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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糾錯,不要錯糾——公共場所英語標示糾錯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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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mar 發表於 2012-5-8 11:3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要糾錯,不要錯糾——公共場所英語標示糾錯有感
來源: 中國譯協網

4月11日,在《鳳凰網》上看到《新京報》采寫的報道: 老外指中國駕照英文註釋「雌雄同體」,盼「變回男人」。

原來,共和國的統一駕照本上竟有兩處明顯的低級英語錯, —是把「性別」譯成「男和女」, 二是 把「出生日期」譯為「生日」。筆者先是感到震驚(老實講,說「震驚」也是出於行文修辭所需,其實對此類事件見多了,大家都有些「見怪不怪」、「處驚不驚」了),但隨後也感到振奮,因為「全民學英語,行行考英語」現又修成一正果——「全民糾錯譯」。請看,不僅又一外教戴偉先生加入了糾錯大軍的行列,而且有儒商深圳之窗」總經理兼深大傳播學院特聘教師陸亞明和河北大學公共英語部教師張輝在應和並補充。傳媒界這次真給力,《新京報》一馬當先,記者乘採訪之餘興,索性直接參與查錯,並將結果公之於眾。再看各大網站,新浪、新浪外語、雅虎中國、中國日報點津、鳳凰、聯合早報等多家海內外網站都對此事作了顯著且充分的報道。 鳳凰衛視12日還跟進報道,讓受眾對兩錯的原始糾錯人不僅能「讀其文」,更能「聽其聲」並「見其人」。筆者密切關注並積極投身英語糾錯已數年之久,還是首次見此糾錯的「超豪華陣容」。看來,糾錯這場攻堅戰業已形成「中外合圍」和「南北夾擊」之勢,糾錯形勢大好,而且越來越好!

然而,大好的主流之下也有很是令人堪憂的一面。隨著報道的展開,有些受眾,例如筆者這種人的情緒, 恐怕就先喜后憂,或者說是亦喜亦憂了。當然,震驚還是會貫穿始終的。

本來,在採訪了戴偉並舉報北京和遼寧等地頒發的駕照也有廣州駕照同樣的錯誤之後,記者即功德圓滿、可以全身而退。但可惜,該記者畢竟對英文捏拿不了,還矯枉過正,不僅未加認真審核把關就忠實傳達,因而廣為擴散了兩位大學老師明為補充「糾錯」實則正誤顛倒的明顯錯譯,還在他們的誤導下對其記者證的英譯也產生了懷疑,把根本就不是問題的兩處英文標註作驚呼狀提出,這就亂成了「一鍋粥」!

報道說:兩老師認為,「初次領證日」/「頒證日期」的英譯也有錯,它不應是ISSUE DATE或DATE OF ISSUE,而應是ISSUED DATE或DATE ISSUED。他們還上升到語法的高度,稱ISSUE是頒發,修飾名詞DATE就應該用過去分詞ISSUED。

對此翻譯和英語語法宏論,筆者實在不敢苟同。「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筆者剛好先後在澳大利亞、美國和南非學習、工作過,目前,仍在澳探親小住並志願考察國外英語公共標示。總之,接觸過大量的各類證件,翻譯、認證過我國駕照等證件,也見識過海內外高翻的中國駕照英譯文。所以,才敢負責任地說,兩位老師的補充糾錯實在是錯糾了。為再次夯實「頒證日期」的正確譯文並探究有關規則和用法是否有新發展和變化,筆者這幾天不僅又上網又查書、還專程到墨爾本東區一社區圖書館,在幾位學友中做了簡短研討,大家的一致意見正好與我們這兩位老師的相反。最令我感佩的是,一位新加坡華裔移民的孩子,像個初中生,當時在場旁聽了我的詢查提問后,最先「搶答」。她斬釘截鐵地說,無論在新加坡或是澳洲,「頒證日」最正式的英語用法都是DATE OF ISSUE, 不能用ISSUED DATE!

