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在美中國留學生綁架富二代,囚一年遣返中國。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本帖最後由 彩貝一一 於 2012-4-1 13:58 編輯


羅德島州去年4月2日發生的中國富二代遭綁架、劫車案,30日宣判。嫌犯之一設籍麻州馬登市的25歲中國公民胡振鵬(Zhenpeng "Todd" Hu,人名均音譯)因深有悔意、協助當局調查罪行,獲聯邦地區首席法官瑪莉‧李希(Mary M. Lisi)從寬發落,判處一年徒刑,遣返中國。

另一嫌犯崔勝豐(Shengfeng "Alex" Cui)案發後逃往中國,當局正搜捕中。

本案發生於2011年4月2日凌晨,同在羅德島州就讀大學的胡振鵬、崔勝豐,前往同學吳祥隆(Xianglong "Alson" Wu)的普洛維頓斯市豪華公寓,用刀脅迫及毆打,把他塞在袋中予以綁架,並開走吳的價值8萬元的保時捷豪華多功能車(Porsche Cayenne sport utility vehicle),做案目的是為了償還崔向中國黑幫欠下的賭債。

嫌犯然後開一輛寶馬(BMW)轎車把吳載到麻州馬登市。做案時,嫌犯還把吳的女性室友一併綑綁,留在公寓中。吳與這名室友趁嫌犯外出時掙脫,向公寓經理求救。

李希法官表示,此一罪行固然可憎,但聯邦檢察官求刑九年雖對大多數罪案十分恰當,但不適合胡嫌,把他遣返中國更合適。她說,胡嫌深有悔意,協助當局調查,因此判處一年徒刑,已經服滿的刑期可折算相抵,但他仍須在獄中等候遣返程序。

胡振鵬表示,他的罪行使自己蒙羞,背棄了父母教誨他的原則。他由衷向受害人的家人道歉。辯護律師曼恩(Robert B. Mann)也為胡求情,表示他在中國的年邁父親罹患攝護腺癌,母親患高血壓。曼恩還表示,胡振鵬受到誤導,「死心塌地效忠」崔嫌。

PS:無論身在何方,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都要對自己的家人負責!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7 14:51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