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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歲老人96小時內被注射35支抗生素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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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客1 發表於 2012-3-9 10:2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昨天,泰州市民韓鑫向快報記者反映,因為遭受風寒,1月17日,92歲的老母親朱鳳文被送往泰州市中醫院進行治療。可讓人沒想到的是,5天後,老人在醫院撒手人寰。原本韓鑫認為母親的去世是因為年事已高,可在辦理離院手續時,韓鑫的女兒卻從外婆住院的費用清單上看出一點不對勁:在老人住院用藥的96個小時內,醫院一共給老人注射了35支抗生素。

  韓鑫懷疑,醫院濫用抗生素,很可能是導致母親死亡的直接原因。

  □快報記者 周青 吳文鋒

  家屬質疑

  用這麼多抗生素,老人吃得消嗎

  昨天下午,韓鑫女士告訴記者,老母親雖然已經92歲高齡,除了體重一直偏輕,只有58斤,身體上並沒有多大毛病。韓鑫說,2012年1月17日這天,因為幾天前受了風寒,母親開始有點吃不下飯。社區醫生檢查后,建議把老人家送到泰州市中醫院治療。

  96小時用了35支抗生素

  1月17日下午4點多,韓鑫把老母親送到泰州市中醫院,也就是從這時開始,醫院為老人掛水,一直到1月18日下午4點多。韓鑫後來得知,在24個小時內,醫院給老人注射了12支氨曲南和2瓶鹽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鈉注射液(均為抗生素)。

  韓鑫告訴記者,母親是1月22日過世的,但在21日下午4點左右發現老人不行,就停止了用藥和治療。也就是說,老人在醫院的實際治療時間為96個小時。本來老人過世,韓鑫也沒什麼其他想法。可就在她拿到醫院的費用明細清單時,讀醫學碩士的女兒梅芳(化名)發現了不對勁:在清單里,一種名為氨曲南(0.5g/支)的抗生素用了30支,而另一種抗生素鹽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鈉注射液也用了5瓶。梅芳認為,對於一個只有58斤的老人來說,96個小時用35支抗生素,顯然身體難以承受。而且她在得知外婆在醫院兩天半都沒有小便時,告訴母親,外婆腎功能有損傷,這時候醫院沒有採取救治措施,還是繼續注射抗生素,顯然是不合適的。

  「20日打的一針高效利尿葯呋寨米加快了外婆的死亡速度。」梅芳特地回去翻了書,在東南大學出版社出版的一本名為《急性中毒診療規範》里,特地指明:呋寨米和氨曲南抗生素合用,會產生毒性形成腎衰竭。

  「老人身體能跟小孩比嗎」

  韓鑫說,女兒梅芳還發現,中醫院使用的氨曲南(山西仟源,0.5g/支)實際價格才18元左右,而在中醫院要賣到37.3元。

  聽了女兒的分析,韓鑫認為醫生給母親開了這麼多抗生素,就是為了推銷藥物賺錢,最終造成老人腎衰竭,導致死亡。

  韓鑫說,她找到泰州市中醫院,可負責給母親治病的消化科蔣醫生態度很激動,雙方不歡而散。之後,雙方又到泰州市海陵區醫患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也沒能達成一致意見。

  韓鑫說,當時醫院提供的無過錯證據是一份兒科手冊的複印件:體重30公斤可每天注射3克至4.5克氨曲南,沒有超標準。可韓鑫想不通,1月17日下午4點多到18日下午4點多的24個小時內,注射了12支氨曲南(共6克)和兩瓶鹽酸左氧氟沙星,即使按照醫院說法,也超標了,「再說,92歲的老人身體能和小孩比嗎?」韓鑫說。

  韓鑫說,醫院清單上還有很多「莫須有」的費用,比如大換藥、中藥塗擦等項目,「老人身體都沒創傷,怎麼還要換藥呢?」韓鑫說,自己的要求也不高,就是希望泰州市中醫院退回多收的費用,對醫療過錯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醫生回應

  沒有濫開藥,對得起自己良心

  昨天,記者在泰州市中醫院見到了消化科主任蔣雲峰,他是韓鑫母親的主治醫生。

  「我真的很心寒」

  「我真的很心寒。」據蔣雲峰介紹,韓鑫的母親被送過來的時候情況很糟糕:四五天不吃飯,感染性休克,還大小便失禁,後來送到重症監護室才搶救過來。因為考慮老人年齡過大,家人表示不要治療,只要維持生命即可,後來被轉入普通病房。