從語法上理論,「頒證日期」屬中文的「偏正結構」,譯成英文時,按英語語法,當然要用定語作修飾,但關鍵是用什麼樣的定語。此處絕不能按兩老師的說法用過去分詞,因為「偏正結構」非同於「動賓結構」,沒有主動、受動的邏輯關係,怎可用過去分詞?  過去分詞 Issued可以用來修飾執照license,,但絕不能修飾日期date, 因為「頒證機關」(issuing authority, 看,此處也不能用過去分詞作修飾定語)所頒發的不是「日期」,而是「證件」。當然,date前後也不是不可以用過去分詞作修飾定語,如我們可以說 fixed date,  suggested date, date chosen, date accepted等等。總之,用過去分詞作定語,要看語境、看搭配、看原文是否為「動賓結構」了。筆者完全不能理解兩老師為何在同一執照的翻譯中搞「雙重標準」。「出生日期」與「頒證日期」的語法結構完全相同,兩老師既已認可了老外對「出生日期」的正確譯法BIRTH DATE/DATE OF BIRTH,這就是承認名詞BIRTH或者介詞短語OF BIRTH都可以作定語修飾名詞DATE,那為何到了「頒證日期」這裡卻「變臉」,拒不接受用名詞ISSUE或介詞短語OF ISSUE來修飾同一個DATE,而非得用過去分詞issued?若按兩老師說的推理,那譯「出生日期」豈不得來個BORN DATE? 這是否存在邏輯混亂,連最基礎的句型、構詞練習都忘了?筆者倒是有過幾次將他人的「簽字日期」的錯誤英譯文Signed Date更正為Signing Date 或Date of Signing的經歷,可那幾位錯譯者都只是初、中級的培訓生或譯者啊。

兩位老師錯得太「冤」了!其實,不用研究英美語言、語法大家(如伍德等)的原著,只要翻翻張道真、薄冰等老師的語法書,看看《科技英語語法》,或者讀讀介紹英語分詞的小冊子, 就可以避免錯誤。再說,網上詞霸里就有「頒證日」的英譯DATE OF ISSUE。感謝改革開放的好政策,現在我們許多人都有護照本,不少人還見過外國護照本,上面的「頒證日期」/「簽發日」,不都是DATE OF ISSUE嗎? 還有百度、谷歌以及維基百科等,都可用於「偏正結構」、「動賓結構」和「英語定語」以及證件專用辭彙等搜索。這次,中國日報點津網有微博還把幾本外國駕照貼上了,可惜筆者電腦玩不溜,眼睛又有點花,啥都沒看清。無論如何,學者治學講嚴謹,老師授課要備課,連志願者業餘糾錯都要作功課。筆者去年給中譯協網站連投了三篇糾錯有感之後,自己已感覺到相當的虛空,於是今年又利用來澳探親之際,「走讀社會大課堂」,實地考察英語標示,「充電「之後方能投身下一場糾錯戰役。

再從翻譯理論上講,前些年看過幾本《翻譯通訊》和《中國翻譯》,記得有專家介紹基礎翻譯論理時提出原文對譯文是「雙刃劍」,因為它在翻譯中既提供了語言來源和線索提示,也可能形成干擾。筆者在澳進修過一點點語言學,對語言的「模糊性」只有膚淺的理解,但對這東西的厲害也略知一二。竊以為,兩位老師也許是受到原文的「干擾」或者是墮入了語言的「模糊性」的陷阱,一時犯暈,才弄出兩個比「洋涇浜」強不了多少的CHINGLISH來。

