敢任,五使絕域,勞績與鄭和亞」又有宦官阮安,對北京的城市建設貢獻良多。《明史》本傳記:「阮安有巧思,奉成祖命營北京城池宮殿及百司府廨,目量意營,悉中規制,工部奉行而已。正統時,重建三殿,治楊村河,並有功。景泰中,治張秋河,道卒,囊無十金」這是宦官中傑出的建築家和治水專家。
  
  明朝還有一些宦官能在國家面臨嚴重危難之時處亂不驚,對穩定朝局做出貢獻。如土木之變后,明廷一片混亂,以于謙為首的抵抗派與以徐珵為代表的遷都派出現了激烈的爭論。在這關係明朝生死存亡之刻,是司禮太監金英、興安等人在廟堂上力挺于謙,怒斥徐珵,並勸郕王任於謙治戰守,從而使明朝轉危為安。
  
  另外有明一代也有不少忠義宦官。如成化、弘治年間的司禮監太監懷恩。他是內書堂正途出身。成化時汪直理西廠,懷恩多所抵制。為營救敢言弊政的官員,多次與憲宗爭辯。孝宗時,他依然如故。史稱「一時正人匯進,恩之力也」又有宦官何鼎,弘治初為長隨,因怒斥皇后弟壽寧侯張鶴齡兄弟「大不敬」,為皇后所恨,鼎被迫下獄追問主使,答之以孔子、孟子。為此,何鼎深受士大夫的尊敬。故《明史宦官傳》謂弘治時「中官多守法」,即使「奉召出鎮者皆廉潔愛民。」最典型的忠義宦官當屬萬曆時的司禮監太監田義。明神宗中年溺志財貨,派宦官充任礦稅監往全國開礦征商,史稱萬曆朝一大弊政。萬曆三十年二月的一天,神宗突然生病,召內閣首輔沈一貫入啟祥宮,告即擬旨盡撤所遣礦稅監。第二天,神宗病癒,悔之,於是「中使二十輩至閣中取前諭,言礦稅不可罷。」沈一貫惶遽繳之。當時司禮太監田義正與神宗面爭。神宗憤怒,以死威脅田義,田義不屈,爭之愈力。而此時中使已持一貫所繳前諭還報。后田義見一貫唾之曰:「相公稍持之,稅礦撤矣,何怯也。」像田義這樣的忠義宦官,浩然正氣,實在讓持祿苟容的官僚士大夫汗顏。
  
  萬曆初年司禮監掌印太監馮保是頗有爭議的人物。當時,神宗年幼,朝中形成「三頭政治」,即神宗生母李太后,、內閣首輔張居正和司禮監掌印馮保左右朝局。馮保忠誠侍奉神宗,在溝通內閣與李太后關係方面起了重要作用。當時「宮府一體」,從而保證了張居正改革的順利進行。馮保也是正途出身,善琴能詩,處事得體。史載:「內閣產白蓮,翰林院有雙白燕,居正以進。保使使謂居正曰:『主上沖年,不可以異物啟玩好。』又能約束其子弟,不敢肆惡,都人亦以是稱之」說明馮保不僅襄助張居正改革,而且為人處世也很正派。馮保是一個值得肯定的人物。
  
  明代漕運的最北端是通濟河,「凡齊魯汴蜀湘漢江廣閩淛之賦運,及海內海外朝覲貢獻之上於北京者,皆道此以逹,所系之重也。」 ,而到明朝中期,通濟河年久失治,極大地影響了明朝的漕運。大臣都提出要治理通濟河。英宗認為治理必須擇人,於是命阮安主持。阮安認為「當順其勢導之。今逆之,抑使紆屈勢畜不得逹,故決。宜取徑道改鑿,使其順下。臣視河西務徑行二里許可鑿,計用萬五千人,一月庶幾可免決。」英宗支持他的計劃,「遂命武進伯朱冕發卒,少保工部尚書吳中發民,如所計之數,諏日興役,以安董之。安周行撫勞,厚其廩食,時其作息,吏絶欺弊,人勸就工,調度有方,如期竣事。遂陻其故道,河之下趣坦焉。安行夾河築防,既崇且厚,伐木以捍之,植樹以固之,革險為夷,往來愉懌。」 從以上可以看出,阮安是一個多才多能的宦官,不僅懂得如何建設,更明白如何使用民力,做到工程完而民不傷。
  
  阮安也是一個很廉潔的宦官。景泰時,阮安奉命治理張秋河,結果在半路上去世了。人們在整理他的遺物時,發現他並沒有很多的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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