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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規土局原副局長胡俊被「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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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人家 發表於 2012-3-29 20:5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2年03月28日 13:38   鳳凰衛視

  27日,流傳一個多月關於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原副局長胡俊「落馬」的消息終獲證實。上海紀檢監察網消息稱,胡俊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利,收受賄賂,嚴重違紀涉嫌犯罪。經批准,日前被開除黨籍和行政開除並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上海紀檢監察網是中共上海市紀委主辦的網站。

  2月中旬,外界就有對於胡俊被調查的消息,而在該局的網站上,領導欄裡已經沒有他的介紹。當時,知情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其確實正在被調查,從2月上旬開始,就已經不在單位上班了。

  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網站上還能查到,胡俊在今年1月17日上海市規劃院召開的「2012年工作務虛會議」上對加強主體規劃領域、單位制度設計、人才培養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而2月6日,網站上以「市規劃院召開2012年工作務虛會議」為題發布了這則信息。

  「我們知道他確實是被調查了,但到底是什麼性質的問題、在什麼時期出的問題,還沒有通報過,尚不清楚。」上述知情人士曾對記者表示。如今,答案就是涉嫌受賄,這也是五年來該領域第三名因涉嫌貪腐落馬的副局級官員。

  資料顯示,胡俊1966年5月出生,江蘇南京市人,博士研究生學歷。1993年進入同濟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成為我國第一批城市規劃學科博士後。1995年博士後出站後任同濟大學建築城市規劃學院副教授、研究生導師,擔任中國規劃學會城市經濟學術委員會理事。

  1997年起,胡俊歷任上海市靜安區城市規劃管理局副局長、常務副局長、黨組書記、局長。

  2003年胡俊調任上海市崇明縣人民政府副縣長,2006年12月起,任中共崇明縣委常委、崇明縣副縣長,分管規劃、城市建設和管理、環境保護、房地等。

  2008年擔任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副局長,分管總體規劃編製管理、土地利用管理、土地市場監管和執法監察工作,以及信訪、信息公開工作。

  查詢可以發現,胡俊在上海市靜安區城市規劃管理局及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擔任局領導期間,發表過多篇關於城市規劃的文章,引用率也不小。

  有媒體報道引用知情人士說法稱,胡俊的違規問題並非出現在其擔任上海規土局副局長期間,而有可能是在其擔任靜安區規劃局局長時。

  近5年來,上海在土地、城建領域曾有多名官員落馬,上海規土和房管等部門在5年來已經有2名副局長落馬。

  2011年6月,原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長陶校興因受賄1045萬餘元財物,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産,違法所得全部追繳。

  2008年8月,原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長、上海市土地學會會長殷國元因受賄罪、巨額財産來源不明罪、濫用職權罪及私藏彈藥罪被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中紀委駐部紀檢組組長王壽祥此前就表示,當前國土資源系統反腐倡廉建設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環節,突出表現在有的領導幹部對當前的嚴峻形勢認識不足、對一些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權力運行的監督還不到位、制度執行力不夠、極個別地方和單位違法違紀案件易發高發以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等方面。

  不僅在國土規劃系統內易發高發違法違紀案件,其他部門涉及土地、規劃的崗位近年也屢見落馬官員。就在昨天,上海一中院一審判處上海市梅隴鎮原黨委副書記吳順弟無期徒刑,他被控利用職務的便利,與他人共同出資成立房産公司,開發梅隴酒家地塊。侵吞公共財産308萬餘元,共收受他人財物1836萬多元,挪用公款697萬多元,涉案總金額2800多萬元。

  而2月8日,上海二中院也開審上海普陀區原副區長陳猛受賄案,他也被控在擔任松江區副區長期間,利用分管城建工作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1547.9萬餘元。陳猛當庭承認公訴機關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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