或許有人會搬出網際網路上的東西來作反駁。的確,筆者在考證過程中也看到網上,尤其是WordRefence Forums(請注意,這只是個「辭彙參考論壇」,並非「牛津」或「」朗文)上有Date Posted,甚至有個別Date Issued, Date Signed之類,連澳大利亞有些招聘網站、美國有的稅務部門的網站也用DATE POSTED表示表格或申請的「遞交日期」/「發帖日期「(規範譯文是否應date of submission/posting date/the date on which the document is posted?當然when也可替代on which, 但現在是連有些英語國家的上網者也用that 連接狀語重句!),因此筆者就不難「合理猜測」到兩位老師的「論據」何在了。不過,這世間許多道理都像60年代初的高中政治課本教過我們的那樣,「馬列主義的活的靈魂就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判斷語言的對錯哪能離開具體的語域和語境?在任何正式場合,尤其是公文、外交文書上,您若用小寫書國名,不用「上綱」就是「政治錯誤」;即使私人文稿,若讓小寫CHINA中的C,筆者也會斷然拒絕,因為那樣作從技術上講就把我堂堂中華大國等同於「瓷器」了,豈不太對不起「祖國母親」?筆者在糾錯有感之二中曾對上海世博園中國館去年春天有一次在電子顯示屏上用小寫c來標示中國一詞的操作失誤提出過批評;本人在相當長時間內都對《中國日報》的國內花絮欄目用小寫標示「中國」很是不解,直至找到中國日報社,有一青年編輯笑著解釋:這可能是因為報道「八卦」一些的內容要輕鬆活潑點。

可是筆者仍輕鬆活潑不起來。幾天來,一直心潮起伏,坐卧難安,極為憂慮的就包括下述兩項:一是對公共標示語的糾錯。我們一定要幫忙,不能添亂,要糾錯而不應錯糾。如果像這次對老外糾錯事件的報道所反映的這樣,那就會形成「狗熊掰棒子」和「水裡按葫蘆」的亂局,形成糾了一批舊錯又出一批新錯,前面有人糾了舊錯,後面就得有人對糾錯中冒出的新錯再糾的沒玩沒了的惡性循環。我們這些自願糾錯者雖早就做好了「持久戰」的打算,但也應盡量避免曠日持久的無效勞動。吾輩雖學習過「老三篇」,執著地以「愚公移山」的精神激勵自己去糾錯,但愚公移山也是需要一定的條件的,即「山是不會再增高的」,只要我們一鍬一鍬地挖下去,就總有一天能把山搬走。但倘若這山一邊在被挖鑿卻一邊在新生,那愚公及其子子孫孫們難免有厭煩和疲倦的一天。筆者可不想編個什麼「愚公新說」,只求社會對愚公們的勞動積極性加以必要的尊重和保護。公共標示語不是一種簡單的語言現象,而是文化、政治、經濟等諸多方面的一種體現、是宣傳甚至灌輸,是對一個社會的核心價值觀的一種承載,是對法律、規章的一種執行,當然也是我們整個社會的風氣和人們思想、工作作風的反映。好的公共標示語能起到潛移默化的教育作用,是一種「軟實力」,壞的、錯的公共標示語則可產生潛移默化的破壞銷蝕作用,因而對公共標示語的糾錯絕不能馬馬虎虎、粗枝大葉、掉以輕心。有人說「態度決定一切」,前些天筆者在墨爾本的大街上還見到了有的公用事業機構和房地產商懸掛的標示語The Right Attitude, The Best Results。我們在糾錯問題上是否也應「以正確的態度,求最大的成效」呢?

