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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島外打魚船,知向誰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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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1-12-18 06:1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秦皇島外打魚船,知向誰邊?
2011-12-17  作者: 宋公明  毛澤東旗幟網

大雨落幽燕,
白浪滔天,
秦皇島外打魚船。
一片汪洋都不見,
知向誰邊?

這是毛澤東寫的詩詞。那時,通訊技術比較落後,大雨茫茫,大海茫茫,漁船漂向在方?沒有人知道。但是,那時只擔心漁船受天氣影響,卻並不擔心漁船會被外國人抓去。

然而現在卻不同了,漁船有被日本人抓去的,有被菲律賓人抓去的,這次又被韓國人抓去了。這就令人很奇怪了,我們的海疆到底有沒有邊防和管理?

第一,我國漁船被抓的地方,邊界是否已經劃分清楚?如果尚未劃分清楚,或者仍然有爭議,那麼就應當是「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地區。既然「共同開發」,我方漁船當然也權進入捕魚。可是事實上對方並不和我們爭議,而是只管自己開發利用,採油捕勞,無所不為,而不准我們開發利用,我們也不去開發利用,也不去據理力爭,這是為什麼?

第二,如果邊界已經劃分清楚,我方漁船為什麼會越界捕魚?我們的遠洋漁船早已可以到公海捕漁了,市場上有口味很差的洋帶魚出售。現在通訊手段十分發達,漁船出海進行遠洋作業,也可以和基地保持不間斷的聯繫,基地可以隨時掌握漁船所在位置,如果接近別國領海,立即就會發出警告。即使是近海漁船,也有機屁愛絲定位系統(GPS),如果不是故意,是不可能進入別國領海的。

第三,即使有人要故意進入別國領海,難道我國就沒有海防漁政巡邏嗎?海防漁政的任務,一是防止外國船舶或漁船進入我國領海;二是防止國內船舶和漁船越境偷渡走私或非法捕撈。如果漁船可以如此輕而易舉越境,那麼偷渡走私豈不是更加易如反掌嗎?我們的海疆還有海防可言嗎?

第四,即使是我方漁船越界,也應當先警告和勸回。即使是回警告無效而抓獲,也應在第一時間通知我方海防和漁政前來現場共同處理。一方面是共同確認犯罪事實是否存在,另一方面是商討處理辦法。因為如果涉嫌走私偷渡,屬於我方主權管轄的範圍。如果是一般漁政糾紛,也應由我方領回處理。這是主權國家之間的友好和相互遵重。我國對因颱風、機械故章及非法捕撈等原國而非法入境的別國商船和漁船,總是很周到提供人道主義關懷並非常客氣的禮送出境。即使對撞了我方飛機而非法闖入國境的美國電子偵察機,也是好吃好喝招待,然後全部奉還放歸的。俗話說,打狗還得看主人呢,我方漁船就沒有人保護嗎?為何就得眼睜睜看著被別國整得死去活來?外國的漁船商船就沒誤入和故意闖入的嗎?我們為何就不能有來有往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呢?

國威何在?主權何在?臉皮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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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1-12-18 06:12 | 只看該作者
漁民疑惑 中國傳統漁場 咋成韓國經濟區了?
2011-12-17  作者: 誰主沉浮? |

「現在應該是漁民們最忙最旺的時候,但我的船根本不敢再往遠開了。」在山東威海石島漁港的碼頭上,當地漁老闆陳先生對記者這樣嘆息道。他有一張上個月的舊報紙,醒目的標題寫著—— 「韓國兩天抓26艘中國漁船,動用大型軍艦和直升機」。12月12日,一則「中國漁民刺死韓國海警」的消息不僅讓韓國炸開了鍋,也使這座東部沿海城市近年來緊繃的神經再次被拉扯。談到對外漁業糾紛,有漁民一邊搖頭一邊表示「都是被逼得沒法子」。

事件給中國漁民帶來巨大衝擊

記者12月13日中午好不容易聯繫到幾名當地漁民,他們剛從威海榮成海洋漁業局出來。該局每月都會向當地所有漁船老闆發通報,宣傳相關法律,同時警告漁船不要越界非法捕撈。在12日的事件發生后,漁業局召開緊急會議。 「漁業部門管得很緊,一直告訴大家不要越界捕魚,更不要抗拒檢查,但沒辦法 ……」一名船老大欲言又止。他告訴記者,除了被韓國海警抓去的一艘船,中國漁業部門實際上也扣留了幾艘12日越界非法捕撈的中國漁船,等待處理。