  提到是否存在濫用抗生素的問題,蔣雲峰告訴記者,自己絕對沒有濫用,完全按照臨床標準來的。蔣雲峰說,氨曲南對於成人患者,每日最大劑量為8g。而對於韓鑫的母親,4天30支(0.5g/支),平均每天才3.75g,連最大劑量的一半都不到,「這就是考慮她母親年紀大、體重輕的緣故,減了劑量。」蔣雲峰說。

  可是1月17日至18日曾經連續24小時注射了12支氨曲南(共6g),還有兩瓶鹽酸左氧氟沙星,這該怎麼解釋?蔣雲峰說,老人是1月17日下午送進醫院的,在臨床上就是一天,開的就是一天的劑量,因為老人病情嚴重,掛水掛到第二天。而到了第二天,又是第二天的用藥,只不過兩天掛水間隔時間比較短,但不能用24小時來算,應該算兩天,不算超標。

  蔣雲峰對於韓鑫的做法表示不解,因為老人是自費,在用藥方面已經很節省了。「他們在醫院住了5天,才花了5578元。」蔣雲峰說,在醫院的花費每筆都是有章可循的,韓鑫沒看到,不代表醫院沒做,「比如說中藥塗擦,老人大小便失禁躺在那兒,防止生瘡,護士就給她擦拭消毒。」

  「包括使用氨曲南,我真是對得起我的良心。」蔣雲峰表示,「你可以去打聽一下,感染性休克都用的什麼抗生素?」蔣雲峰說,氨曲南是最普通的抗生素,毒副作用小,而且便宜,30支才1000元多一點,「你要是用頭孢類的葯,一天就要五六千元。」

  建議進行司法鑒定

  3月7日,泰州市中醫院以書面形式向泰州市衛生局彙報情況,稱整個治療過程中並無原則性、重大過錯,認為病人死亡原因是年老體虛、肺部感染嚴重、心功能不全以及全身多臟器衰竭,由於患者家屬不懂醫學常識提出過高要求導致協調解決失敗,建議家屬進行司法鑒定或民事訴訟。

  昨天,泰州中醫院醫務處處長潘先生再次向記者表達了同樣的意見:「患者家屬索要一萬元的賠償,這個價格太高了。」他表示,雖然院方認為在這件事上並無過錯,但從化解矛盾的角度出發,願意減免患者1000~2000元的治療費用。他明確表示,患者死亡就是年齡、感染和病理的原因,跟抗生素使用沒有多大的關係。

  專家說法

  氨曲南一天最多用8克

  主要用於極危重病人

  南京一位臨床專家聽到記者的轉述后認為:首先,氨曲南這種葯在臨床上使用時,對老人尤其需要謹慎,把握好量,輸液的時候滴速要慢,否則老人心臟吃不消;其次,氨曲南在臨床上一天最大劑量是8克,也就是16支,但這樣的情況比較少,用於極危重病人,一般病人一天2克,也就是4支左右;第三,將兩種抗生素一起用,一般是病情較為緊急及病情較重的時候才會這樣。由於不清楚老人當時的狀況,所以不太好判斷第一天的聯合用藥是否就是濫用藥。

  南京一家三級甲等醫院的藥劑專家說,第一,對於家屬所說的呋寨米和氨曲南抗生素不能合用的說法,有一個簡單的方法判斷,就是查一下藥品說明書,如果藥品說明書上有禁忌,那是絕對不能用的;第二,氨曲南不是一線藥物,就好比打仗,一線藥物都是頭孢等藥物,氨曲南是最後的絕招,在其他抗生素都醫治無效的情況下才會使用這個藥物;第三,由於這個藥品不是一線葯,如果時間允許,是一定要做細菌培養的,這樣才能有針對性使用。如果病人病情不重,且時間來得及,但醫院不做細菌培養直接用,那就有濫用藥物的嫌疑;第四,老人的腎功能只有年輕人的一半左右,即使正常使用藥物,也有可能發生腎衰竭。

  這起糾紛不管誰對誰錯,合理使用抗生素始終是一個普遍關注的問題

  「史上最嚴格」規定

  能否管住抗生素濫用?

