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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昌明:別再「打『左』燈,往右拐」了——人心不可欺,百姓不可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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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深海 發表於 2012-3-7 21:5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作者:錢昌明    文章發於:烏有之鄉    點擊數:3320    更新時間:2012-3-7   頂    薦   【字體: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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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昌明:別再「打『左』燈,往右拐」了  

——人心不可欺,百姓不可騙  

   

共產主義叛徒辛子陵有一句「名言」,叫做「打『左燈』,往右拐」。他認為「改革開放」,無非就是打著「社會主義」的「左」燈,走資本主義的右路;所以如此,是高層不敢公開亮出私有化大旗,不願堂堂正正地走「民主社會主義」道路的結果。

辛氏講這個話,反映了兩種情況:

一是他歪曲了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實行「改革開放」政策的性質,即把社會主義改革看作是為了復辟資本主義私有制,因而是荒謬的;

二是「改革開放」偏了政治方向,確實是在「搞資本主義」,所謂建設「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不過是一面騙人的「左」旗,辛氏沒講錯,只是說了實話。

上述選項,非此即彼,兩者必居其一。怎麼鑒別?唯有從歷史和現實中尋求答案。

從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歷史看,蘇俄(1922年12月起為蘇聯)在1921年實行的「新經濟政策」,實質上就是搞了一場「改革開放」。新經濟政策的主要內容有:

1、以固定的糧食稅代替「餘糧徵集制」,允許農民自由支配多餘糧食,廢除實物配給制,實行商品買賣——搞「市場經濟」。

2、以國家資本主義所有制——「租讓制」、「租借制」兩種方式,取代全面沒收私人資本的政策。租讓制,就是把國家所有制的某些企業、廠礦、資源按一定條件讓外國資本家經營;租借制,則是將某些國有企業租給國內資本家和合作社經營。

新經濟政策,是「在一個小農國家內」(列寧:《論糧食稅》),通過廢除「餘糧徵集制」(戰時共產主義政策),實施「糧食稅」政策,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同時,在歷經了4年帝國主義大戰和3年國內戰爭——國民經濟遭到嚴重破壞情況下,為儘快恢復國民經濟,通過對外資實行有條件的「開放」,引進先進的設備和技術,發展蘇維埃經濟。

新經濟政策更是在無產階級國家掌握一切經濟命脈的條件下,通過一定限度內恢復資本主義,發展商品經濟,從而恢復農業,恢復整個國民經濟,以便在發展經濟的基礎上使社會主義成分戰勝資本主義成分,建立社會主義經濟基礎,它是為了更好地前進而後退一歩。

列寧認為,「無產階級國家只要不改變本質,在一定限度內,在國家調節(監察、監督、規定形式和手續等等)私營商業和私人資本主義的條件下,是可以允許貿易自由和發展資本主義的。」(《無產階級國家中的國家資本主義和工會》,《列寧選集》第四卷,第583頁)

新經濟政策很快取得了實效。到1925年,僅僅4年,農業總產量從1921年占戰前的65%恢復到戰前的87%;工業總產量從戰前的1/7上升到戰前75%!一句話,國民經濟基本恢復,為蘇聯的農業集體化和大規模有計劃的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奠定了基礎。

1928年起,蘇聯開始了連續三個五年計劃的經濟建設(1929年,斯大林正式宣布停止實施這一政策),1936年第二個五年計劃提前完成時,蘇聯的工業生產已躍居歐洲第一位,世界第二位(僅次於美國)!在整個國民經濟中,國家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已成了蘇聯社會的經濟基礎,社會主義成分取得了徹底勝利。

歷史證明,新經濟政策確實是一個無產階級政策,它完全是為無產階級革命事業的整體利益服務的。實施這一政策的結果是:鞏固了工農聯盟、鞏固了蘇維埃政權,恢復了國民經濟,從而為大規模的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創造了條件。

列寧所以能讓「私營商業和私人資本主義」(包括外國資本)為蘇維埃政權服務,關鍵有兩條,那就是他為「新經濟政策」劃定了兩條紅線:

政治上,無產階級國家「不改變本質」,即堅持社會主義國家的無產階級專政性質,實際上是保證社會主義國家的政治方向;

經濟上,「在一定限度內」,「在國家調節(監察、監督、規定形式和手續等等)」的情況下,「允許」發展「私營商業和私人資本主義」。也就是說,這是有條件的,受限制的,是完全可控的。

蘇聯新經濟政策的歷史經驗表明:社會主義國家搞「改革開放」政策,必須始終保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必須是有條件、有「限制的」實施。這就要求領導人要有清醒的頭腦,絕不能在政治上迷失自己的社會主義方向,絕不能削弱、甚至打擊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