12日中國漁民刺死韓國海警的新聞傳出后,韓國媒體對中國漁民「暴力抗捕」大加撻伐,「蝗蟲」、「瘋狗」等謾罵式辭彙充斥在韓國各大媒體的報道和評論中。一名漁民對記者說,海上情況遠比陸地上人們想像的複雜,即使真像韓國人說的那樣殺了海警, 「也是被逼得沒法子,就像人餓急了會去偷一樣」。

實際上,越界捕魚的中國漁船經常看到韓國海警船的影子就會掉頭往回開,但中國漁船的裝備和配備直升機等「重型」裝備的韓國海警根本不能比,經常 』被韓國海警逮個正著。那些全副武裝的韓國海警對中國漁民從不客氣。一名漁民向記者講述了十幾天前他一個朋友的船「挨搶子」的故事。他說,朋友的船越界捕魚,在被對方發現后掉頭就跑。沒想到,韓國海警一邊猛追,一邊對著漁船上的雷達連續開槍, 「船員們嚇得魂都沒了」。對當地漁民來說,12日的事件給他們帶來巨大的心理衝擊。對韓國稱將允許海警首先開槍對付反抗的中國漁民,一名漁民說,準備暫時「收手」, 「想平安過個年」。

赴韓入漁有證無證都可能受罰

朝鮮半島西部海域是山東漁民上百年來的傳統漁場。這裡距膠東半島三四百公里,漁業資源豐富,因此成為近幾年來中國漁民「向外走」的首選。但這一過程並不順利。從2005年開始, 「中國漁船侵入韓國專屬經濟區」的消息不斷見諸韓國媒體。為了打擊越界捕魚,韓國海警增加艦艇,配備直升機並組建特攻隊,用打索馬利亞海盜的辦法來對付中國漁民。

「那裡以前明明是中國漁民的傳統漁場,怎麼就成韓國專屬經濟區了,我們剛開始都弄不明白,不自覺就過線了。」陳老闆疑惑地對記者說。一名專家告訴記者,問題的答案在於2001年生效的《中韓漁業協定》,該協定將中韓之間的水域劃為三個部分,分別為「暫定措施水域」、「過渡水域」和「維持現有漁業活動水域」。其中「暫定措施」的兩片水域在協定生效 4年後的2005年,轉為中韓各自專屬經濟區進行管理。而中國漁民的傳統漁場有一部分正好位於韓國專屬經濟區內。根據《中韓漁業協定》規定,中國漁民若想進入這片區域,須得到韓國授權中國相關部門頒發的「入漁許可證」。以前山東沿海漁業資源豐富, 「大家想不到去韓國那邊打魚,一個證三四千塊錢就可以買到。但這一兩年,一個證已被炒到26萬元。」

一名有證的漁船老闆說,進入韓國專屬經濟區的漁船需要每時每刻與韓方保持聯繫——報產量、報位置,韓國海警還隨時會登船檢查。一旦發現漁船的漁網網孔大小、航海捕撈曰志、捕獲物、捕撈量或其他任何細節有違規,韓國海警就會扣船。陳老闆說,許多持證漁民打一會魚就要稱一稱,生怕「超重」。如果韓國規定250馬力的船隻准打40噸,打少了可以,但即使是超過一點也要受罰。 「怎麼能掐得那麼准嘛,而且他們罰得重,一罰就是三四十萬人民幣。」為求通融,漁民們有時還不得不拿酒和錢賄賂海警,因為如果完全按照韓國的規定去捕撈,「來迴路費都賺不回來」。

許可證貴,而且持證捕魚也賺不著錢,當地一些漁船乾脆無證捕撈。這類漁船一般在夜間或大風大浪時出海,趁韓國海警不便出港時越界打上幾網。這樣做極其危險,前不久,榮成一條無證漁船從「對面」捕撈的返回途中沉沒。一名漁民告訴記者,他有次曾趁大風出海,但沒想到後來海上颳起十級大風,差點翻船, 「現在想起來還后怕」。

據韓國統計,最近5年,韓方對中國漁船的罰款總額達294億韓元(約合 1.64億元人民幣)。如果有「暴力行為」,中國漁民還會面臨刑事處理。對於這些措施,一些韓國媒體覺得不夠,並不斷指責中國政府對漁民管制不嚴。

