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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性侵的女人該不該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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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草鞋的 發表於 2012-5-30 15:2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1年11月21日,東莞理工學院大二女生梁榮彩在教學樓洗手間遭同校大四男生敖翔猥褻殺害。5月24日,東莞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強制猥褻婦女罪、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敖翔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據報道,敖翔曾先後七次在校內猥褻女生。
對於判罰,受害人家屬不能接受,而社會上也質疑聲紛起,然而東莞市中院對於 「敖翔殺人手段殘忍」指責聲音,其回應雷倒了眾多網友——被害人激烈反抗才導致被殺。真是可以和南京彭宇比上一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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