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男子離婚5年後才知11歲兒子非親生

[複製鏈接]

2140

主題

2399

帖子

3242

積分

七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3242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前妻要求兒子撫養權,法官調解后王強同意了,但他表示要通過法律手段追討自己的損失

  跟老婆離婚5年後,王強(化名)才知道撫養了11年的兒子不是自己親生的。現在,因為撫養權問題,前妻將王強告上了法庭———要回兒子的撫養權。

  跟老婆離婚5年後,王強(化名)才知道撫養了11年的兒子不是自己親生的。「我一直都不曉得娃兒不是他的。」張琳琳(化名)說,知道這個親子鑒定結果后,她馬上向前夫要兒子的撫養權。「既然都不是你兒子,就把兒子給我撫養吧。」於是,張琳琳把前夫告上了法庭。

  養了11年,兒子不是親生的

  張琳琳和王強都是37歲。5年前離婚後,他們很少來往。當時,他們約定孩子歸王強撫養。不過最近,他們聯繫多了起來。因為王強發現,自己跟張琳琳結婚後生的兒子,竟然不是自己親生的!

  「我們2001年結婚,當年就生了兒子。之後我們感情不和,就在2007年離了婚,兒子由他撫養。2012年,他做了親子鑒定,鑒定結果兒子跟他沒得血緣關係。既然娃兒不是他的,我就叫他把娃兒還給我,讓我來養。我找了他好多回,他就是不同意。」張琳琳在法庭上說,「大人的過錯跟娃兒無關,我是娃兒的親生母親,兒子由我撫養,更有利於他的身心健康。」

  「我同意撫養權歸她。」王強的表態卻跟張琳琳希望的不一樣。他隨即說出了之前跟前妻協商不成的原因,「娃兒我都養了11年了,她必須先賠我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和養兒子11年的撫養費,一共20萬。」

  「我2000年年底曉得懷孕了,就準備去打胎,是你不准我打胎。我又不曉得娃兒不是你的。離婚的時候,也是我們一起商量好的,娃兒由你撫養。」張琳琳說,自己不是有心騙王強。

  同意變更撫養權,但要撫養費

  「你們是什麼時候知道孩子不是王強的兒子?」面對法官的這個問題,張琳琳表示,「我一直都不曉得。」

  「你們再婚沒有。」法官繼續發問。「我再婚了,又生了一個小孩。」王強說。

  「我沒有再婚。」張琳琳說,「他根本沒自己帶孩子,現在兒子是他父母在帶。他同意把兒子撫養權轉給我,就是想我先賠他錢。」

  法庭調查結束后,法官開始給兩人解釋,「根據法律規定,本案只審理變更子女撫養權關係。王強提出來的,要求張琳琳支付撫養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不屬於本案的審理範圍。對此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王強可以另案起訴。」隨後,法官開始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昨天,重慶晨報記者從江北區法院獲悉,王強終於想通了,他跟張琳琳達成了調解協議,把兒子的撫養權變更給了張琳琳。不過,王強表示,他也會通過法律手段,繼續向張琳琳要這11年的撫養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8 21:15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