第二大憂慮點是英語教育問題。筆者始終認為,好的英語公共標示語也是學習英語的好教材,但目前國內的英語標示錯誤百出,這對我們官民都傾注了大量精力、物力和財力的英語學習,尤其是對「市民學英語」,都是極大的抵消和浪費。筆者不禁想起了北京麥子店國際社區居民學英語小組的那些老哥老姐們,他們的學習活動地點就在社區的小圖書館,起初的美國外教老杜在北京奧運前就擔任了市政府的學英語兼糾錯顧問,無暇分身再來麥子店。圖書館里就有《新京報》,如學外語小組以那篇報道作參考教材,只學戴偉的正確糾錯當然好,但只怕他們不一定有足夠的分辨能力,要是連兩位老師的錯誤也兼收並蓄,那可就麻煩了。筆者真不敢順著這思緒往下想,真怕全國不知有多少各階層、各年齡段的英語愛好者也可能跟著兩位老師掉進「語言模糊性」的深坑。英語教育同其它教育一樣,師資質量是個關鍵的因素,一個老師出錯比一千、一萬個學生出錯還可怕。我們現在英語公共標示語所出現的某些帶普遍性的錯,如譯「XX簡介」時用錯介詞OF,許多公園遊船的「售票處」標為Office for Buy Ticket等明顯有悖英語句法、詞法的問題,再如眾多人把字母C讀為單詞SAY或SHE的發音等等,未嘗不是某些老師沒教好所造成的惡果。本文不惜篇幅,掰開揉碎地分析兩位老師的錯誤,老實說就是筆者在自告奮勇,想做點善後工作,以消除老師在講授中出現錯誤,尤其是大錯所產生的廣泛的不利影響。

形容筆者此刻的心情和神態,用「五味雜陳」和「扼腕嘆息」都不過分。不是嗎?「性別」和「出生日期」這麼簡單的詞,在我們共和國的正式駕照上卻英譯成了大笑話。老醜聞已經是傳遍海內外了,現又雪上加霜,添個新笑話。連滿世界都通行的Date of issue 和Issue Date等標準、地道英文到了我們這裡竟然成了個別大學老師的批判對象,而明顯是錯誤的date issued 和 issued date反倒被「專家」隆重推出,而且由多家具有重大影響力的媒體,甚至是教育、英語欄目(如新浪外語,截至拙文脫稿時它還掛在網上,只是不在首頁了)傳達擴散。筆者儘管已退休,但作為一個有社會責任感的翻譯工作者、有良知的英語愛好者和教育培訓工作者,怎能不悲嘆和憂傷?!

但是,筆者堅信,堅持真理、修正錯誤也是一劑讓我們擺脫困境、走出陰霾的良方,實事求是者是永遠不會勢單力薄的。以這次媒體報道為例,雖然極為遺憾的是,一向在筆者心目中形象高大的新浪網(尤其是新浪外語)、鳳凰網和早報網不加任何過濾或標註,「純客觀」轉發了《新京報》那篇有對有錯、功過參半的報道,但鳳凰衛視、中國日報點津網和雅虎中國這三家媒體對事件的處理則很值得稱道。鳳凰衛視「不信錯」、「不傳錯」,只報道老外的正確意見,體現了傳媒界應有的水平和素質,可謂中規中矩;點津網雖提到一位大學老師,但只引述其正確的部分,而且用心良苦,在報道文的結尾,以「小編有話說」為小標題簡短評論,儘力對事不對人,點出了「有人」定性為錯譯的issue date 和date of issue實際上是正確的,該網的表現當屬可圈可點;至於中國雅虎,則言簡意賅、抓住要害,他們沒有就是論事,而是直擊深層次的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問題,顯得更高一籌。雅虎在報道此事件時提出要「去掉社會上的浮躁之氣」和「多對日常生活加以反思」這兩點意見和呼籲,很是中肯,既令人共鳴,又發人深思。的確,常反思,去浮躁,勤整治,必見效。此時,筆者又想起那句老生常談的話,還是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我做起」吧!



龔乃緒

2012年4月17日 於墨爾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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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kumar 發表於 2012-5-8 11:36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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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ren 發表於 2012-5-10 05:11 | 只看該作者
有一種感覺:國內現在「造牛角尖學問」的越來越多,應用性、實戰性講得實在太少。只會從理論到理論到進一步「提升」的理論,那些英語及其它文科類博士、碩士、學士的論文,你都不用看文章本身,看到那論文題目就夠你暈乎半天了。
司馬南同志移民。。。美國!? 真的沒去紅太陽照耀下的北朝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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