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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后釋解路加福音14:26--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恨自己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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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雨其蒙 發表於 2012-6-10 01:2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零雨其蒙 於 2012-6-10 01:49 編輯

     路加福音14:26的中文和合本譯文是「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愛我勝過愛原文作恨」,而這句話的原文從英文看是:「 If any man come to me, and hate not his father, and mother, and wife, and children, and brethren, and sisters, yea, and his own life also, he cannot be my disciple.」 (Bible, King James Version) 或者「If anyone comes to me and does not hate his father and mother, his wife and children, his brothers and sisters—yes, even his own life—he cannot be my disciple".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這段英文聖經的中文直接翻譯應該是「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對這段經文,主內的弟兄姊妹很少質疑,但是反基人士,經常用這段經文,對照中國文化里孝敬父母,親親之愛的價值觀來曲解和指責這段經文,給自己的不信和反基做借口,更想攪擾和動搖基督徒對神的信靠。這顯然是魔鬼的作為。

    我以前就這段經文禱告過幾次,得到的釋解是:
    人犯罪后,上帝恨世人這個有罪的性命,在耶穌沒有到來之前,這個有罪的性命與神隔絕並受到神的咒詛,苦難和死亡就臨到犯罪的人類。
    耶穌來后,帶著拯救的使命,要救人類脫離罪的奴役,使信祂的人得以與神和好,得著討神喜悅的新生命。所以,耶穌對他的門徒說,你這作我門徒的人,不但要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馬太福音10:37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10:38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10:39  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而且要「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否則就不配做主的門徒。
    因為,上帝恨惡罪人的性命,信上帝、信耶穌的自然也要和上帝一樣,恨自己和其他罪人的該死的性命,通過信基督、傳福音治死自己和親人的老舊的該死的性命,讓屬靈的新生命誕生出來。
    所以基督徒不但要背上主的十字架治死自己的罪惡的性命,更要向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傳福音,希望因著他們對神的信靠治死他們的該死的老舊性命,使他們早日得救、長出討神喜悅的屬靈新生命。
   「12:24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12:25  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
。」(約翰福音)
    這正是神聖潔、公義、憐憫、信實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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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2-6-10 12:06 | 只看該作者
這個有罪的性命與神隔絕並受到神的咒詛,苦難和死亡就臨到犯罪的人類

以利亞的結局說明你是錯的。神不恨以利亞。這是一。二是十誡·里有要愛人。連父母親人的生命都要恨,(也就當然望他們早死早好)還談什麼愛人,只能說愛死人了。你是大錯特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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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12-6-11 00:44 | 只看該作者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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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天路 發表於 2012-6-11 06:42 | 只看該作者
從恨惡人的罪的角度看,這也是對的。愛父母,需要向他們傳福音,讓他們離棄自己的罪,歸向救主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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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2-6-11 07:31 | 只看該作者
同行天路 發表於 2012-6-11 06:42
從恨惡人的罪的角度看,這也是對的。愛父母,需要向他們傳福音,讓他們離棄自己的罪,歸向救主基督。 ...

你把問題轉到罪上,弄了個口號,人人有罪?那什麼叫罪?罪從何來呢?不一樣還是沒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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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零雨其蒙 發表於 2012-6-11 10:19 | 只看該作者
拎不清 發表於 2012-6-10 12:06
,這個有罪的性命與神隔絕並受到神的咒詛,苦難和死亡就臨到犯罪的人類。

以利亞的結局說明你是錯的。神不 ...