對此,威海成山鎮馬山碼頭的李老闆說,實際上,違規或無證的漁船被抓后除了韓方的處罰,回來后還面臨中國漁業部門的處罰。他說,「一般來說,回來后當地政府會在幾個月內禁止該船捕魚,並可能被取消燃油補貼。」李老闆說,即使再賠本,自己也不敢越界無證捕魚,倘若被抓再扣掉燃油補貼,「那就真會破產」。

簡評:中國肉食者們,聽聽中國漁民的心聲吧:那裡以前明明是中國漁民的傳統漁場,是呀,中國漁民世世代代的傳統漁場,說沒就沒了?誰給賣的?為什麼漁民們不知道?因為你們的手法太高明了。你們與南朝鮮裡應外合,把中國漁民傳統漁業區劃成暫定水域,幾年後一大部分就成了南朝鮮經濟區,漁民還蒙在鼓裡。賣國總是在偷偷進行,這就好比內地的村幹部們,賣地總是神不知鬼不覺地就與開發商定了協議自己錢財到手一樣。海洋被你們背著漁民賣了,大陸還有960萬平方公里,是否也要來個照此辦理?

(材料節自2011年12月16日08:24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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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之禍 發表於 2011-12-18 06:35 | 只看該作者
所謂「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神聖不可侵犯的一部分」本來就是句自欺欺人的空話。
一個人,如果極力宣揚他自己都不信的東西,那他就是做好了干任何壞事的準備。— 托馬斯潘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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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hua99 發表於 2011-12-18 19:4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weihua99 於 2011-12-18 19:47 編輯


這裡有中韓漁業協定背景和資料(轉載)

作者:海邊的城  發表日期:2011-12-18 12:47:00


      本文是全國政協委員何新擬提議國家立案重新審查《中韓漁業協定》問題所擬寫的提案草稿。 2011-12-18 )  
      
  近年以來,經常有中國漁民與韓國海警發生漁業衝突的報道。中國漁民手無寸鐵,在公海捕魚作業期間,經常遭到韓國海警武裝的盤查、查扣、野蠻毆打。漁船被扣后,漁民往往被韓國人罰得傾家蕩產,生活困頓艱難!  
  
  表面上看來,彷彿是中國漁民的不對,跑到了《中韓漁業協定》規定的韓方一邊!近期中國漁民程大偉被韓國警方指稱以玻璃(后改說為刀子)刺死韓國海警李清浩,旋即在未通報中國方面的情況下,即迅速毀壞證據及處理死者屍體,致使真相最終難以查明。隨之韓國右翼分子衝擊我駐韓使館,焚燒中國國旗,甚至以動用武力為要挾。韓國方面則藉此事,欲將公海雙方經濟區的所有爭議地帶,合法化轉變為韓國的海權管轄地。  
  
  這個漁權之爭的背後,映現著敏感的地緣政治和海洋資源與經濟權屬的國際競爭,絕非幾條漁船和單純捕魚權的問題。  
  
  為什麼在2000年代以前,中韓兩國在海洋上並沒有發生過這麼尖銳激烈的衝突,而目前卻有愈演愈烈的趨勢?中國並不是一個戰敗國,也不是二等無主權的依附性屬國。但為什麼在黃海問題上卻多年處於被動挨打的態勢,動輒理屈詞窮、處處受窘?彷彿有短處握在韓國手中,令國人殊為難解。  
  
  實際上,追溯導致漁業衝突的真正原因,完全是源於在2000年8月由中韓兩國外交部門簽訂的,於2001年生效的一個「漁業協定」。由於該協定對海洋經濟區屬劃界甚為不合理,因而嚴重損害中國海洋漁業權益和中國漁民利益。  
  
  二  
  
  「中韓漁業協定」起初是根據 1982年12月10日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有關規定,中國和韓國兩國在相向海域尚未完成專屬經濟區劃界前,就漁業問題作出的一種非正式劃界的臨時性安排。  
  
  1990年代以前,我國本不認同一些國家自行設定的沿海經濟區或者大陸架圈限。按照歷史上的國際慣例,只要是公海,各國就可以進入和捕魚。包括日本對馬海峽,韓國濟州島其領海線以外的海域,只要是公海,中國漁民就有權進入,只要不進入別國的領海就可以。  
  