借鑒過歷史,再求證於現實。對照30年來中國的「改革開放」歷程,理論上雖說有鄧小平曾在1979年提出的四項基本原則(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並於1987年10月的中共十三大上寫進了黨的基本路線。  

可是,在實踐中,這一重要的政治紅線形同虛設。特別是進入21世紀以後,所謂的「四項基本原則」,早在不斷「淡化」中實際上被拋棄了。這突出表現在政治上聽任反毛、非毛逆流泛濫;經濟上無限制的私有化、外資化運動;思想上的資產階級自由化濁浪翻滾。最終導致社會主義中國實際上在「改革開放」過程中,被逐步「和平演變」成一個「中國特色的資本主義」了。  

現今的中國,講「社會主義道路」已成為一種諷刺;「人民民主專政」已成為「資本專政」(資本家翻身作主人,工農群眾重又淪為雇傭奴隸);「共產黨的領導」僅留一塊空牌子(有的人正忙著要把它換成「社會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早已棄若敝屣。  

這不免讓人迷惑不解:我們的「改革開放」究竟怎麼了?  

什麼是「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根據中共十三大制訂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理論」,在2004年作過修訂、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是這樣表述的:

「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社會主義公有制消滅人剝削人的制度,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  

「第七條,國有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  

然而,在現實中,精英們打著「改革開放」的旗號,「打『左』燈,向右拐」,走上了一條復辟資本主義的道路。他們硬是在沒有限制(相反是優恵拍賣、奉送)的情況下,把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的企業「改制」成了私人的和「外資控股」的企業;無限制地大搞「私有化」;並在這一過程中,把自己蛻化成為官僚、漢奸、買辦和資產階級分子!

如今,我們國家的整個經濟,公有制(產值)比重已經不到35%(據2005年的數據);在民營經濟就業的勞動力已經超過全國勞動力總量的90%!這就是說,憲法中規定的「兩個主體」,即「堅持公有製為主體」,「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已經被徹底破壞了!同時也造成在我國28個主要產業中,已有21個產業被外資掌握了控制權,社會主義經濟基礎已遭到嚴重破壞。

怎麼會這樣?這是修正主義上台,「打『左』燈,向右拐」的惡果!是廣大善良中國人民受騙的結果!是「溫水煑青蛙」的一種必然。  

當初搞「改革開放」,鄧小平代表黨中央對全國人民的許諾是「奔小康」,是搞「共同富裕」,歷屆中央領導也是這樣講的。30餘年來,如果搞的確實是社會主義改革,經濟發展,國力增強,自然會得到國人的擁護。可是,事實上的結果卻是:社會兩極分化,新生資產階級形成,工農勞動人民吃二遍苦,遭二茬罪,勞動人民被剝奪了勞動權(不失業)、分房權、上學權、免費醫療權、養老權,全國近50%的人民生活在極端貧困(每天生活費不足2美元!)之中……  

古人云:「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一個人要立足於社會,靠的是誠信;政治人物要治國,要得到百姓擁護,就更需要誠信。《論語》中有一段值得深思的記述:

有弟子問孔子的治國之道。孔子說要做到三條:一要「足食」,就是要有足夠的糧食;二要「足兵」,就是保持足夠的軍隊;三要「足信」,就是要取得百姓的信任。弟子接著問,如果三項中必須去掉一條,應去哪一條?孔子回答:「去兵」。弟子又問,如果還必須去掉一條,還去哪一條?孔子說:「去食,民無信不立。」可見,治國,取得到百姓的信任才是最為重要的。

「打『左』燈往右拐」,可以騙人於一時,但騙不了永久!記得去年兩會,吳邦國委員長代表中央莊嚴地向全國人民宣布「五個不搞」的政治原則:「不搞多黨輪流執政,不搞指導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權鼎立』和兩院制,不搞聯邦制,不搞私有化」。

常言道:人心不可欺,百姓不可騙。今吳委員長的言猶在耳,怎麼又要以「反壟斷」為借口,對僅留的120多家國有企業搞「私有化」了呢?《憲法》第五十七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

強烈要求人大問責所有「違憲」行為,並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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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hua99 發表於 2012-3-8 02:2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g深海 1樓 的帖子
然而,在現實中,精英們打著「改革開放」的旗號,「打『左』燈,向右拐」,走上了一條復辟資本主義的道路。

同意這種觀點。

貼或許讓大家感興趣的主帖供閱讀,
但並不一定代表本人的立場和觀點。
盼理性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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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g深海 發表於 2012-3-9 17:1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weihua99 2樓 的帖子

謝謝!   

   「國家興亡匹夫有責」希望大家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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