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2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周永坤:一個美國刁民推進美國法治的故事

[複製鏈接]

1萬

主題

4萬

帖子

2萬

積分

版主

倍可親榮譽終生會員(廿級)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24467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Hanxin 發表於 2012-5-25 07:0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2年05月22日07:44中國經濟網

周永坤 蘇州大學法學院教授

這個刁民還是個女的,名叫凱露,是美國康州紐倫敦(New London)的一名護士,1997年,她家剛購買不久的房子被當局征地拆遷,於是引發了一場曠日持久的法律爭議,並由此引發了美國對土地徵用制度的改進。

凱露家的房子被徵用是為了給進駐當地的大製藥公司輝瑞(Pfizer,偉哥生產商)騰地。輝瑞拿出3億美元,在當地建一個研發中心。凱露5萬元買的房子,政府承諾賠償12萬,但凱露拒絕了。2000年末,市政府向凱露和另外五家「釘子戶」發出最後通牒——強制拆遷令,限期90天內搬走。

市政府的依據是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the Fifth Amendment)。美國第五修正案主旨是遏制政府濫權侵犯公民利益,但它最後的條款(the Takings Clause)規定了「徵用」(Eminent domain)制度。該條款規定,聯邦政府、州政府為了公眾利益有權徵用私人房地產。但該條款同時規定,被徵用者應得到「合適」的賠償;征地用於公用事業並經過正當程序。

凱露不服強制拆遷令,於是引發訴訟,官司從市裡打到州里,最後打到聯邦最高法院。2005年,聯邦最高法院對此案進行了辯論和審理后,6月作出決定,支持紐倫敦市政府,凱露敗訴。

凱露仍然不服,她向參議院陳情。2005年9月,美國參議院專門為該案舉行聽證會。凱露在會上說:「與政府濫用權力的對抗,已經從我個人為保住自己小房子的努力,發展成了美國人民捍衛自己神聖不可侵犯家園的鬥爭。」對此案,美國社會反映不一,民權、勞工組織支持凱露,但主流媒體(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等)支持最高法院的決定。

凱利的行為最後影響到美國的立法。最高法院裁決一年後,總統小布希發出一個總統令(Executive Order),下令聯邦政府不得隨便動用「徵用條款」。此後有許多州陸續頒布地方法令法規,征地條款。在凱露案下判之前,美國只有八個州(阿肯色、佛羅里達、伊利諾斯、肯塔基、緬因、蒙大拿、南卡羅來納、華盛頓)出台法規限制使用這個徵用條款。在最高法院對此案裁決之後,到2007年7月,已經有42個州為此頒布了相應法律法規。有21個州嚴格限制運用該徵用法。剩下的州或多或少也推出法律條款,限制該征地條款之運用。

凱露最後拿到了四十萬美元的補償,她的房子,也沒被推土機夷為平地,而是被整體挪到了另外一個街區。

一個普普通通的女刁民竟然改變了美國的土地徵用制度!

如果再看看許多中國人幸災樂禍的正在進行的「佔領」運動,那才是「刁民運動」,相信他們遲早也會影響美國的立法,看看過去黑人的公民不服從舉動,再看看1960年代越戰時期美國青年拒絕服兵役的行為及其影響就知道了。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147

主題

1487

帖子

4361

積分

一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4361
沙發
新手登陸 發表於 2012-5-26 20:56 | 只看該作者
中國政府的執法部門和法律似乎是擺設,該運用法律執法的時候往往沒有人做,但又時常濫用法律和執法手段!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4

主題

1550

帖子

6821

積分

四級貝殼核心

草根民

Rank: 5Rank: 5

積分
6821
3
nierdaye 發表於 2012-5-27 08:56 | 只看該作者
新手登陸 發表於 2012-5-26 22:56
中國政府的執法部門和法律似乎是擺設,該運用法律執法的時候往往沒有人做,但又時常濫用法律和執法手段! ...

這個說法不準確。

執法和法律部門,事實上是黨的電動玩具,黨讓他動,它會像永動機一樣孜孜不倦。黨讓它怎麼動,它就怎麼動。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7 13:20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