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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問題,不走極端(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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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刺蝟 發表於 2012-4-16 10:5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在上海浦東國際機場11日乘客沖入跑道事件發生僅僅2天後,廣州白雲國際機場昨日也上演類似情景,因不滿航班延誤,數十名乘客提著行李從候機樓走上停機坪。最終,在機場公安的干預下,乘客在半小時內回歸候機樓。(4月14日《羊城晚報》)
事件發生后,眾說紛紜,僅從新聞及其後跟帖,我發現兩種對立的思維在闡釋這一原因:民航部門、航空公司和機場方面有觀點認為,極端行為再次發生,是因為之前對「跑道維權」者的不當賠償,誘發了跟風潮。他們傾向認為,據現在的民航規定,因天氣原因延誤的航班,航空公司免責。即便因其他原因延誤,最高賠付額也就每人500元。上次息事寧人、打破規矩的「1000元賠付」,是引起效仿者的罪魁。 另一方面,從跟帖者反饋來看,網友也對民航、航空公司等的自我推責極為不滿,一些人就會發出「大廳里能妥善解決的誰願意拚命上跑道」等極端論調。
即便是機場服務存在瑕疵,乘客也應該有事說事,有理說理,不該魯莽行事。誰人出行沒個大事小情和著急乾的活,航班延誤確實會給乘客自身利益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然而,任何一種權利的行使都是有邊界的,應該把握好度。公民個人有權處分自己的權利,但決不能剝奪或者妨礙他人的正當權利,權利行使的邊界應該是碰到另一個合法權利時嗄然停止,做到既捍衛自己,又保護他人。個別乘客為了個人私利或一時難抑的情緒,而採取偏激行為,不僅會帶來自身安全的風險,而且還會破壞正常航空保障秩序,危害其他乘客的人身安全,造成不可預料的損失和危害,涉嫌違法。

到底,是因為「破格」賠償,縱容了大鬧維權的思維,還是面目模糊的航班延誤,長期侵噬旅客權益?這些都是需要直面的問題,各自站在兩個極端,互相指責,無益於問題的解決。反而更加激化了矛盾,加深了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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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雲野鶴一忽悠 發表於 2012-4-16 10:56 | 只看該作者
寫得不錯。衝突與妥協的尺度不是一成不變的,兩害相權取其輕,不可以走極端。
寵辱不驚  閑書亭前花開花落 ;  去留隨意  靜展天邊雲捲雲舒 ;
風做雨搖籃       云為鶴故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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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也跳牆 發表於 2012-4-16 15:00 | 只看該作者
這往機場跑道上跑,就是典型的危害公共安全~!!!!這玩意逮住就該狠罰!!!!要不以後一有事情就上跑道,這誰還敢坐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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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ang 發表於 2012-4-16 23:39 | 只看該作者
機場工作人員的惡劣態度,是導致這些極端行為的根本原因。那些機場的需要很好的教育和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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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 發表於 2012-4-17 00:14 | 只看該作者
longang 發表於 2012-4-16 23:39
機場工作人員的惡劣態度,是導致這些極端行為的根本原因。那些機場的需要很好的教育和職業道德 ...

無論機場工作人員的態度多麼惡劣, 都不是跑上跑道的理由,因為這直接威脅著其他旅客的安全。理應處罰。這在任何國家都是決不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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