  早在去年,江蘇省衛生廳就發布了號稱「史上最嚴格」的抗生素管理規範,要求三級醫院抗生素使用不得超過50種,對於存在抗菌藥物臨床不合理應用問題的醫師,將給予嚴懲。經過近半年的整治,南京一些三級醫院抗生素使用率最高下降了50%。但是,完全杜絕抗生素濫用尚需時日。

  規定很嚴格

  濫用抗生素的醫生將被嚴懲

  近日,衛生部決定2012年繼續深入開展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衛生部制訂的活動方案顯示,三級綜合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50種。同一通用名稱注射劑型和口服劑型各不超過2種,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藥理學特徵的抗菌藥物不得重複採購等。

  據介紹,在專項整治活動中進一步明確,對於存在抗菌藥物臨床不合理應用問題的醫師,衛生行政部門或醫療機構應當視情形依法依規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暫停處方權、取消處方權、降級使用、暫停執業、吊銷《醫師執業證書》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於存在抗菌藥物臨床不合理應用問題的科室,醫療機構應當視情形給予警告、限期整改;問題嚴重的,撤銷科室主任行政職務。對於存在抗菌藥物臨床不合理應用問題的醫療機構,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視情形給予警告、限期整改、通報批評處理;問題嚴重的,追究醫療機構負責人責任。

  其實,早在去年上半年,江蘇就開展了抗生素使用專項整治行動,三級醫院、二級醫院抗菌藥物品種一般分別控制在50種、35種以內;二三級醫院同一通用名稱注射劑型和口服劑型各控制在2種以內,處方組成類同的復方製劑控制在1~2種;二三級醫院三代及四代頭孢菌素(含復方製劑)類抗菌藥物口服劑型不超過5個品規,注射劑型不超過8個品規;碳青黴烯類抗菌藥物注射劑型不超過3個品規,氟喹諾酮類抗菌藥物口服劑型和注射劑型各不超過4個品規,深部抗真菌類抗菌藥物的品種不超過5個品規。

  據介紹,目前全國大醫院的抗生素使用率普遍在60%以上,而一些技術水平不高、無醫療特色的中小醫院甚至高達70%以上。根據衛生部的調研結果,目前我國醫療機構使用的抗菌藥物有150~160種,但有些是國外早就淘汰的品種,根本不符合安全、有效、經濟的藥物遴選原則。據了解,我國現有喹諾酮類抗菌葯18種,而很多國家只要6種就可以滿足臨床需要。

  南京一家醫院院長透露,去年整治之前,大部分醫院抗菌藥物是超過50種的,有的甚至達到100種,而高級抗生素品種更多。實行規定后,有的醫院的高級抗生素要砍掉一半左右。

  真能管得住?

  以葯養醫模式不除,藥品濫用難治

  據江蘇省衛生界一位專家介紹,從規定上來說,是歷史上最嚴格的,已經細緻到最大化了。但是不是有這個規定后,醫院就不存在濫用抗生素的問題了?專家謹慎地表示,也沒有那麼容易。「其實以往也有不少類似的規定,早在教科書上就規定好了,什麼情況下使用什麼樣的抗生素。問題是,專業人士一眼就看明白的事情,臨床上卻一直沒有管理好,確實是值得深思的。」

  專家說,在公立醫院的經費當中,政府撥款所佔比例不高。和國外「以技養醫」不同,我國醫院的掛號費等體現醫生技術的收費很低,難以支撐起醫院的運行。因此,藥品銷售成為當下醫院重要的利潤來源,這種「以葯養醫」的模式,導致醫療機構滋生了「多開藥、開貴葯」的利益衝動。如果規定僅僅是限制醫療機構獲得利益,而不是給出替代方案的話,那麼醫療機構也會有應對方法。「比如有的不需要服抗生素的患者,醫生給開了,而且選擇最貴的開了,從規定上說,品種在規定範圍內,又不是開很多種,看似不違反規定,實際上損害患者利益。有的患者只需要一天抗生素的量,卻開了三天的量。這些現象,一紙規定很難管住。甚至還會出現另外一種現象,醫院抗生素使用量是下降了,但其他葯使用量上去了,檢查費也上去了。按下葫蘆浮起瓢,大型公立醫院兩三千職工,龐大的開支不會因為一紙規定的出台就減小了,之間的矛盾如何解決,也確實給管理者出了一道難題。」

  快報記者 劉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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