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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談因信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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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2-3-31 01:3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12-3-30 12:40 編輯

又談因信稱義

其實,因信稱義這個教義每個字都不簡單,都需要對相關的聖經教導有全面的透徹的了
解,才能準確地理解和遵行這個教義。含混膚淺的理解,是誤解的根源,不管是支持還
是反對這個教義的陷入這種誤解的都不乏其人。

因,不是原因,而是藉著,通過的意義。

信,是信入耶穌,通過相信依靠耶穌,進入耶穌裡面,與神同在。

稱,是宣稱,就是被法官認定以後當庭宣布這個法律決定,這個涉及神的最後審判。

義,義人,就是符合神的要求的人,可以與神同在,得到神的永生祝福的人。

這個教義說明我們得救的原因,是神的恩典,是我們的救主耶穌把他的義歸算給我們,
而不是我們靠自己的好行為贏得得救。

因此這是一個認識神的恩典和救恩來源的教義。不是可以給自己的犯罪甚至懶惰找借口
的教義。如果以因信稱義作為自己犯罪的借口,懶惰的理由,依我看,他不僅不懂這個
教義的真髓,甚至和神的救贖都還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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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2-3-31 12:01 | 只看該作者
這個教義說明我們得救的原因,是神的恩典,是我們的救主耶穌把他的義歸算給我們,
而不是我們靠自己的好行為贏得得救。

如果以因信稱義作為自己犯罪的借口,懶惰的理由,依我看,他不僅不懂這個
教義的真髓,甚至和神的救贖都還沒有關係。


如果得救是神的恩典的話,那就如牧師們所說的那樣,就是白白得來的。那我就不明白了,假如將這白白得來的救恩作為自己犯罪的借口,怎麼會和神的救贖都還沒有關係了呢?又被拿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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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2-4-1 03:34 | 只看該作者
青貝殼 發表於 2012-3-30 23:01
這個教義說明我們得救的原因,是神的恩典,是我們的救主耶穌把他的義歸算給我們,
而不是我們靠自己的好行 ...

因為他不理解神和神的救贖目的。這樣的人說是神所救贖的,我認為很難令人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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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2-4-1 09:40 | 只看該作者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2-4-1 03:34
因為他不理解神和神的救贖目的。這樣的人說是神所救贖的,我認為很難令人相信。

這種基督徒還少嗎?假如這樣的人說神知道他的內心,不用你相信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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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2-4-1 09:4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拎不清 於 2012-4-1 09:48 編輯

回復 追求永生 1樓 的帖子

你這一解釋沒有一個基督徒得就。有誰敢說:「我已和神同行了」。那就是還沒有信。說人家遵守律法是自誇。你說你和神同行·了那就是自吹。比自誇還要差。這個解釋通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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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2-4-1 10:25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12-3-31 21:26 編輯
青貝殼 發表於 2012-3-31 20:40
這種基督徒還少嗎?假如這樣的人說神知道他的內心,不用你相信不相信。


兄弟這裡討論的範圍似乎都是在人怎麼看的層面,不是神怎樣決定上面。後者我們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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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2-4-1 10:35 | 只看該作者
拎不清 發表於 2012-3-31 20:48
回復 追求永生 1樓 的帖子

你這一解釋沒有一個基督徒得就。有誰敢說:「我已和神同行了」。那就是還沒有 ...

基督徒的基本生活就是每天與神同行走天路。否則,弟兄怎樣理解在靈里和在基督里呀?如果都不在,當然不是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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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2-4-1 12:44 | 只看該作者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2-4-1 10:25
兄弟這裡討論的範圍似乎都是在人怎麼看的層面,不是神怎樣決定上面。後者我們都不知道。

如果以因信稱義作為自己犯罪的借口,懶惰的理由,依我看,他不僅不懂這個教義的真髓,甚至和神的救贖都還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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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2-4-1 21:37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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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基本生活就是每天與神同行走天路
那就是基督徒每天都不犯罪。你做到了?只怕你自已也不相信。我可以斷定你每天,有時是在基督里,有時是在撒但里,至於多長多短你自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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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2-4-2 13:12 | 只看該作者
拎不清 發表於 2012-4-1 21:37
回復 追求永生 7樓 的帖子

基督徒的基本生活就是每天與神同行走天路

有時是在撒但里,至於多長多短你自已清楚。

這就需要一個很長、很長的漸變過程,每天在撒旦里的時間減少一秒......總是向著好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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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2-4-2 14:38 | 只看該作者
耶穌強調要結出果子,不結果子的就砍下來丟入火裡燒了。這個教訓和因信稱義是相反的,但基督徒捨耶穌而就保羅。
清涼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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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2-4-2 15:22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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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是信入耶穌,通過相信依靠耶穌,進入耶穌裡面,與神同在。

這有些呼口號的味道,尤其「信耶穌」不太像是正常的中文,我猜是 從believe in Jesus 直接譯成中文的吧?保證得永生的方法,耶穌已經告訴你了。剩下的只是你能否實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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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2-4-2 19:37 | 只看該作者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2-4-2 14:38
耶穌強調要結出果子,不結果子的就砍下來丟入火裡燒了。這個教訓和因信稱義是相反的,但基督徒捨耶穌而就保 ...

基督徒捨耶穌而就保羅,那是因為現實殘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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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2-4-2 19:39 | 只看該作者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2-4-2 15:22
回復 追求永生 1樓 的帖子

信,是信入耶穌,通過相信依靠耶穌,進入耶穌裡面,與神同在。

保證得永生的方法,耶穌已經告訴你了。剩下的只是你能否實踐了。

經過慎重考慮,決定靈活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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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2-4-2 21:4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Dhammapala 11樓 的帖子

保羅說外幫人表現不好,那被砍下的枝子可以再接會去。他不知道是燒掉了。他是自已的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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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2-4-2 22:3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追求永生 3樓 的帖子

神看人的行為,他不聽人如何說。人對人的評價也都是以行為為準,何況神。保羅是反對人有好行為的,他說好行為就會自誇,這是他加給人的莫須有的罪名。是那些不想行好行為的人的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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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智老和尚 發表於 2012-4-3 00:45 | 只看該作者
保羅是想坑害外幫人, 這樣天堂就不會有外幫人了, 只有那14400 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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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12-4-3 02:0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睿智老和尚 17樓 的帖子

這話是自己說著玩的吧。

床前明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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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2-4-3 08:06 | 只看該作者
青貝殼 發表於 2012-3-31 23:44
如果以因信稱義作為自己犯罪的借口,懶惰的理由,依我看,他不僅不懂這個教義的真髓,甚至和神的救贖都還 ...

這裡涉及的似乎不但不是神的決定,而且連人的正確認識都算不上吧,不是正如我前面所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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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2-4-3 08:2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12-4-2 19:30 編輯
拎不清 發表於 2012-4-1 08:37
回復 追求永生 7樓 的帖子

基督徒的基本生活就是每天與神同行走天路


那是兩碼事。一個是標準,這個我們必須清楚,一個是我們的實際。實際只有對照標準才能找出差距,就像你判數學卷一樣,沒有標準答案你怎麼判?

至於我自己如何,我自己會向神交賬,就和你也需要向神交賬一樣。但是這個不是這裡討論的範圍,因為即使你整天在我旁邊,你也做不了你前面所作的判斷,何況萬里相隔呢。

你要是喜歡做判斷,可以做你自己的,也許還靠譜點,起碼比知道別人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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