舊約里的除了那些該死的但是被神特別赦免的,其他人全部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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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2-6-11 22:01 | 只看該作者
零雨其蒙 發表於 2012-6-11 10:19
舊約里的除了那些該死的但是被神特別赦免的,其他人全部死了。

神要赦免就違背自已的命令,神成了說話不算話的神。還是撒但對。吃了不一定死,(有可能神會赦免),這不神赦免了嗎。你在幫撒但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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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 發表於 2012-6-11 22:21 | 只看該作者
現代人也要死, 無人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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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2-6-12 07:01 | 只看該作者
求索 發表於 2012-6-11 22:21
現代人也要死, 無人例外。

愛我勝過愛原文作恨.這對嗎?神恨人的罪=神愛我勝過愛人的罪。神恨撒但=神愛我勝過愛撒但。神恨污穢=神愛我勝過愛污穢。這不就亂套了嗎。愛我勝過愛是不可以和恨相互代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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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2-6-12 09:36 | 只看該作者


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

這就是對我們每一個人的老我的描述。那時我們都是遠離神的人。只有治死老我,才能得到新的生命,在基督耶穌里與神和好,合而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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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零雨其蒙 發表於 2012-6-12 11:03 | 只看該作者
拎不清 發表於 2012-6-11 22:01
神要赦免就違背自已的命令,神成了說話不算話的神。還是撒但對。吃了不一定死,(有可能神會赦免),這不 ...

愚昧的思考。
神有主權,你這被造的豈敢和造物主(神)犟嘴呢?他願意審判誰、赦免誰,不是隨祂自己的意思和法則嗎?
你回去問問你媽,為什麼不讓你晚生幾年或者早生幾年?
假如你生在窮苦人家,你能問上天,為什麼不讓你在大富之家或者官宦之家嗎?
你有權利選擇自己的性別、出身和出生時間和地點嗎?
愚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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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2-6-12 22:59 | 只看該作者
同行天路 發表於 2012-6-11 06:42
從恨惡人的罪的角度看,這也是對的。愛父母,需要向他們傳福音,讓他們離棄自己的罪,歸向救主基督。 ...

耶穌明明原文說的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這些具體的人,一到基督徒,就給篡改成恨罪了。你們這是明目張膽的篡改耶穌的原話啊。

難道耶穌自己不會說恨「惡人的罪」這句話么?他自己為什麼要一一指出每一個人的具體身份?耶穌這麼說就是為了防止有人「翻譯」,而你們卻還就這麼做了

為了篡改耶穌的原話,不惜把「恨」改成「愛勝過愛」,還把恨具體的人模糊成「人的罪」,你們到底要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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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2-6-12 23:03 | 只看該作者
拎不清 發表於 2012-6-11 22:01
神要赦免就違背自已的命令,神成了說話不算話的神。還是撒但對。吃了不一定死,(有可能神會赦免),這不 ...

他們所做的,恰恰就是撒旦在創世記里所做的 —— 篡改耶和華的原話,把耶和華的原話「翻譯」成相反的意思。耶和華的原話說得很清楚,根本不需要「翻譯」。同樣,耶穌原話列出了每一種你需要恨的人,清清楚楚,根本不需要任何「解釋」,是人都看得懂這句話,為什麼基督徒就害怕耶穌的原話呢?非要「解釋」成相反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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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2-6-12 23:10 | 只看該作者
你說「對這段經文,主內的弟兄姊妹很少質疑,但是反基人士,經常用這段經文,對照中國文化里孝敬父母,親親之愛的價值觀來曲解和指責這段經文,給自己的不信和反基做借口,更想攪擾和動搖基督徒對神的信靠。這顯然是魔鬼的作為。」

你給別人扣個「顯然是魔鬼的作為」的帽子根據是什麼呢?耶穌原話說得不清楚?說錯了?哦,撒旦把耶和華原話「解釋」成相反意思就是「魔鬼的作為」,你們把耶穌的原話「解釋」成相反的意思就成了「神的本意」了? 神幹啥啊,不會直接說,非要反過來說?

神一會兒讓你按照原話,不得篡改,一會兒又說出完全相反的的意思來「考驗」你? 這種兩面你怎麼說都有理的東西還神什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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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2-6-14 02:3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八戒· 於 2012-6-14 02:32 編輯

你能找出耶穌說要愛你的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兒女嗎?你找不到!你找到的是「愛你的敵人」,「愛人如己」,卻偏偏要「恨」你的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兒女!

