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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了,城管加入公安隊伍更名城市管理警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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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2008 發表於 2012-1-4 13:1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文章轉自 往來無白丁的新浪博客 (2012-01-04)



    最近,有在外地政府部門工作的老朋友來訪,同行的有在城管部門工作的朋友。
  
    問起他們城管的現狀,在城管工作的朋友說,「他們早已納入公安局統一管理,如今城管已經更名為城市管理警察大隊,公安局也安排了幾名領導實施具體管理。」
  
    如此一說,的確讓我大吃一驚。

    儘管媒體早有報道,譬如北京等一些大城市早已將城管納入公安局統一管理,但沒有想到這樣的模式,已經逐步鋪開,而且還可能在全國得到普遍推行。
  
    城管之所以紛紛加入公安隊伍,冠冕堂皇的理由當然是為了獲取合法的執法資格,是為了更好的依法行政,是為了改變城管被「妖魔化」的形象。

    不過,城管朋友的解釋卻顯得更為直白,也最具現實性。
  
    他說,當初為了加入公安隊伍,我們領導不知彙報了多少次,不知作了多少努力。
  
    為什麼要拚命如此呢?就是為了能更好更方便更有力的開展執法,特別是能夠充分運用公安這個獨有的「治安拘留」強制手段。

    他說,我從事城管工作近二十年了,城管面臨的對象特別難管理,甚至有很多危險,動不動就有可能是暴力抗法,有持刀威脅的,有點火威脅的,有打架的,等等。
  
    面對這些對象與行為,如果不能採取一定的強制手段予以處理,城管工作將會更難搞,隊員也會有抵觸情緒。

    過去沒有加入公安隊伍的時候,我們城管要經常和公安110處警隊搞好關係尋求幫助,吃飯喝酒娛樂,為的聯絡感情,年終還得給派出所表示表示,不然想要得到公安的「治安拘留」支持就很難。儘管如此,實施起來仍然不很順當,有時候要報批一個「拘留」都還是太難,尤其是公安隊伍更換頻繁。

    而加入公安隊伍之後,就明顯順當多了,遇到稍有暴力行為的,公安就能立即介入,隨時可以實施「治安拘留」。而如果遇到行為嚴重的,還可以上升到「勞教」的層次,這樣的威懾效果顯然非同一般。
  
    當我問他們有沒有根本解決問題的辦法時,他顯得十分無奈。我說,為什麼不能給流動攤販劃定一個地方呢?

    他說,不是沒有劃定,只是現在哪有免費的市場,總是要收一點費的,而只要收費,這是小攤小販就不願意進去,有什麼辦法呢?

    我只能無語,面對這些為了生存奔波的小攤小販,我們的政府竟然捨不得那點市場管理費嗎?看來,無休無止的驅趕、捉迷藏,以及暴力的抗拒,還得繼續演下去,即使已經加入了公安的城管,只是讓小攤小販們多了更大的法律風險。
沙發
g深海 發表於 2012-1-4 15:31 | 只看該作者
墮落都是一點點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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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hua99 發表於 2012-1-4 19:15 | 只看該作者
城管的權力漲了,那老百姓的權力何時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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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和諧2008 發表於 2012-1-5 07:53 | 只看該作者
想當年,老百姓之間的事情居委會通常就能擺平,一大片地方有個片警小張小李跑跑就不錯了。群眾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約束自己,國家「維穩」成本極低。現在警察越來越多,警力越來越強,維穩費越花越多,非國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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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飛的兔子 發表於 2012-1-6 15:05 | 只看該作者
應該派一支城管隊伍去釣魚島,看誰敢亂登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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