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最新動態] 移民局開始評估遞解案件

[複製鏈接]

788

主題

787

帖子

2104

積分

版主

移民律師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2104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lawbw 發表於 2011-11-19 06:3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lawbw 於 2012-1-19 06:07 編輯

根據一項最新備忘錄, 移民執法局律師開始對所有移民法庭案件進行評估,以確定哪些案件應該繼續審理下去,那些案件可以中止審理(意味著當事人可能長期滯留美國而不會被遞解出境)。

下列案件將會被優先處理(對當事人不利):
•        恐怖份子嫌疑,國家安全威脅;
•        重罪或多次輕罪;
•        因下列情形被判罪者:

   1.非法入境;多次非法入境;移民/簽證欺詐;
   2.暴力,威脅,攻擊;
   3.性攻擊或剝削;
   4.DUI 或在毒品影響下駕車;
   5.逃離事故現場;
   6.毒品銷售或運送
   7.其他對公共安全造成威脅的犯罪。

•        幫派成員;人權侵犯者,或其他危及公共安全者;
•        過去三年內非法入境或違反其非移民簽證規定者;
•        過去曾被遞解者;
•        被移民局或移民法庭認定犯有移民欺詐者;
•        其他嚴重違反移民法者。

下列案件不是移民執法局打擊重點,因此可能被停止遞解程序:

•        現役軍人,榮退軍人(或他們的配偶、子女);
•        居住五年以上的小孩(21歲以下),在校學生或已完成高中(或同等學歷);
•        16歲前進入美國,居留美國五年以上,完成高中或相同學歷,現正讀大學或已讀完大學;
•        來美十年以上且年滿65周歲;
•        在美國成為家暴受害人,或被販運到美國,或是其他嚴重犯罪的受害人;
•        已獲綠卡10年以上,犯有一次輕罪(不涉及暴力);
•        得了嚴重精神疾病或身體疾病需要醫治;
•        長期居留美國,直系親屬為美國公民,與美國有緊密關係並對美國做出了貢獻。

符合以上條件的人可以要求或通過律師要求移民局行使其權力終止遞解程序。


本欄目提供的資訊僅限讀者參考,不構成法律諮詢或律師客戶關係。讀者應就其個案情形向移民律師諮詢。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1993年成立,總部設在加州舊金山(San Francisco);在費利蒙(Fremont),離近矽谷,設有分辦公室。我們提供全面的美國移民法律服務,代理的客戶遍布全世界及全美各州。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服務範圍包括投資移民(EB5),傑出教授或研究員及特殊人才移民(EB1),國家利益豁免移民 (NIW),跨國公司經理/主管工作簽證(L-1)及移民, 工作簽證(E、H-1B、P、O、TN等) , 職業移民勞工紙 (PERM), 綠卡申請,政治庇護, 遞解出境,移民申請上訴, 聯邦法庭訴訟,和 欺詐豁免拒簽 等移民事務。我們的合伙人律師有逾二十年的執業經驗,兢兢業業,盡職盡責,成功幫助EB5投資者、博士或博士后研究員、體育傑出人才、藝術專才、公司高管等各行各業的客人辦理美國移民。我們擅長複雜的移民案件,擁有多年移民法庭或聯邦法庭的訴訟記錄。請登陸網站 www.lawbw.com ,我們會發布成功案例,最新移民數據,移民法改革等資訊,竭誠幫助您達成移民美國的夢想。如需諮詢,請發郵件至 justin@lawbw.com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7-19 05:17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