  但在2000年參加WTO協定后,中國與韓國簽署「中韓漁業協定」。該協定把我國漁民進入兩國領海之間的一大片國際公海捕魚的權利抹殺掉了,致使中國漁民的傳統漁業作業領域被大面積壓縮,這是導致引起今天中韓漁業不斷衝突的根本原因。  
  
  這個漁業協定從表面上看,在水域劃分上中國似乎並沒有吃虧。但問題是,中國所得到的多是屬於黃海內海水域(中國一側的水域),該側的水域漁業資源歷來相對匱乏;而韓國得到承認的多是黃海外海水域(靠近韓國一側水域),那裡魚類資源遠比中方一側水域多。  
  
  該協議中最關鍵的內容是被標誌為過渡水域的中介海區。根據該協定:被劃為過渡水域的地方在協議生效5年後即2005年後,成為兩國各自的專屬經濟區。而恰恰那一大片被標誌為韓國過渡水域的地方,在歷史上是我國漁民千百年來的傳統捕魚區,2005年後卻不費韓國一分錢、一槍一彈地自動成為了韓國的專屬經濟區。就是在這一片所謂的「韓國專屬經濟區」,近年由於中國漁民仍沿習慣前往捕魚,而被韓國海警驅逐、虐打、處罰,成為爭端激烈的地區。  
  
  三  
  
  這裡本來是一片無主權歸屬的公海,在沒有簽訂中韓漁業協議之前,中國魚船可以到這裡捕魚,只要不進入韓國領海就行。但自從這個協定簽署后,韓國卻認為自己取得了該海域的行政管轄權。雖然當時中方申明《中韓漁業協定》不等同於海上劃界,但韓國人已經事實上將其專屬經濟區作為海域領土嚴加守衛。因此後來兩國間的漁業糾紛即不斷發生。  
  
  2009年5月初,東北籍男子夏某出海打魚時,不慎跨入該海境。他因非法侵入在韓國入獄10個月。  
  
  2010年10月31日 ,兩艘中國漁船在該海域被韓國巡邏船扣押。  
  
  據韓聯社 2010年11月30日 消息,2010年,韓國木浦海警以「非法作業」為由扣押了共104艘中國漁船。而2008年和2009年,韓國海警分別扣留了133艘和122艘中國漁船,數年的總罰金高達數十億韓元。  
  
  2010年12月18日 ,一艘中國拖網漁船與韓國海岸警衛隊船隻相撞而發生傾覆,事件造成2名中國漁民落水死亡,另1人受傷。  
  
  2011年3月3日 ,韓國海警扣押了兩艘涉嫌「非法作業」的中國籍漁船。在登船檢查過程中,一名中國船員被韓國海警開槍擊傷。  
  
  2011年10月22日 ,韓國扣押三艘中國漁船,無端抓捕31名中國船員。  
  
  2011年12月12日 ,兩名韓國海警在黃海海域執法時與中國漁民發生衝突,一名海警受傷,另一名海警身亡。  
  
  自該《漁業協定》簽署后,中國漁民被抓捕、中國漁船被韓國無理扣押的事件在這一片公海區域屢屢發生。中國漁民與韓國海警的衝突,一年要發生百起以上。從事正當漁業的中國漁民在黃海海域成為得不到國家保護的海上孤兒,甚至被韓國人誣衊為「黃海海盜」!  
  
  表面上看來,彷彿是中國漁民不對,他們為捕魚而把船開到了《中韓漁業協定》劃為韓國經濟區界的韓方一邊!但根源卻是,黃海公海部分的捕漁區域,本來是中韓兩國都可作業的公共漁場,《中韓漁業協定》卻把那裡劃為不允許中國漁民作業的海上禁區。這片公海區域,千百年來一直是中國漁民在黃海上的傳統漁區,憑什麼被一紙協議就毫無代價地讓韓國不費一槍一彈予以巧取?中韓漁業協議為中國漁民釀下一杯始終無法吞咽的苦酒!  
  
  這個《中韓漁業協議》實際是一個犧牲中國重大利益的不平等條約,不僅使得中國蒙受漁業損失,由於該協議基本按照韓方主張的利益範圍劃定經濟海域,使得山東半島周邊的中國漁區及經濟專屬區域被壓縮到了最小範圍。蘇岩礁本是中國領土,也被劃為過渡區。甚至晚清甲午戰敗后,中國的沿海經濟海域也未損失如此程度!  
  
