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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被拆中學不是香港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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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jeycn794 發表於 2012-5-25 20:3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近日,四川綿陽疑為萬達60億投資搬遷香港援建學校引人關注。據悉,香港特區政府曾投入200萬港幣援建的四川綿陽紫荊民族中學,已被當地政府拆毀,土地賣給開發商改建地產項目。綿陽官方表示,將投資7000萬人民幣新建該中學,但香港方面並不「買賬」。香港議員王國興表示,內地政府改變規劃拆遷學校,白白浪費了香港納稅人的血汗錢。為此,香港特區政府正考慮追回捐出的200萬公帑。(5月24日東方網)
  
  拋開港府背景,輿論之所以格外關注此次事件不外乎幾條原因。一是災后新建的紫荊中學為何只用一年便被肆意拆遷;二是教育慈善讓位於商業開發,值不值;三是重建所需7000萬巨款又來源何處,是來自納稅人支付的政府財政,或是來自災后其他捐款的「補漏」,還是來自「賣地款」,為避免因決策失誤而帶來社會資源的浪費,個中緣由還得說清楚。
  
  除此之外,還有一點值得玩味的地方。200萬換7000萬,這是一筆多麼划算的買賣啊!區區200萬港幣,對於特區政府而言不過是九牛一毛,何至於令財大氣粗的香港「死磕」綿陽政府。原因有三,其一,香港公眾愛心的豐碑被無情拆毀,情感上受到傷害;其二,由於教育理念與土地產權的差異,導致香港政府與市民無法理解綿陽政府的做法,比照香港習慣,土地性質一旦被規定為學校用地,之後很難改變其屬性,即教學用地不能隨便拆除。
  
  其三,對於200萬公帑「打水漂」,香港立法會不允許,香港市民更不會答應。200萬港元雖然屬於捐贈,但也無法改變其公帑的本質。在特區香港,納稅人每一分錢,政府都不能隨便亂花,都必須謹慎使用,每一筆資金去向,都必須交代清楚。政府的預算、決算,不僅受制於立法會,還得向全體市民公開。假如中間操作出了問題,立法會對政府與相關責任人「死纏難打」不算,民間「口水」都要淹死你。反之,以一種高度負責姿態對待公帑,不僅不違規,還會贏得民意支持,故而對於每一筆善款的去向在法理上不得不較真。
  
  認真地對待納稅人的每一分錢,才會真正贏得納稅人對政府的擁護,同時這也是政府還以納稅人最高形式的尊重。情同此理,慈善機構或是受助方妥善對待每一筆善款,才會凝聚愛心,才能真正做到對捐助者善心的尊重。不可否認,香港政府「追款」做法得到了網民一邊倒地支持,但值得追問的是:假如被拆中學不是香港援建的,那結果又會怎樣?捐助個體還會像香港那般享有「追問善款、追索捐款」的權利嗎?香港政府敢於「較真」的高姿態固然與其監督約束機制相關,但最根本的原因還是其擁有「叫板」「悔捐」的權力,權力背後是享有追問、追索善款的權利。放諸個體,就目前來看,港府的權力與權利恐難以複製。
  
  「假如被拆中學不是香港援建的……」,這一沉重追問背後折射出相關制度缺位,捐助者「追問善款、追索捐款」的權利亟需法律保障。每一個為慈善做出貢獻的人,每一位為之交付善心的公民,都理應享有作為捐助者最基本的權利——能夠通過一定渠道詢問善款去向,遇到捐款被濫用也能像香港那樣「硬氣」地追回。唯有此,才能讓善心之花不再凋零,從而倒逼我國慈善捐贈事業逐步走向正規化、陽光化、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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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2-5-25 22:01 | 只看該作者
香港政府怎麼可以用公帑作為捐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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