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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非法移民要如何讓孩子的父親支付子女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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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bw 發表於 2012-3-9 07:2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問:我是居住在佛羅里達州的非法移民並且有2個18歲以下的孩子。請問我符合資格跟我孩子的父親要求子女撫養費嗎?他有50%的監護權,但是沒有給我任何的子女撫養費。孩子們現在跟我住,他們並沒有在父親住所居住或過夜。我在法庭上有什麼權利?如果我向法院申訴,我會不會被遞解出境?

答:你的非法移民身份並不影響你要求18歲以下子女撫養費的權利。如果你的離婚協議書沒有就子女撫養費達成協議,你可以向法院申請要求你前夫支付子女撫養費。如果離婚協議書上有子女撫養費的協議,你可以以此協議向法院提出動議及向相關機構報告,要求強制執行子女撫養費給付。

本欄目提供的資訊僅限讀者參考,不構成法律諮詢或律師客戶關係。讀者應就其個案情形向移民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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