  [協定文本:http://wenku.baidu.com/view/2ef 5585c 804d2b160b4ec0e4.html]  
  
  四  
  
  不能不注意到,當時參與中韓公海兩國經濟區劃界談判的中國外交部方面官員之一是李濱(曾在外交部亞洲司任要職,2001年後出任駐韓大使)。此人於2006年已經被國家安全部門揭露是一個被韓國情報機構收買的內奸和韓諜分子。  
  
  [李濱,1956年7月生,北京市人,朝鮮金日成綜合大學畢業,1977年-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大使館職員。1982年-1986年,外交部亞洲司科員、隨員、三秘。1986年-199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大使館三秘、二秘。1991年-1994年,外交部亞洲司(朝韓處)副處長、處長。1994年-1997年,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大韓民國大使館參贊。1997年-200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朝鮮公使銜參贊;曾參與中韓海上劃界談判。  
  
  2001.10--2005.08,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大韓民國大使。2005.08--2006.06,任外交部亞洲司副司長。2006.06,山東省威海市委常委、副市長(掛職)。  
  
  李濱於2006年12月因出賣情報及外交泄密被解職、拘押。]  
  
  據報道,李濱是外交系統目前發現的最高級別的間諜,十幾年來為韓國以及美國提供了為數眾多的中國外交機密,泄露和破壞了中國對朝鮮半島的外交政策。由於內奸的存在,《中韓漁業協定》事實上存在欺上瞞下,廉價犧牲國家利益的嚴重問題。這個協定內容使中國在黃海中韓公海區域的海洋經濟權益蒙受嚴重損失,也使得沿海漁民深受其害至今。  
  
  尤為令人憤慨難平的是,雖然《中韓漁業協定》於2001年6月30日生效,但按雙方協定,中韓漁業協定簽署后尚有5年過渡期,期間允許雙方對海洋經濟區劃線範圍進一步談判。然而在此5年期間,中國駐韓國大使正是李濱。因此,在這個5年過渡期仍可挽回部分國家利益的時間被白白浪費了。「中韓漁業協定」已經為中國漁民釀下一杯至今無法下咽的苦酒!  
  
  協定簽署后,我國歷史上一直在黃海水域對馬、大小黑山,濟洲島外海等傳統漁場作業的2萬餘艘漁船被禁阻在外。這意味著極大多數漁船從傳統的外海漁場撤出,被迫擠向國內近海漁場,致使擁有世界最大捕魚船隊、同時也是作為世界最大水產品消費國家——中國的漁業空間,在近海被擠壓喪失三分之二(尤其是2001年9月16日12時東海漁場伏季休漁期結束以後)。沿海漁民不得不爭搶本已十分有限的近海、內海水產資源,致使得近海連年幾乎已經無魚可捕。同時又意味著漁區數以萬計的漁船被迫轉產轉業,數十萬計的漁民面臨出路和生計問題,中國漁業生產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難。  
  
  據有關漁業部門的資料調查,《中韓漁業協定》生效后,對山東、江蘇、浙江及福建沿海當地漁業生產來說,完全是一場災難。據了解,舟山漁民將失去30%的外海漁場,還有25%漁場作業受到嚴格限制,近萬餘艘漁船將陷入無海捕魚的困境,數萬漁民勞動力面臨改變出路另謀生計問題。僅舟山一市年損失捕撈產量約30萬噸、產值約20億元。漁民們首先擔心永久性失去賴以生存的外海漁場后,收入會大幅度下降,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溫飽也成問題。  
  
  《中韓漁業協定》於  2001年6月30日 24時 正式生效。但是幸好,根據該協定,「締約任何一方在最初五年期滿時或在其後,並可提前一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締約另一方,隨時終止本協定」。  
  
  筆者認為,對於嚴重損害國家海洋權益的「中韓漁業協定」,中國有必要從國家利益角度重新審視和檢討。應當利用黃海漁權糾紛迭起這一契機,重開談判,糾正原協定的失誤。  
  
  在對韓關係上,中國應該保持清醒的認知。韓國不僅從來不是中國的友好國家,而且是一個潛在的對手國家,甚至一直有分裂解體中國、蠶食中國領土而分一杯羹的夢想。  
  
  中國作為一個有尊嚴的主權國家,對於保護自己的漁民和維護本國的海洋權益,理所當然地應噹噹仁不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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