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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事保護案件"井噴" 中國全力編織海外公民"安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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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狗棒 發表於 2012-4-24 12:1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孫顯宇

  「透過近年中國官方的各種嘗試,我們欣喜地看到,中國保護海外公民與海外企業的體系日趨成熟。」日前,中國外交部高級外交官創新實踐委員會孫顯宇參贊在北京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這樣說道。

  領事保護案件「井噴」

  「說到中國保護海外公民與海外企業的體系,就要先說領事保護。」孫顯宇解釋說,「領事工作是外交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公民出國的證件工作、華僑華人工作,都是領事工作的組成部分。」

  具體來說,領事工作和老百姓的生活聯繫非常緊密。只要出國,首先要辦護照;辦護照后,大多數情況下還要辦簽證;辦了簽證走出國門,在國外開展活動無論是留學還是做生意,探親訪友還是定居,等等,都有很多文件需要經過公證和認證;在當地居留、發展的話,拿了當地綠卡就變成了華僑,加入了別國的國籍就變成了華人。圍繞著這些證件、認證等的工作,都屬於領事工作的範疇。

  什麼是中國領事保護工作呢?孫顯宇回答說:「用一句話概括,領事保護是保護在境外的中國公民,包括法人的合法權益。當然,保護是依法的保護,是依據中國的法律與當事國的法律,還有很多我們加入的國際公約、雙邊條約等來保護海外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

  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中國公民和企業「走出去」的越來越多,中國在海外公民和企業碰到的危險和麻煩越來越多元化,領事保護也面臨很大的挑戰。中國外交部提供的數據顯示,2010年,中國出境的人數已達6000萬人次。孫顯宇說,「未來數年中,13億人都可能成為我們領事保護的對象。」

  與此伴隨而來的,是中國領事保護案件的「井噴」。來自外交部的資料顯示,領事保護案件目前已達年均3萬多起,政局動蕩、治安混亂、公共衛生問題、恐怖襲擊、沉船車禍,都是威脅海外中國公民人身安全的主要「殺手」。

  「撤僑」是國家大行動

  「現在,海外安全問題越來越多元,一般分為傳統和非傳統兩種。」孫顯宇說。

  傳統安全,是指一些國家政局動蕩,這些可能導致武裝衝突甚至是戰爭經常發生,對海外公民或者企業發展帶來一些威脅。最近這幾年非傳統安全因素髮展得更加迅猛,海盜、恐怖襲擊越來越多,疾病、地震、海嘯、核輻射爆發,都會影響到中國公民在海外的生存和發展。

  「撤僑」,是領事保護的典型案例。

  2006年,中國僑民在所羅門、東帝汶、黎巴嫩、湯加等國的國內政治騷亂或戰亂中受到威脅,中國政府先後4次從上述國家協助800餘名中國公民安全撤離。

  2011年,是另外一個「撤僑年」。中國先後從埃及、利比亞、日本等國撤離5萬同胞。

  利比亞大撤離堪稱國家行動,幹得漂亮。利比亞的撤僑,共調動了182架次中國民航包機、5艘貨輪,動用了4架軍機,租用20餘艘次外籍郵輪,陸地上的車輛上千班次,所有這一切在十幾天內完成,基本是海陸空聯動。孫顯宇說:「這麼大規模的行動是要花錢的,沒有這個實力根本做不了。改革開放30年的發展給我們奠定了很好的經濟實力。」

  他說:「從中央領導人到老百姓有共同意願,要舉國家之力保護我們在海外的公民。」

  「四位一體」保護海外公民

  孫顯宇說:「事實上,中國政府一直在不遺餘力地保護海外公民安全。」

  針對中國人海外安全隱患增多的現象,中國外交部於2004年7月1日設立涉外安全事務司,協調和處理相關涉外事務。2006年4月,外交部在領事司內設立領事保護處。這是中國首次設立一個部門,專門處理和協調海外中國公民和法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工作。2007年8月,外交部領事保護處正式升格成為領事保護中心,處理海外公民及機構的安全事務。

  目前,中國已形成了中央、地方、駐外使領館和企業「四位一體」的境外安全保護工作聯動機制,為領事保護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在重大災害、政局動蕩乃至軍事衝突發生后,中國政府都會在最短時間內多方聯動、有條不紊地展開救援,盡最大可能為海外公民及機構提供保護,也由此獲得了被救援者及家屬、海外華僑華人以及國內國際輿論的讚揚。

  與此同時,外交部領事司的出國提醒越來越多,內容越來越具體。自2000年至今,中國外交部已多次頒發《領事保護和協助指南》。外交部領事保護中心還以其網站上的《旅行建議》、《出國特別提醒》、《走出國門注意事項》等欄目為載體,發布及時、可信的公民出國安全信息。

  孫顯宇認為,預防性領事保護工作已經取得跨越式發展。外交部領事司去年推出了「九大舉措」,使得地方、企業、駐外使領館、相關的部門,包括學校等,都行動起來,通過預警、宣傳、教育、培訓等手段,做好預防性領事保護工作。「希望通過全民辦領保的努力,把海外的案件減下來,讓老百姓少受損失。」

  但他認為,「最好的領事保護,是減少事情的發生,最好不發生。因為,案件發生后的事後處理,大多是悲劇,損失已經造成了難以挽回,生命損失了就不能再回來了。」(聶傳清)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2012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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