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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評:「市長道歉」能否終結「暴力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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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海暖流 發表於 2012-4-9 17:1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雲海暖流 於 2012-4-9 17:24 編輯

人民網評:「市長道歉」能否終結「暴力拆遷」?  
2011年09月28日 06:49:55 來源: 人民網


  監察部等四部門對今年上半年發生的11起強制拆遷致人傷亡案件進行了調查處理。其中,3月26日,長春市一家企業組織暴力強拆,致使未及時撤離的被拆遷人劉淑香(女,48歲)被埋窒息死亡。監察部責令長春市政府向吉林省政府並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責令長春市市長向全市人民公開道歉。

  責令市長「向全市人民公開道歉」,此消息一出便成了輿論關注的焦點:市長道歉,能否彌合群眾心中的陰影,增強民眾的安全感?市長道歉,能否終結暴力拆遷,讓城市建設遠離「血染的風采」?

  近年來,長春市把棚戶區改造工程作為城市建設工作的重中之重,作為政府的民心工程,決心以「前所未有的魄力」,以謀則必優、干則必成的決心,上下齊動,打響城市建設史上的一場「硬仗」。

  應該說,建設城市、改善民生的出發點是值得肯定的。可是,為老百姓辦好事,更應該講究方式方法,不能因為想辦好事,就不尊重群眾的財產權、生命權;不能因為想辦好事,就可以採取「強制」、「暴力」等非法手段;不能因為想辦好事,就隨意挑戰道德和法律的底線。

  作為一項民生工程,棚戶區改造本應成為群眾滿意、上層滿意的「雙滿意工程」。可是,劉淑香事件卻成為「鬧出人命」、「上層震怒」的反面典型。慘痛的教訓,不僅值得長春市深刻反思,更應該成為各級政府部門的鏡鑒。

  作為城市建設和發展的「主要責任人」,市長不僅要有「前所未有的魄力」,更要有法治和人權觀念,不能把權力凌駕於法律之上,不能踐踏公民的權利和尊嚴。作為政府部門的「掌門人」,市長不僅要有「謀則必優、干則必成」的決心,更要堅持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不能為了政績,強迫別人「發展」;不能為了政績,把人民內部矛盾激化為「對立的矛盾」;不能讓政績工程民生工程,異化為影響發展穩定的「火藥筒」。

  我們期待著「市長道歉」是一個好的開端:從嚴厲的問責中,讓人們看到中央堅決制止違法征地強拆、維護群眾利益的決心,讓政府部門感到違法違規強制拆遷是「一條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觸碰的紅線」;通過嚴厲的問責,遏止一些地方無視法律尊嚴「頂風作案」的歪風,糾正一些地方「跑偏」的政績觀。

  遏止暴力拆遷,讓問責的風暴來得更猛烈些!

【按:「被拆遷人劉淑香(女,48歲)被埋窒息死亡。」 老百姓為什麼呼喚文革?這裡也可看出一二. 右右們一天到晚的對文革說三道四的,看現在對人民生命的蔑視更是令人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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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hua99 發表於 2012-4-9 19:40 | 只看該作者
誰還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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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2-4-10 02:23 | 只看該作者
原來是不讓拆棚戶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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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雲野鶴一忽悠 發表於 2012-4-10 03:28 | 只看該作者
一天到晚,左呀,右呀,左左啊,右右啊,脖子帶著腦袋轉,快抽筋兒了!真TND累。想幹啥就明說,別左右亂轉滴給自己扣帽子
寵辱不驚  閑書亭前花開花落 ;  去留隨意  靜展天邊雲捲雲舒 ;
風做雨搖籃       云為鶴故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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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元首 發表於 2012-4-10 04:15 | 只看該作者
道歉就能夠抵命!!

明天大家都去長春給那市長道歉)—— 然後嘛—— 就快意恩仇吧!!
在峰迴路轉的地方,尋找桃花盛開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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