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視金如賊

[複製鏈接]

499

主題

1452

帖子

2276

積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2276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玉面狐 發表於 2012-1-2 21:1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佛在世時,一日與阿難往王舍城中應供,佛在前行,阿難隨後。行程未久,佛突避入道旁草中,阿難見是,心甚怪之。遂問佛言:『世尊,以何因緣舍道而避行於草中?』佛曰:『前面有賊,是以避之。』阿難聞言,即趨前察看,原為一堆黃金,阿難亦即隨佛避之。

是時後面有三梵志,亦打從此路經過,眼見道邊,有一堆金,皆大歡喜,便共俯拾。於是,相約一處,數而分之。不料三梵志,見利忘義,即互生惡意。正分金時,先令一人往市中作飯,作飯者心即思念:我於飯中下毒,毒死二人,獲得全部黃金,豈不妙哉。餘二人復生念言:俟彼作飯至時,我等便共殺之,以奪其份。未久,作飯者自得其意,即攜飯而來,二人見時機已至,遂共將其殺死。目的已達,二人即大吃其所作之飯,不料食畢毒性大發,二人俱為毒死,仍留黃金一堆,何苦如斯?乃為利令智昏而已,所以佛稱金為賊也。

按:人,固然不可一日無錢,有錢方能解決資生之所需,但亦不可過分為之貪求,甚至冒大不韙去取非義之財。要知道『君子道不拾遺』,更不取非義之財,寧可淡泊守窮,不作越軌苟奪。所謂君子窮固窮,但窮得心安無愧。否則,一味貪財,即使貪得財積如須彌山,結果落得一世守財奴,一旦無常到來,兩手空空見閻王。

古人詩言:『家有黃金用斗量,有錢難買不無常,任爾蓋下千間舍,一身難卧兩張床。』若為錢再去作姦犯科,想圖僥倖,一旦東窗事發,輕則人格掃地,名聲敗裂,重則身陷縲紲,家破人亡。諺曰:『多貪不如少用。』與其貪來揮霍,不如安分節流。古有詩言:『爭人競我幾時休,不覺春已轉成秋,葉落雁歸霜漸冷,布衣草履更何求。』要知道,貧莫貧於無才,賤莫賤於無志,若有才有志者,何愁不能養活。

佛在經上說,財有五危:一、大火燒之,二、大水漂沒,三、縣官奪取,四、盜賊劫掠,五、惡子揮霍。財既有此五危,猶以安貧樂道為妙。眼看時下,貪污漢之下場,謀財害命之結果,真令人觸目驚心,耳聞膽悸,何苦乃爾。
六龍御兮共飛鵬,隨弛騁兮天地任西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3 13:53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