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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悅悅迴響 粵鼓勵見義勇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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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 發表於 2012-2-25 00:3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2年02月23日 21:40   中央社即時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4日電)經小悅悅事件敲打大陸民眾的良知後,廣東省近日修訂相關辦法,除擴大見義勇為的定義外,更積極保障見義勇為者的人身安全。

  南方都市報今天報導,1998年底實施的「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辦法」,對見義勇為的定義是:不負有法定職責、法定義務的人員為保護國家利益、集體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挺身而出。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或者救人、搶險、救災等行為。

  但報導表示,去年10月發生在佛山的小悅悅事件曾一度引起公眾對見義勇為行為的關注,也令人覺得,相關辦法已遠遠不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

  為此,當局近日修訂了有關辦法,而經修訂後的新辦法擴大了見義勇為的範圍,並制定了對見義勇為行為進行省市兩級共同獎勵的規定。

  在擴大範圍上,新辦法規定,「不顧個人安危,與犯罪嫌疑人英勇搏鬥的,或者在工作中遇有治安災害事故或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時,不顧個人安危,搶險、救災、救人的」,也視為見義勇為。

  更重要的是,新辦法對見義勇為者給予更大保障。

  新辦法規定,對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家屬誣陷、報復,危害其人身、財產安全,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報導,當局正就新辦法徵求民眾意見。

  ,佛山女孩小悅悅去年10月被車撞倒,許多途人經過卻置之不理,經媒體報導後,事件令人高度關注大陸民眾的道德良知水準。1010224

一直被朋友稱為小博士。其實就是書讀得多一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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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之禍 發表於 2012-2-25 00:43 | 只看該作者
應該追究小悅悅監護人的法律責任。美國有位媽媽帶4個小孩橫穿馬路出車禍,結果被追究法律責任。中國也應該借鑒。
一個人,如果極力宣揚他自己都不信的東西,那他就是做好了干任何壞事的準備。— 托馬斯潘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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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hua99 發表於 2012-2-25 02:07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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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外國的東西套用到中國是不適合的。
如果政府能保證小悅悅一家最低生活水平的話,小悅悅的父母才應該承擔責任。

貼或許讓大家感興趣的主帖供閱讀,
但並不一定代表本人的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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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大千世界 發表於 2012-2-25 05:3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大千世界 於 2012-2-25 05:33 編輯
weihua99 發表於 2012-2-25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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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外國的東西套用到中國是不適合的。


我不能同意你的說法,至少小悅悅還有一個哥哥。父母為謀生,那哥哥呢??單獨上街,即使中國沒有入法,至少也有道義上的責任。



小悅悅與媽媽及哥哥合影。

一直被朋友稱為小博士。其實就是書讀得多一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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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大千世界 發表於 2012-2-25 05:4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大千世界 於 2012-2-25 09:36 編輯

剛上網去查了一下,他哥哥至少比他大5歲。他父母也不是那麼窮,小悅悅剛過兩歲,就被媽媽送到了北大園幼兒園。她是下午4點多鐘剛從幼兒園裡接回家的。父母忙,從幼兒園接回家后,就不應該讓她的哥哥照看她一下???

一直被朋友稱為小博士。其實就是書讀得多一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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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2-2-25 06:19 | 只看該作者
weihua99 發表於 2012-2-24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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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外國的東西套用到中國是不適合的。

監護人的責任跟最低收入沒有關係。美國的法律不但是對拿低保的公民是一樣的,對不拿低保的公民也是一樣的,如果監護不力,一樣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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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2-2-25 06:21 | 只看該作者
大千世界 發表於 2012-2-24 16:31
我不能同意你的說法,至少小悅悅還有一個哥哥。父母為謀生,那哥哥呢??單獨上街,即使中國沒有入法, ...

哥哥沒有義務管父母的孩子。孩子的監護人是父母,一個兩歲的孩子獨自逛馬路,在美國父母肯定跑不掉,因為這麼小的孩子絕不允許離開父母的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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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hua99 發表於 2012-2-25 17:1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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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樣,其父母也應該要負刑事責任的。不知中國有沒有相關的法律。

貼或許讓大家感興趣的主帖供閱讀,
但並不一定代表本人的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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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hua99 發表於 2012-2-25 17:1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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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是他們有沒有低保,如果有,其父母有責任,如果沒有政府也相應要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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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2-2-26 06:5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隔岸觀火 於 2012-2-25 17:54 編輯
weihua99 發表於 2012-2-25 04:19
回復 隔岸觀火 6樓 的帖子

關鍵是他們有沒有低保,如果有,其父母有責任,如果沒有政府也相應要負責任。


沒有低保只能說明小悅悅的父母不夠低保資格,不是中國政府沒有低保。但小悅悅的監護權這他父母的,他們沒有盡到責任,因為被法辦。這跟低不低保沒有關係,中國還沒有刑不上窮人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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