耶穌非常明確的把你的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兒女單列,知道這個差別嗎?關鍵點就在這裡!

你靠推論得出愛敵人就更要愛你的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兒女,那是錯誤的,不是耶穌說的。你又會說,要孝敬父母,孝敬和愛的差別難道你不知道嗎?孝敬不是愛,懂嗎?

所以,耶穌所有的話連起來就是,愛別人,愛敵人,你可以孝敬父母,但就是不能愛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兒女,要恨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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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2-6-14 06:5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2-6-14 07:01 編輯
·八戒· 發表於 2012-6-14 02:30
你能找出耶穌說要愛你的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兒女嗎?你找不到!你找到的是「愛你的敵人」,「愛人如己」, ...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太十章三十七節,三十八節)。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提前五章八節)。

你斷章取義地挑出一個「恨」字來,反耶穌的用心是一目了然的。咱們還是一起來讀讀上下文吧:「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你們那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么?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章二十五至三十三節)。

神吩咐作兒女的要孝敬父母,又吩咐作父母的要撫育子女,也吩咐作丈夫的要愛他們的妻子。基督徒如果不盡這些本分,那就違背了神的命令,是明知故犯的大罪!明白了這件事,我們就知道主耶穌所說的「恨」和「撇下」是什麼意思了,這並不是說,不要看顧家裡的人,可以不盡自已為人父母,為人兒女的本份,而是說我們將主放在一切的人和事物以上,為主的緣故可以捨棄任何人,任何物,都不吝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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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天路 發表於 2012-6-14 07:10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14 06:58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 ...

說得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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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2-6-14 09:23 | 只看該作者
零雨其蒙 發表於 2012-6-12 11:03
愚昧的思考。
神有主權,你這被造的豈敢和造物主(神)犟嘴呢?他願意審判誰、赦免誰,不是隨祂自己的意 ...

既然神有權改變自已的看法。那就不是正確的神,他也在糾正錯誤中行。那還怎麼信?。說來說去不就是撒但說對了嗎。吃了不一定死,神有恩典,會賜人不死。神不就是這樣做的嗎?這就是你說的神,神的主權,是撒但的話語。你把神弄成人的玩偶,加上一頂主權的帽子。是騙不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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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2-6-14 20:4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八戒· 於 2012-6-14 20:45 編輯
ruthrose 發表於 2012-6-14 06:58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 ...


讓你們看原文,你們不看,卻拿著中文的「翻譯」來當說法,這更顯出了基督教欲蓋彌彰啦。原文是

φιλῶν πατέρα ἢ μητέρα ὑπὲρ ἐμὲ οὐκ ἔστιν μου ἄξιος, καὶ ὁ φιλῶν υἱὸν ἢ θυγατέρα ὑπὲρ ἐμὲ οὐκ ἔστιν μου ἄξιος·

φιλῶν 的意思是「喜愛, 喜歡, 視為朋友」

而希臘文「愛」則是 ἠγάπησεν ,這個詞聖經里出現過很多,自己去查,這才是人的愛、對人的愛、對神的愛裡面的「愛」!

耶穌準確的用了兩個不同的詞,恰恰和恨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兒女遙相呼應。你還說什麼?中文翻譯故意混淆著兩個詞,路加福音更加把「恨」故意篡改成「愛我勝過愛」,用心之險惡可見一斑!

耶穌反覆的用低等,負面的詞來特別指出自己和這些親人的關係,你們看不見嗎?你們把所有低等、負面的詞給篡改了,把恨「翻譯」成愛,把「喜歡」也「翻譯」成愛,打算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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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2-6-14 20:44 | 只看該作者
·八戒· 發表於 2012-6-14 20:40
讓你們看原文,你們不看,卻拿著中文的「翻譯」來當說法,這更顯出了基督教欲蓋彌彰啦。原文是

Ὁ φι ...

「愛仇敵」的愛是哪個「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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