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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改革從老師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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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露為霜 發表於 2012-2-27 00:1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白露為霜 於 2012-2-26 08:14 編輯

- 魏碧洲

大家記得去年發生好多大事,茉莉花革命、日本大地震、賓拉丹之死到佔領華爾街,每件事都有前因後果的深遠影響,但除了教育界的人外,很少人注意到去年在美國竟然可以被稱是「考試作弊年」,帶頭作弊的不是學生而是負責教學的老師。這都是因為老師教不好,學生不唸書,考試考不好,連帶全校受罰。老師擔心受罰,帶領全班考試作弊,詐取好成績。現在,紐約州帶頭,要逼著教師工會與州教育廳之間談判,找出一套可以接受的教師評鑑制度,供全美參考,淘汰不適任教師,不能繼續糟踏下一代。

去年從亞特蘭大到費城,從華盛頓到洛杉磯,在各州的學區公立學校,從四年到八年級,數以百計的老師被指控學生考試分數作假,有30個州爆出教師作弊拉高學生分數案件,受害學生人數之多,用「全國公平公開考試中心」的標準來看,幾乎已到達舉國公校皆作弊的程度。學生拿到的考試成績根本不能確實反映實際學習程度,有的學生甚至已經畢業,步入社會,如何追回成績成為一大難題。這種動搖國本的醜聞卻不見成為總統選舉討論改進的議題。

有教育學者把這種老師帶頭考試作弊現象歸罪於前任布希總統任內制定通過的「有教無類法」(No Child Left Behind Act),說是因為校方壓迫老師要根據此法所設立的教學標準,在2014年前,中小學全校各年級學生都要通過閱讀與寫作的測試。

老師在這種壓力下,帶頭作弊,用改考試分數或是提前公布試題答案的方式,讓學生有好成績。各州壞學校的評估連年「亮麗」,讓人難以相信,這才引起深入調查。但也有學者認為「有教無類法」沒有問題,教師為保自己飯碗而作弊早就存在,只是因為此法明文要求改善學生成績而變本加厲。

近40個州表示難以繼續遵循該法,申請豁免不適用,寧可放棄聯邦撥出的大筆教育經費補助。但這並沒有解決問題,各州各校仍然在爭論如何界定教學成果的考核標準。聯邦「有教無類法」所提出的考核標準,早該修正,以適應變化,但國會兩黨立場分明,修法一事根本擺不到議事日程。

如今當務之急是儘快確認一套新的公立中小學教師評鑑制度,進一步連校長也要接軌列入新的評鑑制度,讓好老師好表現都能被認可看見,老師如果努力教學,家長主動配合,一定可以提高學生學習程度。關鍵在如何透明評鑑教學品質,紐約與加州都已在努力。以紐約州為例,長期以來對教師的評鑑只有「滿意」(satisfactory)與「不滿意」(unsatisfactory)兩項,惡人無人做,教師年年評鑑都是「滿意」,除非犯下大錯,根本看不出教師的努力好壞,學生成績進步退步也無法列入教師評估。新進年輕老師有心改革卻有志難伸,加上沒有終身保障制,一旦要精簡,「先裁減後聘的老師」(last in-first out),根本學校留下的都是有經驗的資深老師,好壞無由分說。紐約州與紐約市教師工會力量強大,議員官員不敢得罪。

配合「有教無類法」紐約州教育廳早在2002年就著手要改善試題,導引教學內容,改進教師評鑑。但這項長期努力的結果,有高有低,有老師抱怨生物試題太簡單,物理試題太難,有的抱怨數學試題誤導教學方向,結果學測結果到底可信度有多高,連教育當局都不敢保證。

紐約州州長葛謨前年底夾高人氣當選,決定利用這股高支持度在施政前期首攻教師評鑑制度。他一方面下令教師工會與各級市政府教育主管機構重新判,找出雙方可接受的教師評鑑制度,再以經費為誘因,要求各學區來接受教師評鑑制度,督促校長教師共同改善學生成績。

目前擺在談判桌上的新的評估方式分為四級,非常有效率 (highly effective)、有效率(effective)、發展中 (developing)以及不具效率(ineffective)。也許這種評鑑方式比較能分別出教師的教學品質,比較能與實際狀況結合,但教師的壓力相對增大,反對聲浪已起:評鑑標準在哪?經費預算及效果評估等細節如何訂定,這都是急於要說明的。更重要的是教材統一,試題統一,才能在平等基礎上來看出教師教學品質,這些工作不比紓解國債來的輕鬆。

葛謨州長把自己政治生命賭下去,全美各州也在看他的作法能多走多遠。從華人家長角度來看,不是人人有錢能把子女送私校,更不是人人都能上長春籐名校,多數華人子弟都在公校就讀,因此中小學公校教育品質關係到子弟從公立中小學畢業後的升學與就業,能不關心嗎?

人生天地之間,若白駒過隙,忽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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