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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強死前說過的十一句話聽后令人極度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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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hua99 發表於 2012-4-14 00:2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2012-04-13 03:32:15   來源  CHN強國論壇

作者: 不敢大聲說



    文強死前說過的十一句話聽后令人極度震驚!

    1.「我已經想清楚了,我參與過和知道的事情太多,我要是不死很多人就永遠睡不著覺。不殺我後患無窮。我死對他們更有利。我是可以把他們拉下水陪我一起去 死的。但那就要把我老婆孩子一起賠上。都說我是個惡魔,但我為人父,為人夫,還不至於對自己的家眷那麼狠毒。很多人巴不得我文強馬上去死。我會的,但有幾 句話在我走前要講清楚。 」

    2.「都說我貪污那麼多的錢,玩了那麼多的女人。我不否認這些。我想說的是,這怪我也不怪我,當然我的責任更大。不管誰放在我那個位置上都會貪污那麼多的 錢,玩那麼多的女人,甚至更多。那些女學生我不去玩也是別人去玩。說我文強強姦,我那算強姦嗎?我有把人家奶頭給咬掉嗎?我有把人家扔到樓下去嗎?我不過 是按照遊戲規則做了點圈內人人都做的那些事情。」

    3.「誰不明白,如今一個幹部要是不貪,不色,誰敢相信你,重用你?你工作乾的再好也沒有用。全國像我這樣的幹部不說有幾百萬至少也有幾十萬吧。單單把我一個文強搞臭、殺掉,又解決什麼問題?」

    4.「我還要說的是,老子從巴縣的一名小片警做到直轄市的公安局副局長,不是靠貪污一路走過來的。老實說我文強比那些整天拿錢不做事的幹警要強一萬倍。我是工作在前,貪污在後。」????

    5.「我文強充其量只是個公安局副局長,卻能在重慶為所欲為,是誰給我為所欲為的權利呢?我的上級都幹什麼去了?又是誰明明知道我做的那些事卻假裝不知道?」

    6.「既然不讓我活下去,我就豁出去把一切都說白了:我貪的遠不止那些錢。其餘的都到哪裡去了?我是拿過人家的好處費,但我替那些人辦的事情有些是我自己 辦的,有些還要托別人辦。托別人辦事情沒有錢行嗎?那些拿過我的錢的人和送過錢給我的人如今都在帶領老百姓參觀我貪污的那些證據。我不否認那些證據的真實 性,但你們要是也去那些人家裡搜搜,就會覺得我那點兒贓款、字畫拿到他們家裡恐怕人家會嫌寒酸的。」

    7.「我文強也是讀書識字的。以前北京菜市口砍頭也有很多的民眾拍手稱快。可這拍手稱快后還不是一切照舊?中國人幾百年變了嗎?我看什麼也沒 變。殺了我不過封了我的口,這能封住貪污腐敗的源頭嗎?昨天重慶大街上有很多人放鞭炮。當年我辦了張君案后重慶不也是大街小巷放鞭炮嗎?我看三年後他們還 要不要放鞭炮。到那個時候那些出賣過我的人恐怕會念叨我的好處了。到那個時候那些不明真相的老百姓就會覺得還是我文強好一點。」

    8.「有些老百姓恨我沒有替他們懲治罪犯,沉冤昭雪。也許我走前該給他們道個歉。有些案子我要是不去收那些人的錢替他們擺平,那些人就要把錢送到我的上司 那裡,最後要把我擺平。這都能怪我嗎?我跟那些百姓有什麼仇?我會無緣無故地加害他們嗎?他們是受害者,難道我文強就不是受害者嗎?」

    9.「我文強30年前有沒有拿過一分錢的賄賂?當年他們說我是英雄,我其實只是在賣力地工作而已,但他們叫我當英雄我就不能不當。現在他們又說我是罪犯,我敢不去當這個罪犯嗎? 」

    10.「現在的官員比國民黨還壞,我不過是其中一員罷了。把我變成這個樣子的是這個社會,這個制度。我說這麼多並不是要把所有責任都推給別人。我還是負主要責任的。 」

    11.「要是當年我不從巴縣調出來,留在那裡安心當一個小片警,我的今天就不會是這樣。貪圖功名利祿是我這一生最大的錯誤。我死後我的孩子就不要再姓文了,改姓別的,子子孫孫以後再也不要從政,不要當官,遠離功名利祿。平淡、平安才是福。」

    文強迫使女明星上床的驚人手段

    但凡有女明星、女歌星到重慶走穴演出,不管名氣多麼大,文強都要想辦法搞到床上去

    扒下文強的警服,你會發現,其實他就是一個人面獸心,寡廉鮮恥的「五毒局長」,貪、黃、賭、毒樣樣精通,非但如此,他還熱衷於包養情婦、姦淫幼女。

    被「雙規」后,文強知道自己不招供一些違法事實難以過關,最初裝出很坦白的樣子,主動講述一些強姦少女、玩弄女明星的過程。

    與全國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黃松有一樣,文強也非常熱衷於姦淫幼女,「對14歲及14歲以下的未成年少女很感興趣」。重慶坊間一些人戲稱文強為「大無畏的『洛麗塔』實踐者」。

    知道了文強好「幼齒」(年齡不滿14歲的小女孩),黑社會兄弟們開始積極為「文二哥」尋找合適的目標,他們將魔爪伸向了重慶的中學,而且還搞所謂的選美活動。重慶警方掌握的證據表明,文強最少強姦了4名中學女生。

    他還熱衷於花錢買處女,在黑社會兄弟的活動下,總是有小女孩被送到文強在賓館所開房間的床上。不過,文強並不白嫖這些小女孩,經常一出手就給這些小女孩10萬元的嫖資。

    文大哥「豪氣雲天」,連嫖娼都這麼大方!這些小女孩要麼迫於他和黑社會的淫威不敢聲張,要麼就是看在金錢的分上,忍氣吞聲。

    文強很善於琢磨如何玩女人。除了玩不滿14歲的小女孩,女大學生和女明星也是他的魔爪經常觸及的對象。在一些敗類警察的助陣下,文強曾經在酒店多次強姦了被他的下屬灌醉的女大學生。「這屬於強姦罪的範疇。」重慶警方內部探員對文強的行為非常反感。

    而女明星們不管名氣多麼大,文強都要想辦法搞到床上去。但凡有女明星、女歌星到重慶走穴演出,只要能想到辦法搞定她們,包括用錢買、利用女星的隱私恐嚇她們等,他都要和這些明星睡一覺。警方內部探員掌握了大量文強與女明星們發生性關係的材料。

    但凡是弄到女人的方式,文強都要嘗試下。他經常出入重慶各種高檔的會所,由別人付嫖資供他買淫。文強偶爾也會自己付錢嫖娼,而且還非常的大方,讓「小姐」 非常滿意,與其他嫖客不同的是,文強不但與「小姐」發生性關係,還喜歡與各個夜總會的「媽咪」(老鴇)發生關係。一般夜總會媽咪是不賣身的,她們都是「上 了岸」的人,文強在嫖娼上的嗜好,反映了他內心的霸氣,越是強迫別人干不願意的事,越是能表現自己的權力和尊嚴,他對此有近乎瘋狂的偏執。除了買淫,文強 還有固定的情婦,包括重慶經偵大隊總隊長陳光明等人。

    除了以上各種方式之外,文強還參股了一家高檔會所,重慶亮點商務會所,這家會所以賣淫為主業,同時賣一些酒水、毒品附帶產品。在文強和他的黑勢力被打掉之後,有「亮點」裡面的「小姐」發文揭批亮點商務會所的黑暗面和文強的兇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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