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華童稱厭父 家長面臨官司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白露為霜 發表於 2011-12-28 00:5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在華人社區,因為不諳英文和不懂法律,時有華人家長因為對孩子照顧不周或是打罵而引起學校的警覺,進而報告市兒童服務管理局(ACS),甚至導致檢方的涉入。在美國福建同鄉會26日的法律諮詢服務上,一位華人家長求助,因為其女兒在作文中提到「討厭」父親和讓父親「不要碰我」(Don't touch Me)的字眼,導致ACS介入,目前兩兒女不僅暫時寄養在親戚家,夫妻兩人還可能負上法律責任。

該華裔母親表示,女兒今年才六歲,上小學一年級,出生後不久就被送回中國寄養,五歲時才接回美國。因為老公在外打工,通常兩、三個月才回一次家,和孩子互動不夠多,而老公又掉頭髮,形象不好,所以孩子常覺得「爸爸很醜」,不希望爸爸到學校被同學看到笑話。

21日她接到女兒學校的電話,到學校後才得知女兒在作文中寫到討厭父親和「不要碰我」的字眼,學校上報ACS,女兒當天即被留在ACS,不讓她帶回家和丈夫一起居住,ACS並認為她有「幫凶」嫌疑。在經過與ACS協商後,她同意將女兒和兒子暫時寄養在親戚家中,24日女兒才得以離開ACS。

該華裔母親感到十分冤枉,她表示雖來美十年,但不會說英文,也不懂法律。她認為孩子口中的「討厭」只是隨便說說,因為孩子並不真正懂得討厭的意思,而平時孩子和父親一起玩時,孩子也挺開心的;她還提到自己向ACS承認曾打過女兒的手和屁股,但都是鬧著玩的。1月初她將到ACS接受培訓和到家事法庭出庭,目前她正和丈夫一起申請政治庇護,擔心丈夫出庭時會被逮捕。

律師戴禺指出,發生類似的情況,無論是學校還是醫生都有責任和義務向ACS呈報,所以學校並沒有做錯。而根據該家長的說法,該案具一定嚴重性,首先家長未來要面對孩子撫養權的問題,其次由於案情的敏感性,可能會涉及刑事責任,兩家長需和政府的公派律師討論,看公派律師是否可同時代理兩人;並需要將情況告訴移民律師,以了解該案對綠卡申請的影響。


世界日報
人生天地之間,若白駒過隙,忽然而已。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10 22:16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