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們講個真實的故事吧。我有個朋友在溫哥華,從別人手裡收了只貓,但家裡已經有兩隻了,所以想賣掉,和兩個白人談好價錢150刀賣掉,結果當面交易的時候,他們搶過貓開了車就跑,丟給我朋友二十多塊,事後我朋友發信息過去問這是什麼意思,那兩個白人還裝無辜說怎麼了?最後惡狠狠的加了一句:「if you don't like it, just go back to CHINA」 注意,這china是大寫。還有一次,連合同都簽好了,最後他們耍賴,我朋友急了,說i will sue you if you insist,對方無所事事的回了一句:「sue me what? you don't have any affective contract.」都他媽歧視成這樣了,但是我們也無能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